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2 13:46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2、依法承担县域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内河航道行政、内河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和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负责与相关单位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4、参与全县交通战备调度、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重大险情防控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各方面、全过程,立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新时代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带动全体执法人员立足本职认真履职,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党纪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靠前监督,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守牢廉洁底线。三是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深化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交通执法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及时整改纠正。强化执法人员宗旨意识,引导执法人员积极主动作为、敢于直面问题挑战。严格目标管理,逗硬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制度、考核标准。整治躺平式干部,严肃监督问责、严格绩效考核、加强正向激励。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队伍。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实现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以实现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为目标,制定年度法治培训实施方案。将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执法人员必修课程。通过举行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讲座、进行法律知识测评、应急演练、行政执法实务、组织行政执法专业技能评比,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职业化素养,尽快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加强队伍管理,实现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大队各项管理制度,明晰工作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推动大队执法人员认真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做到执法公开透明。实施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列队会操、业务竞赛、临场处置等练兵比武活动和军事化集训,着力增强执法队伍的组织纪律性和快速反应能力。三是树立队伍形象,实现交通执法形象标准化。“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交通运输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交通执法辨识度、群众认知度、执法公信力,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

3、加强交通执法监管

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客货运输市场专项治理,逗硬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严查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站外揽客、公交出租汽车宰客甩客、驾培机构不按教学大纲教学、寄递物流企业不按要求落实三个100%、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进行密闭式运输、船舶违规运行等经营行为,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稳定、健康发展。常态化开展超限治理,进一步落实交通公安联合治超模式,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源头监管,督促全县交通运输企业自查自纠,强化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压实客货企业、客运站场、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三品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监督、车辆安检维护等监督检查;加强对水上交通“六不发航”、签单发行、救生衣行动、“防跑船”八条措施等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押运员”“电子运单”等制度。坚持对全县交通运输高危企业常态化监督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各类违法行为,筑牢行业安全底线。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迅速部署开展“南江县客运市场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打击超限超载等交通货运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公路巡查、持续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在春运、汛期、暑运、两考、旅游旺季、冬季道路运输等重要时段地段,针对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展开针对性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优化执法力量、强化值班值守,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汲取事故教训,增强风险预判及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4、提升行政执法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在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等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健康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全力做好法定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积极探索交通、交警常态化联动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对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完成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执法人员及证件信息与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一一对应,动态管理;按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础装备配备及技术要求,配齐满足执法工作所需的执法装备;严格执行执法办案信息录入制度,确保执法办案100%录入全省统一的执法信息系统,实现执法环节可追踪,执法信息可查询,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持续深化“执法大走访、工作大调研、法制大宣传、服务大提升”及“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七进”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交通执法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执法的知晓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获得感。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个预算单位。内设综合股、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法规股、安全信息 5 个股室;设城区中队、沙河中队、关路中队、龙门中队 4 个中队,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6人,供给车辆2辆。

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1.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4.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7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5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2万元、农林水支出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5.09万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5.09万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

2、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万元,占比0.3%,卫生健康支出0.74万元,占比0.04%,交通运输支出1653.82万元占比99.32%,住房保障支出5.12万元,占比0.31%,农林水支出0.48万元占比0.03%。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0.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1653.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 2023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 2023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1344.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8.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06.88万元,奖金289.1万元,津贴补贴22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9.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97万元,住房公积金104.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万元等。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3年我单位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一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2万元,上年结转0.48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3年我单位有三项目特定目标类支出237.92万元,上年结转80.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18.3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 2023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万元,上年结转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1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 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执法用车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上年结转1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原值1642.08万元。办公房屋占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预算政府采购5.3万元,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购买服务。

(四)预算目标情况

2023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 237.92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237.92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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