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2023-08-31 17:55 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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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等。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16.3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2.99万元,减少26.0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有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31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1.38万元,占99.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占0.3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款收入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1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78万元,占82.33%;项目支出232.60万元,占17.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6.3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2.99万元,减少26.0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有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2.39万元,减少25.2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有减少。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1.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40万元,占49.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5万元,占7.56%;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占0.76%;城乡社区支出169.43万元,占比12.92%;农林水支出361.20万元,占比27.54%;交通运输支出19万元,占比1.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万元,占比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类)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类)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5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类)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类)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类)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类)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类)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 综合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类)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0.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类)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类)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类)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类)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类)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类)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类)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类)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3.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26万元,增加37.68%。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业务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多0.26万元,上升37.68%。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业务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光雾山镇人民政府运行经费支出54.91万元,比2021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光雾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光雾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履行单位工作职责,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1,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常聘律师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乡镇法律顾问经费项目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镇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镇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光雾山镇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8

执行数:

108

其中-财政拨款:

108

其中-财政拨款:

10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农村村庄保洁覆盖率

实现保洁全覆盖

实现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经费预算不超指标

村(社区)经费预算不超过县下达预算口径指标

未超过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运行经费在资金调度正常情况下支出及时率达到100%

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村(社区)已按报账镇村流程签支的费用支出率达到100%

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设施完好率

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90%以上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满意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法律顾问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6

执行数: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经费预算不超指标

常聘律师经费预算不超县下达口径(3.6万元/年)

3.6万元/年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法律顾问工作人员覆盖率(%)

全镇聘请1名法律顾问,实现辖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聘请1名法律顾问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当年应付法律顾问费用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全年法律顾问经费支出达到100%

支出率达到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数(次)

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次数1次以上

4次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法律顾问的工作在受惠群众中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试点项目数

完成垃圾收集清运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1个

1个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保洁覆盖率

保洁覆盖率达到80%以上

达到80%以上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垃圾收集清运应付费用在资金调度正常情况下支出及时率达到100%

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经费支出率达到100%

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

促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的延续性

促进垃圾处理措施更加健全完善

更加健全完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及措施受惠群众满意度达到70%以上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镇街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

执行数:

2.7

其中-财政拨款:

2.7

其中-财政拨款:

2.7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日常巡查完成率(%)

重大节庆安全检查1次以上

1次以上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经费预算不超指标

安全管理经费预算不超过县下达预算口径(2.7万元/年)

2.7万元/年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安全管理工作应付费用支出及时率达到100%

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安全管理经费全年预算执行支出率达到100%

支出率达到100%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举办率(%)

全年安全举办重大节庆活动1次以上

1次以上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对安全管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五)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1

执行数:

8.1

其中-财政拨款:

8.1

其中-财政拨款:

8.1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会议召开天数

乡镇每次人代会按照法定议程不超过3天

1.5天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会议议程完成率

人代会等会议议程完成率达到100%

议程完成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支出及时率

人大政协工作经费支出及时率达到100%

支付及时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支出率

工作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支出率达到100%

支出率达到100%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人代会提出建议意见3条以上

建议意见3条以上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完成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圆满完成年度监督工作1次以上

1次以上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维护好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附件2

光雾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南编发〔2020〕25号)文件,我镇统一设置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财政所;统筹设置4个未独立预算的直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遇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根据《南江县乡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核定表》(南编发〔2020〕25号)及编制调整文件,我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61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4名。2022年年末实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开支人数5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31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6.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1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78万元,占82.33%;项目支出232.60万元,占17.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基础工作管理情况

1.组织机构完善方面。按照领导及机关干部分工,成立了光雾山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预算绩效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规划和计划,研究预算绩效管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审定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及运用等事项。

2.管理制度完善方面。为有效进行财政支出管理,健全完善了《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内控管理制度》《光雾山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光雾山镇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光雾山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到有效执行。

3.指标体系完善方面。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主要涉及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类指标。

4.宣传培训工作方面。于2022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光雾山镇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宣传培训会,旨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刻内涵的认识。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单位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打算。

2.绩效目标覆盖率方面。单位2022年年初项目支出预算145.70万元,实际申报预算目标项目资金额145.70万元,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3.绩效指标准确性方面。实际申报的预算目标项目资金额145.70万元,申报表填写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三)综合管理情况

1.绩效运行监控方面。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316.38万元,部门支出预算完成程度中达到预算完成要求;年初项目预算数145.70万元,调整数为232.60万元,项目预算调整变动率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数11.40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1.4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较好;“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符合控制要求;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登记、上报等工作;于2022年6月8日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了2022年度预算信息。

2.绩效评价实施方面。重点选取9个项目进行项目自评,项目自评率100%,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良好;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资金额232.60万元,资金评价覆盖率达到100%,符合评价资金覆盖要求。

