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编制说明

2021-08-12 08:59 来源: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目录 

公开时间:2021 8月1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14

二、机构设置                                  14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20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3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1-33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35-37

附件2                              38-4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违规倾倒垃圾(含建筑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依法拆除在临街两侧和公共场地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城乡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及城乡垃圾外运无害化处理工作。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化、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建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及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6.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7.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乡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市政设施、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监督和竣工验收。

10.承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实施监督考核。

11.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靠法治引领,着力治“占”,提升管理“精度”。

第一,守职尽责,筑牢防疫安全线。随着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城管蓝”用责任和担当做好城市市容保障,500多人深入到最基层,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建了以党员为主力的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协助社区开展防疫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就近到社区(村)报到,在小区、在居住单元楼里开展志愿服务,做好居民隔离工作;从1月29日开始关停城区夜市、烧烤、户外游乐设施(含儿童游乐设施)等人员聚集摊点510余家;累计撤出流动摊贩、门店占道经营8000余人次;取缔15个广场舞点;劝离聚众休闲人群2000余人次;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统一收集点(垃圾桶)40处,截止8月底累计回收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累计约166.7公斤,专人专车运至南江海螺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和无害化处置;组织专门队伍每天两次对全城进行消杀作业,因为特殊时期,我们只采购到了消毒液高浓度原液,在稀释和使用过程中,我们的执法人员、环卫工人手都不同程度的腐蚀灼伤,但大家从无怨言,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第二,依法有序推行“地摊经济”,城市管理放开而不放松。为积极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刺激商业消费,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失业和低收入群体收入来源。我局经过实地调查后,对放开“地摊经济”的思路是:合理规划、限时经营、强化服务、严格管理。拟定了临时摊区点位方案,把“地摊经济”分为市场周边类摊区、其他临时占道经营类摊区和主街主路门市店外经营三个类别,设立了42处摊区706个摊位(其中:市场周边类摊区9处187个摊位,其他临时占道经营类摊区33处519个摊位),以及适度放开临街门市店外经营区域。通过划定具体经营区域范围、经营项目、经营时限,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管理方式,引导游商进入临时摊点摊区有序经营。要求所有摊贩必须在我局登记备案并签订门前五包协议后才可在相应点位进行经营,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引导为主,慎用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拒不遵守禁止性要求或长期扰乱经营秩序的商户,依法取缔其经营场地。

第三,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市容秩序管理精细化,聚焦“安全、清洁、有序、方便”城市管理目标,针对市容秩序方面的差距,以创建“天府旅游名县”为契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整治了上下河街、米仓山大道、城庙路、红塔新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和路段,对信合街、佳达市场、红四门市场、春场坝市场、南河郦景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规劝教育违章对象1000余人次,取缔了43个占道经营夜市烧烤摊点和11个早餐摊点,将85名从业人员引导进入宏帆美食一条街经营,同时规范劝导流动摊点110个,规范骑门占道经营摊点46处,拆除活动伸缩棚60余个、太阳伞200余个,拆除建筑墙体户外广告100余块,清理小广告、横幅标语6000余幅,拆除了98处废旧破损广告招牌及各类棚帐154个。依法依规关闭洗车场20家,采取“公安+城管”模式规范管理47家,新建4家;依法依规取缔废旧回收站2家;采取“门店+仓库”分离模式规范管理21家,二是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推进,持续做好餐饮油烟治理、餐厨垃圾处理(通过有效统计,全县共有大中型餐饮单位,含学校和单位食堂,共计75家,每日餐厨剩余物为700公斤左右)、垃圾杂物禁燃、噪音扰民等工作,实行全域化、网格化管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2020年以来办理环保类投诉举报案件117件。三是环卫作业标准化,主街主路实行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将城区划分为16个区域、83个小路段,主街主路每天冲洗、洒水降尘1次,保证城区干净清爽。落实管理责任,定岗、定员、定标准,保证主要道路早、中、晚清扫保洁不间断,及时维修翻新更换环卫设施设备600余处。四是城乡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我县在各乡镇设立垃圾中转站53个,配套垃圾勾臂车53台、勾臂式垃圾箱2387个、垃圾压缩箱62个、专业特种垃圾运输车11辆,由各乡镇将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后,我局按照“箱满即运”的要求,运输至海螺公司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2020年以来全县清运处理生活垃圾16026吨。五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我局现在红光镇及赤溪镇西厢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每户村民配备三个小型垃圾分类桶(可回收、餐厨、不可回收),结合村情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点,配备大型垃圾桶或勾臂式垃圾箱,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乡压缩、县转运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六是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化,建立了一体化办事规范和审批流程,规范了店招店牌设置审批,切实做到了群众和服务对象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2020年办理户外广告行政许可4件,即时办结率达到100%。常态清理区域内小广告“牛皮癣”,增设便民信息栏,打造精品化户外广告展示区域。

