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赤溪镇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1-08-26 17:34 来源: 政府办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改善民生;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提高和培育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一,坚持科学定位,产业发展再提升。围绕“一核、三园、一中心”定位,坚定不移走农文旅融合发展之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强“一核”。以西厢村为核心,规划建设农文旅研学中心,配套打造民兵训练基地、野外拓展训练基地、山地越野、骑马赛道等乡村旅游新点位,拓展建设现代农业体验园、稻鱼共生示范区,全面提档升级西厢村农文旅产业,争创天府旅游名村。建优“三园”。围绕文昌村、西厢村青钱柳种植基地,配套窑洞民宿、集装箱民宿等文旅体验项目,拓展塘库垂钓、生态养殖、花卉观赏、庖汤节等休闲观光项目,着力建成休闲农业示范园。连片发展茶园村、活水村、庙梁村茶叶产业,强化培植、管护、采摘等技术培训,塑造生态茶叶品牌;围绕枇杷、梨子、桃子等特色水果种植,改造提升产业环线道路,打造集休闲观光、体验采摘、农耕体验等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着力建成产业振兴示范园。在蒲坪村、陈坪村、清江村,因地制宜发展猕猴桃、李子、茶叶、白芨、瓜蒌、生猪养殖、黄羊养殖等小养殖、小种植产业,着力建成“四小”经济示范园。建好“一中心”。在金银村、赤溪社区规划建设集农产品交易、茶叶交易、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商贸物流集散中心,辐射沙河、八庙、长赤、红光、下两等周边乡镇;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中心集镇整体风貌改造提升,配套建设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着力打造镇。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保障再夯实。立足为民服务这一宗旨,持续筑牢基础,统筹抓好民生保障工作。加强教育文化事业保障,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对赤溪镇九义校校舍进行改造提升;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对蒲坪村村小校舍、原大垭村活动阵地等闲置资源整合利用,建立群众办事服务中心;在原清江村等群众聚居点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兼民事代办点,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对赤溪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进行优化更新,稳步推进村(社区)卫生室提档升级。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对活水村、庙梁村、茶园村人居环境加快治理,实现全镇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整治“三大革命”全覆盖。

第三,坚持创新突破,基层治理再深化。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发展红利和治理实效。围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镇、村两级监管网络,将赤溪社区作为试点,着力建成食品药品治理示范社区。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把“输入关”,筑牢“免疫关”,统筹抓好人员排查、疫苗接种等工作,将金银村作为试点,着力建成疫情防控示范村。围绕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将西厢村作为试点,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治理,多样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着力建成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示范村。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将西厢村作为试点,以壁画形式打造廉洁文化墙,通过廉洁文化的浸润,着力打造廉政建设示范村。

第四,坚持固本强基,基础设施再完善。围绕改善发展基础、提升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强力推进通村通畅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力争新建和改建全镇通村路、产业路、断头路、入户路100公里,全面提升镇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完善水利、天然气设施网络,对8村、1社区供水管网进行优化,力争天然气管道终端入户80%以上,全部纳入县供水、供气网络体系;启动3个小二型水库、10个病险塘库集中治理,完成南江河赤溪段的生态修复。加快实施电力、通讯通道建设,对清江、茶园、活水等3个村农网改造升级,实现全镇农网改造100%全覆盖;新增西厢村移动通讯基站2个,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

第五,坚持铸魂提能,自身建设再强化。坚持以铸魂为本、提能为要,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分批次对一线干部进行轮训,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的服务型优秀人才,为乡村振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着力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旗帜鲜明地重用一批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一线干在实处、一心为民、奋发有为的镇村干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切实营造用心谋事、专心干事、一心成事的良好氛围。着力彰显清正廉洁本色,始终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完善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机制,常态化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95.1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5.02万元,增长116.94%。主要变动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49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5.8万元,占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83万元,占6.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32.5万元,占5.32%;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49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4万元,占72.75%;项目支出679.73元,占27.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5.1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5.02万元,增长116.94%。主要变动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98.32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工程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8.41万元,占17.23%;教育支出(类)888.04万元,占40.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8万元,占0.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57万元,占5.17%;卫生健康支出222.53万元,占10.13%;城乡社区支出38.6万元,占1.75%;农林水支出478.25万元,占21.78%;交通运输支出1.3万元,占0.0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4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50.76万元,占2.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占0.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9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9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决算为37.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 初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85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8.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5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6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6.8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赤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41万元,比2019年增加161.34万元,增长131.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赤溪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赤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经费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算的各项指标全部完成,较好地执行了年度预算,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综合改革”“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6万元,执行数为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了农村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食品药品监管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84万元,执行数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降低了农民食品药品风险,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安排不足,协管员的待遇不高,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员的业务培训。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项目一)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村(社区)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3.6

执行数:

93.6

其中-财政拨款:

93.6

其中-财政拨款:

93.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镇13个村和社区的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

全镇13个村和社区的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得到了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3个村社区预算资金

支付资金93.6万元

已完成93.6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公共设施道路保畅

常年保畅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全年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材料、人工

以项目实际预算为准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群众出行

满足群众常年出行

满足群众常年出行,提高了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用期限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项目二)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监管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0.84

执行数:

0.84

其中-财政拨款:

0.84

其中-财政拨款:

0.8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镇13个村的食品药品监管

全镇13个村的食品药品监管得到了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监管13个村

全面监管

监管面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无事故

全面监管

监管面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全年

全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财政资金支付

0.84万元

0.84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安全

无食品安全事故

无食品安全事故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100%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期限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赤溪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便民服务、妇女儿童、群团工作保障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机关工勤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文化站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基层文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即长赡人员)享受的生活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即长赡人员)享受的生活补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应农村困难群众收到自然灾害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补助。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 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 卫生与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乡镇规划与管理人员基本支出、社区干部基本支出、城乡环境治理、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3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指村级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4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赤溪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汇总录入人大、政协、政府、共产党等4个行政单位及南江县赤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南江县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南江县赤溪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南江县赤溪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1、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宣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和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改善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人员概况。编制人数51人,年末实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开支人数3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收入合计2495.14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5.8万元,占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83万元,占6.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32.5万元,占5.32%;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49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4万元,占72.75%;项目支出679.73元,占27.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物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差旅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部分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附件2

2020年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主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的要求及2020年度预算编制草案设立,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下达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内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员日常工作开支及补助等。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是协管员工作的有力保障。绩效目标设置:保障全镇14个行政村及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项目管理。县财政将工作经费按预算指标下单位,用于食品监管员的工作经费及补助等,工作人员按需按程序据实报账。
  3.项目绩效。14个行政村及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综合工作保障率达到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南江县赤溪镇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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