3.评价结果应用方面。于2023年5月18日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绩效管理问题整改、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项目调整等方面不涉及。

4.绩效管理创新方面。积极组织单位纪检监察、常聘法律顾问、专业技术人员等监督力量,探索成立风险控制领导小组,运用镇村级资金支出用款请拨流程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开展绩效管控,并将管控成果与项目工作实绩相结合,合理应用于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等次等方面。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重点选取2022年度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镇人大、政协、人武、纪检工作经费,镇安全管理工作经费,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镇垃圾收集清理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镇法律顾问经费等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良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聚焦固本强基,抓牢管党治党。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检阅”活动,落实9名党委班子联系18个支部,班子成员下沉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开展理论学习宣讲105场次,开启机关干部“夜学”模式,组织村社干部开展能力提升培训。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一叶知秋·万山红遍”党建体系,优化村(社区)季度考核工作。打造铁炉坝县级基层治理示范点位,建设铁炉坝“铭恩·景民服务中心”党建品牌。三是强化先锋作用发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5个,落实143名党员包户联系1353户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在抗洪抗旱抗疫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成功应对“10·2”特大洪灾、夏季旱灾等自然灾害。

(2)巩固脱贫成效,衔接乡村振兴。一是脱贫成效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逗硬落实帮扶政策,11个帮扶单位159名帮扶干部全覆盖帮扶全镇232户监测户,脱贫成效持续巩固。二是特色产业稳定发展。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种植玉米2100余亩、大豆710余亩,新培育黄羊养殖大户2户、家庭羊场5户,规模羊场3个,出栏生猪2655头、黄羊3600只,养殖巴山土鸡7000余只,养殖蜜蜂3500余桶,种植高山蔬菜1000亩,打造槐树、普陀、大营农旅蔬菜体验基地3个。三是集体经济稳步壮大。探索“支部+公司+农户”模式,利用光雾山农特产品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桃源村集体公司与新网银行等企业签订农特产品100万订单,年销售额达35万,普陀村利用闲置土地种植高山蔬菜年销售额达5万元,桃源村党支部荣获市级4A先进党支部。

(3)抓实品牌创建,发展首位产业。一是品牌创建卓有成效。汇聚全镇干群合力,严格对照标准,光雾山镇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镇”,桃源村荣获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称号。二是文旅项目攻坚有力。按照“五个一”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保障米仓大道、光雾和谷等续建项目建设,谋划推进燕子岩索道、大坝最美骑行道、铁炉坝小轮车赛道等项目,启动彭家坝甲级民宿、普陀智慧牧场等项目。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4.8亿元、招商引资2.87亿元。三是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成功举办山花节、避暑节、红叶节、冰雪节、森林音乐节、全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庆活动,升级演出《梦境光雾山》,持续带活夜间经济。新增大自然客栈、溪畔湾、岩房精品民宿7家。

(4)树牢安全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全面兑现低保、残疾、特困、临时救助等惠民惠农政策,完成寨坡群众联建房分房工作,启动阳崖村3.7公里通组路建设,提升改造普陀、魏家坝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处,申报岩房大桥、大营茶园桥、曹家河大桥3处“索改桥”项目。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守入川北大门。二是底线工作平稳向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推进安全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管控。开展综合安全检查1200人次,整改安全隐患12处,开展应急演练20余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生态环境持续优良。严格落实河长、林长、路长、库长等工作责任制,恢复秋池社区、普陀等污水管网500米,实施“彩画光雾山”项目,开展环境保护知识进景区、大手拉小手、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大”活动,彻底整治“五乱”,杜绝“五烧”,生态环境成效显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得分:良好(90>X≥75分)。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薄弱,制度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自评质量不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不够到位。

2.队伍建设有短板。主要表现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化培训,理论及业务水平不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影响绩效评价工作实效。

(三)改进建议

1.强化政治引领,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稳步推进标准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支撑。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乡镇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的财政支出各项管理办法、资金管理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全镇预算绩效过程管控风险控制机制,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制度支撑。

3.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能力。积极踊跃系统地学习研究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文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刻内涵的认识,培养专业化队伍,切实满足绩效管理工作现实需求。

附件3

乡镇法律顾问经费费项目

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主要依据2022年度预算编制草案设立,由县财政局下达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常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

(二)项目内容。主要是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从办公、差旅等资金需求上,保障保障乡镇常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乡镇常聘律师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乡镇法律顾问经费项目是在2022年乡镇常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力保障。绩效目标设置:保障乡镇常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

2.项目管理。县财政将经费按预算指标下单位,用于保障乡镇常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等,办公、差旅等费用按程序据实报账。

3.项目绩效。年度内,优化资金使用,资金全部投入保障乡镇常聘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100%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三、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主要问题:暂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工作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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