(二)刚柔并济,着力治“乱”,提升执法“力度”

第一,持续用力,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一是责任到位,私搭乱建是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不堪承受之痛,依法打击违建,日益成为广大市民的强烈呼声。顺应这种呼声,局党组把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抓落实、规划建设执法大队组织实施的工作思路,推行片区分包管理机制,由中队负责处置各自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实行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监控,按季度召开专题工作例会,力求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拆除和早预防。二是信息到位,我局按照违建“零增长”的工作要求,以坚决的态度,落实属地责任、网格巡查、风险把控、营造高压态势等有力措施,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实行违法建设汇总周报制度,并建立了详细的台帐,实行跟踪管理。三是法治宣传到位,从抓宣传教育入手,充分运用本单位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主题活动,常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采取出动执法车辆、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等多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工作落实到位,采取“上门入户宣传先行,化解矛盾政策先行,自行拆除保障先行”的方式,在预防各类违法建设工作上积极推行前置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对不听劝告、顶风抢建的行为,组织力量强制拆除,今年以来,组织拆违行动25次,拆除违法建设25户,面积9040平方米。同时,积极配合参加查违联合执法活动4次。

第二,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一是强化渣土运输车撒漏扬尘治理,成立了专门的扬尘治理执法队伍,对县城27个在建房地产项目工地及主要道路实行24小时巡查、管控,执法人员、环卫工人发现问题均可通过微信、电话报告情况,协调调度速度快。2020年我们推行“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执法方式,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检查6000余车次,给予行政处罚38车次,实现了路面管控100%,渣土车密闭运输全覆盖。二是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对全县所有在建施工工地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制定了《南江县不规范建筑工地专项治理方案》,逐一督导施工单位实行湿润作业,同时硬化工地出入口,及时冲洗进出车辆,要求工地堆料码放规范整齐规范、裸土全覆盖,并利用雾炮车对施工现场及周围进行喷雾降尘,有效抑制了施工扬尘。

第三,依法共情拔掉“钉子户”,排除市、县重大项目实施阻力。2020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组织专班,尽心尽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采取“心里有群众,脑中有方法,脚下接地气”的工作思路,克服各种困难,用真心真情做通拆迁户思想工作,光雾合谷项目中的拆迁户水田坪村村民孙绍武由我们去时的骂骂咧咧,最后笑嘻嘻的让我们对他的房屋进行拆除。通过不懈努力,2020年我局完成了万事康项目5户搬迁、下两镇卫生院项目、县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宏帆广场二期、虹锦花园项目、光雾合谷等重点项目21户拆迁任务,在最短的时间以现场执法形式拔掉了“钉子户”,按期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内外兼修,着力破“旧” 提升服务“温度”

随着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日益复杂,进城人员“谋生难”,政府面临“管理难”,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我们积极探索,内外兼修,以法治化作为根本保障,对内加强法治学习、法治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对外加强法治宣传、普法教育提升社会居民法治意识,坚持以秩序、公平和法治去实现更多人的“城市梦”。

第一,在强基础上下功夫,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按季度召开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专题会、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交叉评查。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会前学法、依法治县工作专题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10部,及时传达了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完善了依法决策机制,成立了案件审议委员会,制定了《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审议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以来召开案审会4次,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案件8件。三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作用以会前学法、法纪教育、专题党课等为载体,坚持一月学习一部法律,深入开展依法治县政治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切实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戒、执法为民。

