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2.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3.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9.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南江文化旅游走出去。
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2.拟定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3.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南江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县。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聚焦规划引领,着力开展文旅升级行动。全面完成《南江全域旅游规划》《南江县文旅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和6个《片区旅游和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实现文旅规划一盘棋。
2.聚焦全域旅游,着力开展品牌塑造行动。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积极申办2023年四川省旅游景区发展大会、第八届群众广场舞集中展演暨第二届街舞展示活动;成功培育天府旅游名导1名,同步创评系列天府旅游名品。
3.聚焦区域联动,着力开展抱团发展行动。持续做好“川东北旅联体”组织协调工作,坚持“共商共议、强强联合、互联互助”机制,推动区域客源互送、资源共享,助力川东北天府旅游名县文旅经济迈上新台阶。
4.聚焦项目牵引,着力开展招优引强行动。包装储备元潭黄羊文旅小镇等一批文旅融合项目,加快推动华润希望乡村、云顶茶乡(玉湖花海)文旅康养综合体等一批农旅、林旅融合项目,加大对国内中高端品牌酒店的招引力度。
5.聚焦基础建设,着力开展优化服务行动。完善提升黄金大道-米仓山大道滨河路绿道慢行系统,开通南江至桥亭、小巫峡、烈士陵园的旅游公交专线,打造“车站+景区+城区+自驾车租赁”的“四位一体”旅游交通网络,提升游客体验感。
6.聚焦旅游要素,着力开展品质提升行动。完成集州古街特色文化街区改造升级,并推动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建成米兰花酒店、茶笺小筑等一批精品住宿,力争将米兰花酒店培育为金鼎级、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将茶笺小筑、星空民宿·留萤小筑培育为天府旅游民宿,将和谷秋池酒店培育为甲级旅游民宿,将金枝玉叶培育为三星级森林人家。
三、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文广旅局属于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 2 个。文广旅局机关有行政编制28名,实有在编人员25人;旅游促进中心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员5人;旅游信息中心有事业编制2名、引进人才单列编制2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光雾山文艺中心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在编人员2人,定编不定人的长聘人员8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文广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文广旅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865.55万元,比 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和人员增加变动。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86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9.99万元,占总收入56.28%;上年结转收入815.56万元,占总收入43.72%。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86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38万元,占总支出41.72%,项目支出1087.17万元,占总支出的58.2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65.66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89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和人员增加变动。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9.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15.56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06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9.99万元,比上年增加199.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和人员增加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6.21万元,占85.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4万元,占6.19%;卫生健康支出37.68万元,占3.59%;住房保障支出51.06万元,占4.8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25.61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旅局机关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23年预算数为98.81万元,主要用于:县光雾山文艺中心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开展和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奖励补助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大型川剧《红漫巴山》创作、编排和演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景区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和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04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旅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01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旅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光雾山文艺中心和旅游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9.45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旅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集中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1.06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旅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
2.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
2.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2023年基本支出778.3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05.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3.30万元,津贴补贴92.55万元,奖金147.45万元,绩效工资2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2万元,住房公积金61.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3.06万元,其中:办公费13.19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5.56万元,福利费6.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1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3年特定目标类支出809.17万元,其中:
1.文化活动——免费开放配套资金33.6万元;
2.文化活动——精品剧目创作编排和演出20万元;
3.文化创作与保护——精品剧目创作编排和演出50万元;
4.文化创作与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0万元;
5.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旅游安全监管经费7.4万元;
6.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免费开放配套资金40.4万元;
7.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旅游宣传和推介活动—红叶节筹办18万元;
8.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中央文化人才项目14万元;
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87.9万元;
10.其他广播电视支出——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63万元;
11.其他广播电视支出——农村数字电视基站及用户运行维护经费164.87万元;
12.其他广播电视支出——南江县智慧旅游建设3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各项督导检查考核、全域旅游创建检查指导和各级各类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生活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因公车改革,文广旅局机关无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和旅游促进中心、旅游信息中心及光雾山文艺中心等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06万元,与2022年的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未申报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共计777.75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281.8万元,均属于部门项目。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