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9 17:57 来源: 高塔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提高和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

2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市场功能,促进经济发展;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改善民生;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4、加快建设新型城镇,持续夯实公共基础,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把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依托生态优势,着力绿色增长,加快推动产业发展振兴,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5、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奋起直追,打赢三大翻身仗一是全面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保持在6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其它各项约束性指标控制在市、县下达的计划目标之内。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汇田河水库建设工作,全力做好教育引导、土地征收和支持配合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木涪路建设工作,及时协调木涪路后续建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努力实现由最先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到率先投入安全使用的翻身。高塔村集体经济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采取村集体与南江林业科技公司联办的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从弱到强的翻身。三是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等协调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合作社、天宫农业、南江林业科技公司等坚定投资信心,做大产业规模,形成龙头企业。围绕“一库一线两园”即汇田河水库、木涪路主线和青春、高塔村产业园区示范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2、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脱贫攻坚战,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开展“对标补短”大排查,确保高质量可持续脱贫。冲刺入户普查始终保持迎考状态,严紧压实帮扶责任,补齐脱贫短板。动态监测“两不愁、三保障”薄弱环节,及时兑现医疗救助、低保兜底、教育等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成效抓好外出务工就业,村级公共设施营运管护,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环境卫生战,扎实抓好肺炎疫情防控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大力整治街道和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认真开展路长、河长制工作,定期清除白色垃圾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三是风险防范战,始终保持居安思危清醒认识,主动打好风险防控战,努力把各类风险消化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道路车辆、食品药品、森林防火等专项安全整治活动,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和扫黑除恶行动,妥善处理安置点遗留问题,营造良好的村风民风。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妥善化解老难信访问题,确保辖区风清气正。坚决防范建制村调整改革风险,讲清改革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摸底工作,妥善化解干部安置、资金债务处置、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风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快马加鞭,攻克三大突破口一是产业发展实现突破。坚持“一线、两园、三片”的发展思路,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启动乡村振兴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大土地流转协调力度,规模打造青春村金银花产业园区、高塔村核桃科技示范区,重点建设以青春、大佛、五山为核心的金银花产业片,以天宫、射鸿、前丰为核心的中药材产业片,以高塔、高家河、金盆为核心的核桃产业片二是基础建设实现突破。争取完成村道路建设任务,配合抓好木涪路后期建设,争取启动木涪路损毁道路建设。水利建设:积极配合汇田河水库开工建设,力争启动朱家沟水库整治工作,力争将病险山坪塘纳入县整合资金进行整治。住房建设:争取村土地增减挂钩纳入项目指标并做好结算工作,加大安置点基础建设配套、质量问题整改、遗留问题处理和资金收缴工作。三是民生事业实现突破,办好民生实事,着眼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群众期盼的事情都办好办实。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扶贫政策兑现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权益,做好留守学生关爱工作。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贫困学生政策支持力度,实现教育质量、师资力量双提升。抓好肺炎疫情等疾病防控,积极推行免费健康检查,积极做好医疗救助等申报工作。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健康协调发展。支持林业、环保、工会、共青团、妇联、退役军人开展工作,加快发展老龄、残疾人事业,抓好档案、统计、武装、保密、防灾、人防、气象、消防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高塔镇人民政府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本单位内设置机关综合办事机关5个,分别是:党政和信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食药站、财政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所,设置1个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事业管理中心3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2020年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124在职人数37人。其中:行政公务员21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15人。长瞻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24人。离职村(社区)干部5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总额为:669.11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538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82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7038万元、农林水支出179.425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805万元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69.1173万元,比减少5.0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5173万元,占总收入98.4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6万元,占总收入1.58%。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69.1173万元,比减少5.0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7173万元,占总支出79.32%,项目支出138.4万元,占总支出20.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9.1173万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06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5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538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82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7038万元、农林水支出179.425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8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9.1173万元,比减少5.06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530.717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00.39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7.574万元,绩效工资37.5024万元,津贴补贴67.656万元,奖金5.35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3.30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57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9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570万元,住房公积金24.9805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60.108万元,其中:办公费8.2722万元,差旅费14.46万元邮电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4.1634万元,福利费5.71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0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2164万元,其中:医生活补助170.2164万元。

(二)项目支出138.4万元

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26万元,其中: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4.5万元、人大政协经费1.8万元、群众工作服务经费5.4万元、网络维护费1.4万元、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经费0.3万元、乡镇常聘律师费3.2万元、纪检办案经费0.9万元、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5万元、基层组织公共运行费100.8万元、安全管理费2.7万元

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12.4万元,其中:小二型水库管护费1.8万元、乡道公路养护经费10.6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动,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0.29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6万元,占比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来源,因此,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5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用品。购买办公设备复印机1万元,购买计算机设备3万元,购买多功能一体机设备1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4.3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38.4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高塔镇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高塔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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