第二,在转作风上下功夫,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规范执法程序,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切入点,梳理制定了《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实现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2020年,我局进行了两次权责清单清理,编制了《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2019年本)》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及时清理报送了《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下放乡镇(街道)权力事项建议清单》,将涉及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扬尘治理、违建查处、垃圾处理费收取等方面的处罚权和强制权赋予街道乡镇;根据县委编办《关于明确规划领域部分行政执法职责有关问题的汇报》意见及领导签署意见,我局拟定了《关于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职责方案》,现已报县委编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市县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函》文件要求,确定县综合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具体行政权力事项共计 470项,按《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已由县委编办完成了进行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成立了专门的效能督察组,对执法人员队容风纪、执法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行政效率低下和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以来,效能督察组发出督察通报3期,督促整改问题41个,现已全部按时整改完毕。

第三,在树形象上下功夫,提升社会法治意识。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2020年以来,为管理对象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2次,参与人员100余人。二是深化法律七进,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法律进单位”“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实施方案,受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我局仅到杨家河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1次。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结案1件,应诉案件1件,结案1件,充分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四是打造信法环境,通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结对子,认亲戚”活动,让城管执法人员为摊贩力所能及排忧解难,让摊贩充分了解城管工作,逼着他们自己去转变思想,从而达到让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关注民众的感受,设身处地为人民服务,让管理对象自觉服从管理、配合管理,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这样,既能树立城管执法公信力,也能建设出一支带头守法、气正护法的执法队伍。五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其他部门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案件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2020年以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案件3件,接受住建局等相关单位移送案件16件,通过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统筹协调和全程跟踪,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二、构设置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环境卫生管理所,未单独建账,纳入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编制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134.92万元,支出总计3511.5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287.69万元,下降23.75%,支出比2019年减少1911.07万元,下降35.24%。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支出,人员调动,项目投入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13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9.22万元,占85.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7万元,占14.1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5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56万元,占30.43%;项目支出2442.98万元,占69.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46.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87.69万元和1911.07万元,下降23.75%35.24%。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支出,人员调动,项目投入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1.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51.29万元,下降45.2%。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支出,投入减少,部分项目下一个年度实施,项目结转支出57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1.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万元,占1.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64万元,占3.29%卫生健康支出48.98万元,占1.65%城乡社区支出2712.15万元,91.28%,住房保障支出62.55万元,占2.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71.32万元完成预算83.72%。其中: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决算为90.40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单位离退休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7.23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7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

3.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8.9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1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2712.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268.22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服务支出决算数342.26万元,完成预算100%,城管执法支出决算数134.47万元,完成预算74.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工作经费年末才安排,未实现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数1815.67万元,完成预算79.86%,海创垃圾处理等项目由于财政资金调度滞后未实现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决算数13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20万元,完成预算21.51%,雪花寺及寨坡垃圾中转站建设于2021年建设完成。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6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9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44.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9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7.8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越野车1辆、皮卡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预算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83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全市开展行政处罚检查接待金额726元,泸定县来南考察执法工作接待费98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85.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98.41万元,比2019年减少65.03万元,下降39.79%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3.09万元,采购环卫设施设备3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4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清洁车、垃圾清运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清洁卫生,刚柔并济,着力治“乱”,提升执法“力度”,城市文明,卫生。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改善城市形象,人民幸福指数增加。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卫车辆保险费”、“综合执法经费”、“驻村工作经费”“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杨家河片区清扫清运”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1)环卫车辆保险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2)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1万元,执行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单位能顺利开展执法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3)驻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驻村工作第一书记及队员扶贫工作的顺利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4)天府旅游名县创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49.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通过项目实施,采购夏冬季工作服各400套,果皮箱380个,完成目标,符合采购需求,货物质量达标,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5)杨家河片区清扫清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杨家河片区环境更优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环卫车辆保险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万元

执行数:

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环卫车进行保险,购置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车损险。达到人、车安全稳定。

对环卫车进行保险,购置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车损险。达到人、车安全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运行车辆保险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运行车辆保险购置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保险期限

一年

一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21万元

2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杨家河片区清扫清运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万元

执行数:

3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南江实际,实现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更加配套,生活环境全面改善。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到90%,生活垃圾转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全面解决生活垃圾二次污染。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到90%,生活垃圾转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全面解决生活垃圾二次污染。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90%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9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垃圾处理设施工程质量达标率(%)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转运率达100%、无害处理率达90%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转运率达100%、无害处理率达9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道路清扫,保洁

每天

每天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32万元

3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的延续性

对整个片区按时清扫清运,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城区环境。

对整个城区按时清扫清运,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城区环境。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执法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1万元

