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桥亭镇部门决算

2023-08-31 17:49 来源: 政府办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8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属乡镇一级预算单位,有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等。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93.5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57.55万元,主要原为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9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1.69万元,占7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88万元,占2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9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49万元,占70%;项目支出722.07万元,占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3.5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57.55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21年相比减少85.86万元,为正常增减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24万元,占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41.5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53.92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7.23万元,占5%;农林水支出467.02万元,占比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万元,占比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9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3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5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5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9.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2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01.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桥亭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33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桥亭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服务支出2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桥亭镇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路养护经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以下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公路养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295万元,执行数为26.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有效利用公路养护资金,保障道路通畅,解决出行问题。

(2)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驻村工作队成员完成贫困村驻村工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3)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包含村级及社区部分及县级安排的相关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2万元,执行数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村级日常运转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支持了村级进一步发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为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及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建立健全村公共维护机制,使社会满意度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制度不够完善,资料还需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相关制度及资料,加大督查力度,提升组织管理能力。

(4)乡镇常聘律师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有效利用法律顾问资金进行普法宣传,解决纠纷。进行法律援助发现的主要问题:法律顾问的沟通不到位,工作缺乏一定的实际性。下一步改进措施:联系法律顾问常来乡镇提供咨询,结合本镇实际给出合理建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公路养护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295

执行数:

26.295

其中-财政拨款:

26.295

其中-财政拨款:

26.29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有效利用公路养护资金,保障道路通畅,解决出行问题。

有效利用公路养护资金,保障道路通畅,解决出行问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路养护完成情况

做好公路养护,提高路面功能恢复

做好公路养护,提高路面功能恢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畅度

保障道路的通畅,群众出行安全

保障道路的通畅,群众出行安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

执行数: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增加村民收入,振兴产业,完成目标任务。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增加村民收入,振兴产业,完成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质量振兴乡村产业

高质量发展乡村产业

高质量发展乡村产业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促进农户增收

稳定增收

稳定增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2

执行数:

152

其中-财政拨款:

152

其中-财政拨款:

15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立健全村公共维护机制,使社会满意度提高

建立健全村公共维护机制,使社会满意度提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100%做好基层运行工作

100%做好基层运行工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街道清洁程度

98%

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常聘律师顾问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6

执行数: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有效利用法律顾问资金进行普法宣传,解决纠纷进行法律援助

有效利用法律顾问资金进行普法宣传,解决纠纷进行法律援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援受益人数增加

增加90%

增加9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群体化事件下降

达标率98%

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2年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桥亭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镇辖12个村,4个社区。全镇设置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下设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l)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1、行政公务员35人。

2、机关工勤4人。

3、事业人员37人。

4、事业工人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9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2.23万元,占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8.6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1.48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55.8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67万元,占20%;住房保障支出 (类)支出87.22万元,占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2万元,占0.5%。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

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桥亭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涵盖了会议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落实制度、值班加班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和财产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使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按制度办事,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符合我单位“三定”方案职责,绩效目标符合我单位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覆盖年度所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三)综合管理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完成程度达到预算完成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认真完成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并按要求进行了清理核实,单位国有资产已按要求登记上报并在内控管理制度中出台了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预决算按规定内容、时限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依法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本单位严格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支出控制,在资金预算、动态调整、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中能做到层层把关,按制度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能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8.2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变动率大。

(三)改进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单位经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机制。

附件2

桥亭镇人民政府2022年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桥亭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预算口径进行资金的使用及拨付。

2.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的依据。本项目主要依据2022年预算编制口径设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基本办公运转及完善村(社区)公共设施,保障基层党组织运转等。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我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经政策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预算口径执行,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由乡镇根据各村(社区)人口、幅员面积、具体突发事件等因素统筹分配到各村(社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全镇12个村、4个社区基本办公运转及完善村社公共设施,保障各村基层组织运转,为基层服务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是做好基层建设和开展基层管理工作的前提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障村级、社区日常运转,加强基层党建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好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的资金保障。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项目预算申报、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步骤及方法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桥亭镇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52万元,执行数为15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财政局下达预算152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152万元,资金使用达到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障会计账务处理及时、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下达,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票据、合同、企业资质等辅助资料齐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工程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工程进度、工程监管等接受群众及社会媒体监督。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年初绩效工作目标。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保障了基层组织公共运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得到有效提升,提高了村级公共设施防洪防灾的能力增加群众收入,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群众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三级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个别村报账进度缓慢,存在半年或年终报账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加强对村上报账人员的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票据的合理合规性。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