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亭镇2021年决算公开

2022-09-08 09: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党委工作职责:(1)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障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基层治理党建

党的建设纵深推进。一是扎实抓好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治理新模式二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委中心组等学习制度,严肃支部制度和党内生活,强化党性观念;发展党员12人,转正14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人。扎实开展机构改革工作。20211月全面完成村党支部换届,20213月全面完成村委换届工作,全镇所有村均实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

党风廉政建设更加务实一是制定三张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扭住责任制的“牛鼻子”。制定岗位廉政风险提醒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督促。制定村级履职清单,持续推动干部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结合“三张清单”组织开展督查检查30余次,发现问题30余个,全部整改到位。抓实三项教育,筑牢思想堤坝组建廉洁文化宣传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弘扬正能量,全年组织演出12场次。抓会议说廉,在党委会、镇村干部会为纪委书记预留“纪检10分钟”,讲纪律、讲规矩、讲责任。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6次,警示谈话28次,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以案说法,对年内立案查处的1件案件,受纪律处分1名干部全镇通报警示。三是运用三项机制,深化群众监督。在辖区内选择16名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的热心群众担任义务廉情信息直报员,发挥探头作用,及时传递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和民生诉求拓展公开平台,深化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利用公示栏、微信、云广播、大数据平台等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以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接受群众的评判。

2、围绕脱贫攻坚抓产业

我镇现有耕地1.056万亩、林地21.8249万亩,紧紧围绕“四大特色”产业,立足区位优势、创新工作方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2021新植南江大叶茶100,管护1450亩,低改核桃500南江黄羊新增出栏730只以上,完成巴山土鸡新增出栏1万余只,生猪出栏15600贫困群众户均增收1180龙门村新建产业路3公里,新建银花核桃加工厂,项目入库2落垭村建成茶叶基地700;田坪村新建冷冻库1个。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完成9000万元、招商引资1.5亿元;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5亿元;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16452元。

3、围绕项目建设抓基础

赶场敬老院已移交县交投公司;投资200余万元的通明桥投入使用;投资700余万元的环湖道路、竹坝精矿站搬迁道路正有序施工;上两污水管网治理项目、桂花园村至凤凰村联村路均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桥亭特色旅游集镇基础设施项目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龙池山村库周村道路已开工建设;长竹路路面整治龙门、龙池山村道公路安保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完成18个村(含撤并村)98.8公里196个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的设立充分利用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加强村道公路管护

4、围绕民生改善抓发展

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强化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加强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日常管护工作,配备图书10余册。加强国防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全面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征兵工作,2021年应征入伍2人。狠抓计生基础工作努力争创计生优质服务乡镇,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兑现计生奖(特)扶政策。

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引导群众建设具有川北民居特色的住房,加快推进实施新农村建设。开展街道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10余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0次,开展路检路查40次;常态开展地灾、山洪监测点检查,做好汛期前期准备,完善山洪、地灾点警示标牌;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9次

社保体系更加健全。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实现应保尽保,全镇低保保障对象达到5181161,把符合特困供养条件81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覆盖面达100%,全镇医疗保险参保1256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96034080岁高龄人员,每月足额发放补助资全年开展临时救助170余人次。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民事纠纷18宗,调处成功率达到99%;开展扫黑除恶“10+3”专项斗争。

5、围绕疫情抓防控

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守住了一方净土,保卫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摸清家底,严格人员管控。二是丰富措施,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是注重防疫,抓好动物疫病防控。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36.01万元。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492.54万元,主要原因为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机构、人员、村社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83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7.55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6万元,占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3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38万元,占45%;项目支出404.41万元,占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6.01万元。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492.54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20相比减少1464.93,主要原因为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机构、人员、村社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7.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18万元,占2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万元,占11.0%;卫生健康支出51.72万元,占12.9%;住房保障支出56.84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805.22万元,占比45.3%;城乡社区支出167.48万元,占比6.1%;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占比1.4%;商品服务业等支出0.96万元,占比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占比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77.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6.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0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49.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与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水体(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水体(款)水利技术推广(项):

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2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0.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7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8.4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桥亭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7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桥亭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桥亭镇共有车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各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支付时效性差,几乎集中在下半年支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进度快,完成度高,但工程验收审计等后期工作时效性较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食品药品监督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食品药品的安全性,提高了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食品药品监管范围较大,监管力度较弱。下一步改进措施:扩大监管范围,加强监管力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监管

预算单位

桥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全食品药品监管

顺利完成本年药品食品监管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效益指标

 

 安全监管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性,确保群众合理增收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性,确保群众合理增收