执行数:

17.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主要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确保南江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我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全力以赴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市容秩序整治工作,需要在执法中购置工具,治对城区内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城市环境。

主要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确保南江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我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全力以赴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市容秩序整治工作,需要在执法中购置工具,治对城区内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城市环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检查频次(次)

每天一次

每天一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检查结果公开度

对城区内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城市环境。

对城区内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城市环境。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整改落实率

80%以上

80%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7.1万元

17.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85%

8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驻村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万元

执行数:

1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贫困村实现脱贫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驻村帮扶

派驻8人到高塔镇五山村等驻村帮扶

派驻8人到高塔镇五山村等驻村帮扶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驻村完成率

2020年12月底前

2020年12月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3万元

1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农民增收

促进农民增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贫困村实现脱贫

保障扶贫工作正常开展,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保障扶贫工作正常开展,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农户满意度

保障扶贫工作正常开展,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保障扶贫工作正常开展,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环卫车辆保险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万元

执行数:

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环卫车进行保险,购置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车损险。达到人、车安全稳定。

对环卫车进行保险,购置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车损险。达到人、车安全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运行车辆保险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运行车辆保险购置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保险期限

一年

一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21万元

21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杨家河片区清扫清运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万元

执行数:

3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南江实际,实现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更加配套,生活环境全面改善。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到90%,生活垃圾转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全面解决生活垃圾二次污染。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到90%,生活垃圾转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全面解决生活垃圾二次污染。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90%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9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垃圾处理设施工程质量达标率(%)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转运率达100%、无害处理率达90%

杨家河片区生活垃圾分转运率达100%、无害处理率达9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道路清扫,保洁

每天

每天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32万元

3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的延续性

对整个片区按时清扫清运,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城区环境。

对整个城区按时清扫清运,打造干净整洁清爽的城区环境。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天府旅游名县创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天府旅游名县创建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各类后勤服务的支出,城管执法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一个行政单位一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堆码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对违规倾倒垃圾(含建筑垃圾)、排放污水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依法拆除在临街两侧和公共场地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城乡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及城乡垃圾外运无害化处理工作。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园林绿化、损坏园林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建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和损坏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卫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5.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及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6.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7.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乡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市政设施、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监督和竣工验收。

10.承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实施监督考核。

11.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实有77人,其中行政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本年收入4134.9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年支出3511.5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8个、目标实现8个、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较好、年初预算3717.9万元,调整预算数4134.92万元,本年支出3511.54万元、预算完成84.92%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在公示栏进行了公开、评价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良

(二)存在问题。支付资金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严格按项目进度申请资金,到位资金及时支付到相关项目。

 

 

附件2

 

天府旅游名县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2019年7月南江县文旅产业发展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我局需对县城内部分环卫设施做统一更换,尤其在主要的文化旅游点,如旅游集散中心、体育场、博物馆、休闲广场等区域需更换。为提升环卫形象,环卫工人需统一着装,经统计需采购夏季工作服400套、冬季工作服400套,果屑箱380个。南财教文【2020】82号下达我局2020天府旅游名县资金50万元。

2、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付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局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我局于2020年3月5日申报购置县城环卫设施改造项目政府采购,2020年3月9日财政局审批。2020年3月17日,我局与四川巴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经过询价,成都市康俊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49.76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4月8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于2020年4月21日验收合格。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该项目采购时规定了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夏季工作服400套,冬季工作服400套,果皮箱380个,夏季工作服总价10.6万元,冬季工作服总价11.8万元,果皮箱总价27.36万元。该项目已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该项目已全面实现。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取对照目标,自我检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0年3月12日我局申报天府旅游名县创建资金50万元,于2020年3月支付给康俊公司26万元,2020年4月20日支付给康俊公司21.272万元,余质保金2.488万未支付。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规范。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为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与乙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采用的询价采购方式,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我局及时向乙方提供经批复的采购预算、经备案的采购实施计划、项目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开展政府采购,编制采购文件所需资料,参与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评估活动及履约验收工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采购夏冬季工作服各400套,果皮箱380个,完成目标,符合采购需求,货物质量达标。

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实际总支出未超出预算。

 2、社会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环卫设施,提升了环卫形象,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为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相对优美、健康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品质,总体评价:优。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门决算公开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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