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
关于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2 10:06

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应急抢险和公路大中修保养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县公路应急抢险和公路大中修保养的实施细则。负责承担南江县境内所有公路的应急抢险任务,组织实施设施损毁抢修和公路小修养护施工等工作。对发生的公路突发事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救援服务。完成县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县域干线公路应急抢险保通。全体干部职工通力合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应急抢险保通和各项临时性突击任务。二是抓好应急抢险救援各项方案、预案和针对性处置措施的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和补充,力求应急抢险保通方案预案全面、具体、适用、有效。三是抓好县域国、省、县道公路安全运行状况的全面调查摸底。要安排专门时间,落实专人,根据历年来县域国、省、县道公路断道、垮塌、沉降等重点路段进行摸排取证,编报整治维修计划并及时落实整治维修。四是抓好公路应急抢险保通技能培训和演练。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职工参训率不低于95%;开展技能竞赛1次,参加县自然灾害处置应急演练1次,自行组织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次,把干部职工队伍锻炼成为一支纪律严明、常备不懈、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应急抢险队伍,有力保证了县域交通安全通畅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为其他事业预算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股、机械设备股(机械)、安全股、物资储备股2023年财政预算供人员共29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32.8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及职工工资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32.8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及职工工资调整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21万元,上年结转3.63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2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9.21万元,上年结转3.63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14.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及职工工资调整等。

2.支出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1.24万元,占0.29%,交通运输支出429.21万元,占99.16%;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占0.55%。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429.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人员经费38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公用经费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部门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域内国省县道公路应急抢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0.92万元。业务用车5辆,办公房屋占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购买服务预算。

(四)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32.84万元。开展县域国省县道公路应急抢险,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应急抢险工作,实现保障和维护公路畅通目的。节约公路大中修资金产出目标,提高社会效益目标,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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