满意度指标

 

日常巡查覆盖率

群众满意度100%

群众满意度100%

 

2. 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2万元,执行数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村级阵地建设的安全性,提高了村级公益设施防洪防灾的能力,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开支比例较大,但维护后保持性较差。下一步改进措施:降低维护开支比例,提升维护工程的质量。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

预算单位

桥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2

执行数:

142

其中-财政拨款:

142

其中-财政拨款:

14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村级阵地建设的安全性及环境卫生整洁,提高村级公益设施防洪防灾的能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保障村级阵地建设的安全性及环境卫生整洁,提高村级公益设施防洪防灾的能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得到有效提升 

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得到有效提升

效益指标

 

 

提高村级公益设施运行效益,提升村级服务能力

提高村级公益设施运行效益,提升村级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98%以上

群众满意度98%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1年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2]5号)的要求,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南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财政所;设置乡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

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街道)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街道)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街道)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

指导、规范和支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4.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乡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基层治理、精神文明、统战和群团工作。

5.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集体经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气象服务等工作,强化基础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统计业务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及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

7.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

8.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群众信访、矛盾化解、治安联防、依法治理等工作。承担社区物业、业委会和集镇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

9.财政所主要职责: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承担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

10.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县级主管部门下放、授权行政审批的办理服务,负责办理县级主管部门委托乡镇代收代办各类事项,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

民养老保险参保、退休及养老金领取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农业生产保险的参保、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其他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强制性防疫检疫以及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涉农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运行管护和水土流失预防,做好小(二)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加强辖区内河、湖(库)、渠、塘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

1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收集管理、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负责代理村(社区)会计业务,代管村级债权债务和集体三资。负责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古村落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辅助服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推进公益性文化发展,管理乡镇综合文化设施,开展多种形式文化体育活动。

13.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信息统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单位实有人数75人,其中:行政35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3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836.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7.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6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支出1,836.01元,年末结转结余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60元,项目支出404.41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0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29万元,资本性支出358.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7.48万元,农林水支出805.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万元。

(三)三公经费

桥亭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5万元,年终决算0.6元,未超标。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有力、有序、高效推动各项工作,按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要求,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桥亭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桥亭镇2021年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工作要求和组织纪律,规范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各部门高效运转健康发展。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按照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部门预算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特性,经过充分调查、论证测算,严格按照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进行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办法编制预算,按照规定程序经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后执行。预算执行严格规范。预算批复后所有预算指标统一进入大平台进行管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严格按时间节点及工作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经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了财务管理,对超预算或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管理,从严控制。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每年初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年度预算,杜绝违规举债,年终及时准确的编制年度决算报告。镇内所有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严禁直接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成立镇财经领导小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财务副职领导、财政所负责人、党政办负责人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会审后方可报账。

3.完善财经审签机制。推行“财会规范、专人审批、要事会审、定期公布”的财务审签程序及办法。除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信访维稳等事项外,日常支出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由财政所审核规范后提出意见,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意见,随签随支;镇内所有项目资金、偿还欠款、往来结算等大额或集中支付10000元以上由财政所审核后提出意见,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经镇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镇党委会研究审定后按程序报账。到户到人的各类政策性民生资金、单位基本支出保运转类资金、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资金、县级及以上有明确项目和投资额度的资金,由镇政府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相关程序执行,可不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抢险救灾、应急处突资金按相关程序办理,可不纳入“三重一大”事项。

4.严格财务公开制度。镇财政所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每月向镇财经领导小组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财经领导小组、每半年向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5.严格报账管理。镇村级报账均实行先审后签,一单三签制度。一是镇级报账“一审”指财政所人员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签”指事项经办人签名事由并署名、业务分管领导对事项的发生进行审签、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二是村级报账“一审”指村级报账员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三签”指事项经办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同时明确1名村“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

6.严格差旅费报销。因工作需要,确需到县、县外及镇内各村出差的,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7〕5号)文件执行,实报实销。遵照“坚持标准、事前报告、领导审批、专人登记”的原则,由经办人报告并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原则上由镇长负责事前审批,并实行公务卡刷卡消费(有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当月出差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延长10天,否则不予报销。

单位职工由上级部门抽借且抽借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的及上级单位借调的,抽借(借调)期间职工所在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

单位职工到县外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职工所在单位不再报销食宿费;举办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且天数超出15天的,其伙食补助、公杂费按正常出差标准减半执行,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县外出差地有住宿的干部职工不报销住宿费)。

