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运安全防疫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3-01-12 14:55 来源: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2023年春运将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今年春运客流将从低位运行加快反弹,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度增长;能源、粮食、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春运期间人流、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安全风险加大。为确保春运期间客货运输有效运行,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做好春运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春运工作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全县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春运工作重点

(一)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

1.优化公众出行政策环境。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加强本地疫情高峰期研判,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出行。

2.保障务工人员、探亲人员、高校学生等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返校。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电话、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务工人员、探亲人员、高校学生等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结合回家过年和返岗出行集中时段,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输班次、强化城乡衔接、增开定制客运线路、开行务工人员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点对点”运输等方式,提升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畅通返乡返岗人员出行“最后一公里”。

3.保障游客有序流动。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严格落实优化后的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数据监测,及时共享游客规模、运力等信息,统筹做好运游衔接和运力调配。针对大范围疫情感染、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制定完善滞留游客处置应急预案,及时有序做好滞留游客疏运工作。

4.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针对走亲访友、农村赶集等集中出行需求,通过加密城乡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开行赶集班、增加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加大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力度。聚焦农村客运途经线路、客运场站、渡口等重点区域,加强执法力量投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大非法营运等违法运营行为查处力度,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及时劝导纠正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行为,提升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

5.保障“双节”期间群众短途出行。要针对春节假期可能出现的短途客流大幅增长情况,强化工作统筹,加强运力投放,科学安排班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适时增开直达机场、火车站、旅游景区等定制客运班线,支持定制客运车辆在客流集中区域灵活规范停靠,满足旅客夜间及特定区间出行需求。

(二)切实提高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6.确保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等运营管理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7.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各地要密切协同联动,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

8.保障医疗和民生物资运输高效有序。进一步加强供需对接,强化组织调度,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整车合法装载国家统一目录内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便捷通行。全力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针对大范围疫情感染、恶劣天气、严重拥堵等极端情况,加强应急准备,统筹做好应急状态下医疗物资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

9.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的生活保障,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坚决避免由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生活困难。

(三)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10.持续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认真实施公路、水路、邮政快递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客运站、公路服务区等窗口单位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有条件的公路服务区,可设置车辆停放和司乘人员休息专区,为具有发热等症状的群众提供饮水、如厕、休息等服务。

11.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公路、水路、邮政快递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督促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组织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实行症状管理。从业人员要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生活,落实涉疫报告要求,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必要时可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原则上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12.加强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要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的感染风险。引导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旅行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13.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各地要完善重点枢纽场站从业人员突发规模性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并有针对性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依据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科学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四)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

14.强化春运安全生产准备。加强思想准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考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等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和客流大规模增长对运输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全方位、全链条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加强设施设备准备,指导运输企业全面开展设施设备状况摸底排查,加强设施设备能力建设,最大限度提升保障能力;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坚决杜绝运输工具和设施带“病”运行;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加强人员准备,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提升防御性驾驶技能、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技能。

15.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运输设施设备和人员长期低负荷运行的实际,针对大客流的新要求,针对疫情防控的新挑战,强化事前预防预警,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围绕“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公共交通、四类重点船舶、“六区一线”水域、重点通航建筑物、公路网运行、水路客运和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防止风险和隐患演变成事故。要强化安全执法,加大惩戒力度,对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重大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

16.防范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建立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有效防范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对春运工作的不利影响,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枢纽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妥善做好道路铲冰除雪、抢通保通、通行管控、车辆分流引导与人员疏散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

17.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感染率。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医疗救助,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建立实施一线从业人员轮岗备岗制度,发生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时实施轮转,确保人员接替有序、服务不断不乱。对不与社会面接触的感染者,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18.提高春运应急处置水平。各地要针对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聚集性疫情、局部超大客流、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交织叠加对综合运输春运带来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应对,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应急保障力量,加强应急运力、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等各方面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春运运输组织和服务保障

19.加强春运客流形势动态研判。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考虑春节假期特点、防控措施优化、人员大量流动、出行结构调整、社会公众预期和出行心理变化等新形势,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等呈现的新特点,动态研判不同群体、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客流发展趋势,深入分析、科学谋划,强化引导、分类应对、精准施策。

