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06 17:04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违规倾倒垃圾(含建筑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依法拆除在临街两侧和公共场地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城乡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及城乡垃圾外运无害化处理工作。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化、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建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及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6.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7.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乡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市政设施、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监督和竣工验收。

10.承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实施监督考核。

11.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建立常态化管理体制按照“遏止增量、优化存量、实事求是、分期分批,突出重点、统筹城乡、责权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风貌,消除楼顶违法建设多的问题,建立城乡建筑“第五立面”管控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屋顶形式、屋顶绿化、屋面色彩等要素进行有序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的城市品位和形象。按照《南江县互联网租赁电单车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共享单车营运企业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停放秩序管理制度,规划停车点位,收缴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对营运企业服务按季度进行考核,确保共享单车便民、利民、惠民。

2.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静态停车管理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落实落地,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积极推进环卫服务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县环卫工作管理机制,积极落实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二是对标“三步走”,迅速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方案;到2022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要达到全覆盖,努力争取由财政预算50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建设红塔社区、朝阳社区等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在桥亭镇、关坝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至少有5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4.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以信息化为核心,围绕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整合数字城管和公安天网,实现资源共享,实现管理对象、管理过程、管理决策“三个数字化”,提升城市动态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5.加强队伍管理与业务培训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全员轮训,增强业务能力,按季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队列训练和队容风纪培训,提升素质形象。让我们的执法更规范,更专业。加强执法监督,严查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行为,杜绝粗暴执法;建立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制度,规范协助行政执法行为。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我局设6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信访股、计划财务股、执法装备股。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6名,核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9名,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现有事业编制37名。实有在职人员68人,退休17人,聘用人员117人。所属事业单位3个,光雾山景区执法大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巡查中心、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纳入局机关一并公开,其余事业单位单独公开)。

四、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299.7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40.64万元,主要原因城区环卫清扫面积增加,增加了城区环卫购买服务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529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9.49万元,占3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00.24万元,占69.82%。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529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69万元,占总支出的30.11% ;项目支出3704.04万元,占总支出的69.8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299.7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4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清扫面积增加,增加了城区环卫购买服务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00.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63.67万元、农林水支出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1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9.49万元,比2021年减少1715.19万元,减少原因:一是由于城乡环卫购买服务,城区清洁工减少,人员工资、保险等减少747.19万元。二是海创垃圾处理费968万元在2021年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15万元,占13.83%;卫生健康支出120.99万元,占7.56%;城乡社区支出1163.44万元,占72.74%;农林水支出3.8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90.12万元,占5.63%。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汇付天下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82.99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工勤、事业人员、临聘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8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8.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业)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0.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3.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1.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9.29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482.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2年预算数286.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394.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4)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派驻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9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700.24万元,比上年增加3155.84万元,其中:海创垃圾处理费968万元,环卫车燃修费200万元,乡镇清运、人员工资、药品、车辆保险等200万元,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购买服务2332.24万元,因项目变化,较去年预算数增加3155.84万元。

2.支出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700.24万元,占100%。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2732.2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清运、人员工资、药品、车辆保险费200万元;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购买服务费2332.24万元,环卫车燃修费200万元。

2)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968万元,主要用于海创垃圾处理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44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公用经费15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电费、劳务费、水费、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已压缩10%。其他运转类支出3.8万元:派驻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项目支出3700.24万元,主要包括:乡镇清运、人员工资、药品、车辆保险费200万元;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购买服务费2332.24万元,环卫车燃修费200万元,海创垃圾处理费96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未编列因公出国(境)费用。较2021年预算数增长23.5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0.85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为节约公务成本,加之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8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24.4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因去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仅8万元,不能保证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为了高效开展工作,今年较去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3.86万元,2021年预算103.36万元,较去年增长48.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1.85万元,其中:11.85万元为单位采购日常办公设备,330万元为车辆加油维修保养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原值3544.7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6万元,车辆57辆,原值1959.93万元,车辆附属大型设备1195万元,电脑等其他通用设备原值55.12万元,专用设备319.09万元,办公家俱46件7.9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5299.7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 1441.83万元;运转类项目 4个,涉及预算 157.6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700.24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对聘用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晨风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xlsx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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