7.严格支付管理。财政所报账员和代理记账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财务报账资料附件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8.严格项目管理。实行重大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支出应按照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各归口管理办公室由相应分管领导牵头,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随时掌握各专项资金的收支及结余情况,严禁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镇内的所有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律在镇财政所或代理记账中心建立专账,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批拨付及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报账必须提供工程发票、合同、结算表(或工程进度验收表)、审计报告等,在审计结论出具前支付不超过80%的工程款;工程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由项目经办人负责收集并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在项目归口办公室。

9.严格印鉴、票据及账户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开设本单位银行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一是银行预留印鉴、其他操作指令必须由会计人员和出纳员分开保管,并相互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等的登记工作。二是单位领购的票据,必须按照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专人管理,建立票据领购、使用、核销登记台账,并严格票据使用用途,不得违规使用。三是明确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零余额账户资金使用,所有资金均通过授权支付到工程施工方或提供劳务的个人,严禁将资金转入本单位基本账户。

10.严格现金管理。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的结算限额为1,00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当使用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若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的,必须由财政所出纳人员负责经办,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现,单笔提现金额不得超过5,000.00元。单位的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银行,严禁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现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11.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要严格遵循南财采[2020]23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有预算才有采购,按照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凡属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相关采购制度执行;不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业务分管领导牵头,党政办负责统一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12.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登记、各办公室自行保管原则。镇财政所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登记,做到物卡相符,物移卡随。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人,负责本办公室“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办公室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等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回收和转移等工作。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桥亭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带领全镇干群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镇经济发展平稳向好,社会治理井然有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建工作引领。扎实开展村(社区)换届“回头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及党建基础工作,狠抓基层领导班子队伍能力建设、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书记项目”为助手,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全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二)抓招商促发展,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完成项目储备3个,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8亿元招商引资新引进一个开工项目4150万元,到位资金3500万元。财政非税收入9万元、债务化解1000万元。协调配合完成红鱼洞库周道路建设,并实现通车能力。启动建设龙门村、光明村等六个村的道路硬化工程,完成通明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抓产业强支撑,有效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围绕南江黄羊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建设规模羊场6个,培育家庭羊场5户,新增出栏2000头,黄羊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二是围绕各村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全力推进粮食“稳面积、稳产量”,上半年完成大豆播种4020亩、玉米8100亩、土豆4000亩、水稻400亩;三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耕地面积不减、用途不改、质量不降,成立助耕队3个,治理撂荒地400余亩。

(四)抓稳定促和谐,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和信访维稳等红线底线工作 ,辖区未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

(五)凝聚共识,多方联动,合力筑牢疫情防控网。我镇与公安、路政、医院等单位组成6人值班小组,在四川省便民核酸采样点(桥亭点位)24小时值班值守,桥亭镇全体干部职工勇于担当,冲锋在前,严格落实“逢车必查”“不漏一车一人”,切实做到所有首站抵南人员落实“入川即检”,截至目前共排查登记车辆4926辆,11877人,2423人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六)抢抓机遇,突破发展,拓展农旅融合新业态。锚定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585”目标,以“米仓驿站·康养桥亭”为发展定位,充分利用桥亭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转变思路,进一步放大文旅资源,以旅游民宿打造,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在桥亭社区试点推行,支持和鼓励特色餐饮开办,回引专业技术能手创业,不断丰富旅游业态。

五、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综合得分94分(总分为100分),总体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无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评价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宣传培训。自评覆盖率低,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绩效管理管理制度,全面公开绩效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

 

 

附件2

 

2021年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12个行政村4个社区,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年运行维护费使用方案,一是主要保证村社区基本办公运转;二是完善村社公共设施,保障基层党组织运转等。我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资金由乡财政代管,各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资金都实行了报账制。该项目使用后,通过改善乡镇的基层设施,改善了当地群众基本生存和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设置了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满意度等9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三级指标,按预期指标值和实际完成指标值设置,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合理性达到规范要求。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按项目预算申报、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桥亭镇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142万元,执行数为14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县财政局下达预算142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142万元,资金使用达到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资金组织部和财政部门共同下达,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拨付,财务票据、合同、企业资质等辅助资料齐全。工程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工程进度、工程监管等接受群众及社会媒体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决策。基层运行维护费是上级对基层组织运转的经费保障,其项目的实施有利的促进了基层治理,更加发挥了其战斗堡垒的作用。

2.项目管理。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142万元,根据年终考核已全部兑现到相关村(社)。

3.项目绩效。各村社顺利完成2021年相关工作任务,项目效益情况总体良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满意度等9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三级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督促各村社制定好年度资金使用细化方案。

(三)相关建议。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村社区工作能够高效开展。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桥亭镇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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