20.全力做好运输组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信息共享和运力对接,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客运与干线运输服务的衔接,协同做好应对客流大幅增长的运输组织工作。指导客运企业加强运力储备,保持从业人员状态良好,密切监测客流变化,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重点时段、热点区域运输组织,动态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要保持运输组织弹性,遇突发大客流时,可通过加密班(航)次、开行加班车、大站快车等方式,提高旅客运输能力和效率,必要时通过跨区域运力调配、增开专线等方式疏解大客流。

21.精细做好运输服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客流大幅增长情况,指导客运场站持续改善售票服务,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积极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助验票等服务,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持续改善安检服务,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检流程优化,切实提升旅客换乘效率。持续改善候车服务,确保候车(船)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持续改善登乘服务,为有需要的旅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轮椅预约、上下车帮扶等服务,保障登乘顺畅有序。因政策调整或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加大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置,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

22.更好满足重点群体出行需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帮扶老幼病残孕等群体,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健康咨询等温馨服务,强化行程中关心关爱。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儿童等重点旅客乘车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安检、登乘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客票优惠。组织实施好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23.持续推进企业纾困解难。各地各部门要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缓缴、融资担保、免征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资金作用,积极回应交通运输经营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确保行业持续稳定运行。

24.加大执法监督和服务力度。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等要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监督检查,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积极帮助乘客和司乘人员排忧解难,持续改善春运出行体验。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春运工作领导。为做好全县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江县202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具体名单附后)。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制定本地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措施,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各地要将春运工作方案于春运开始前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春运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23年春运安全防疫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做好春运安全防疫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今年春运特点,加强客流预测分析,

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做好运力储备,优化运力调配,积极应对客流高峰;要加强农村道(水)路运力投入,适时增开农村客运车辆和客船,方便农村群众出行,及时疏散春节期间积压的旅客,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坚决打击非法客运,“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

县公安局: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道路管控,保证道路畅通;严格审查驾车人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违章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对参与接送学生、民工的客运企业和车辆,要认真做好排查和专项整治;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道路非法客运。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春运期间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

县应急局:加强春运期间全县安全的督查指导,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要组织好成品油、节日商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确保市场供需平稳。

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全县流通市场价格监管,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好国家对运输企业减税降费政策。    

县教科体局:合理安排学校放假、开学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出行安全工作。

县气象局:加强春运期间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和发布工作,便于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要组织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我县春运开展情况,及时发布春运相关信息。

县总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情满回家路”“情满旅途”等活动,营造春运春节温馨和谐氛围。

团县委:积极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志愿者在春运春节期间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为广大旅客、司乘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交通引领等爱心服务。

县农服中心:及时做好县内民工流向流量监控工作,主动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衔接,组织和引导民工有序出行。

(三)加强运行动态监测。各地要针对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流动可能增大疫情传播的风险,提前研究谋划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举措,加强动态监测,及时研判当地疫情发展态势和客流变化趋势,适时调整防控策略,针对性做好运输服务组织保障,以及重点客流群体出行引导工作。

(四)强化值班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职工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工作信息日报告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变化、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入园、客流运行、运输组织等信息。县春运办要及时收集各地各部门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有关信息、工作动态,各地要在2月16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县春运办,县春运办及时向市春运办报送工作总结。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春运政策和春运动态,引导公众错峰安全有序出行。要加强春运工作中先进典型报道,积极宣传反映一线职工坚守岗位、做好安全防疫和运输服务保障的感人事迹。


附件:南江县202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南江县202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春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王禹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   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开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   强    县应急局局长

         刘   源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队长

成   员:  孟   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嗣斌    县信访局副局长

         赵小川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赖   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潘   鸿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福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冯君学    县商务局副局长

         何   晖    县税务局副局长

         冉桂洲    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王明芳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

         孙   鄂    县农服中心主任

         万国兵    县气象局局长

         岳   丹    县总工会副主席

         冯雪君    团县委副书记(挂职)

         石寒冰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何   林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   斌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才能    县公路应急抢险中心主任

         蒲彦君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主任

         李白原    县公路局局长

         王宗平    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副局长

         张   明    县邮政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石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小川、刘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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