坪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2020-06-09 18:19 来源: 坪河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和“四项拓展、全域开放”战略布局,市委“统筹城乡、追赶跨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决策部署,县委“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发展路径,着力在从严治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方面下足绣花功夫,努力把坪河打造成工业重镇。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确保贫困户脱贫巩固提升增收。二是抓好项目的实施。继续实施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龙滩、向阳等2个村聚居点建设,改善群众住房。切实抓好园区产业路建设,新建大桥1座、道路2.4公里,人民村路侧护栏项目。实施好土台、人民等9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进一步提升土地综合使用率,为农业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抓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集中力量抓好乡村振兴示范点示范村钟山村建设,着力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上取得突破,力争创建为市级示范村。

二、部门概况

坪河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党政和信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会计核算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23.51万元,比上年减少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61万元,占总收入98.8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9万元,占总收入1.13%。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23.51万元,比上年减少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83万元,占总支出80%,项目支出104.68万元,占总支出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3.5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8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1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4.89万元、农林水支出228.0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3.51万元,比上年增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418.83万元,其中:1.人员支出244.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8.47万元,津贴补贴54.53万元,奖金3.97万元,绩效工资31.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6.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5万元,住房公积金20.09万元。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44.97万元,其中办公费6.26万元,印刷费0.4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8.7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工会经费3.35万元,福利费4.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1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29.18万元。

(二)项目支出104.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6.28万元,主要用于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经费0.1万元,人大经费0.9万元,政协经费0.9万元,便民中心运行经费4.5万元,服务群众工作经费5.4万元,网络维护费1.4万元,乡镇常聘律师费3.2万元,纪检办案经费0.9万元,乡道公路养护经费5.9万元,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6万元,派驻凉山州脱贫攻坚补助经费3.38万元,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1万元,安全管理经费2.7万元;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68.4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费(社区部分)3.6万元,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村部分)64.8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1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动,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2.公务接待费2.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乡道公路养护经费5.9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9.9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购买计算机设备8台3.83万元,复印机2台3.43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台0.24万元,台桌类10张0.3万元,椅凳类0.4万元,柜类0.2万元,办公耗材复印纸1.3万元,硒鼓、粉盒0.2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17.46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5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04.6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0年坪河镇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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