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我队承担以下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他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维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财务股、信息中心、2个巡查中队、3个固定超限检测站。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有正式职工31人、临聘人员20人,长赡人员2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深化政策宣传,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1)结合“路政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巡查中队、超限检测站的宣传作用,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宣传车队、开展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用浅显的语言、鲜活的事例向沿线群众、货运源头企业、货运从业人员进行宣传。
(2)为拓展宣传广度,大队邀请货运源头企业代表召开法制宣传专题座谈会,重点学习涉路施工、大件运输等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并要求企业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申报许可项目,依法规范安全施工。
(3)为拓展宣传方式,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台、报刊、融媒体等新闻传播媒介,制作新闻报道和新闻专题,宣传报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合适地点增设固定式路政宣传标牌和标语,利用超限站点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路政宣传标语,实现全路域宣传。全年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咨询服务4次,悬挂各类宣传标语9幅,电视新闻报道2次,发表新闻信息17篇。
(4)正面引导网络舆论。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管理,对路政管理方面的建议和问题及时予以正面回复,维护队伍形象,做到网络舆情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到位。
2、加强路政巡查,创建良好路域环境。
围绕第三轮交通大会战和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大队加强路政巡查,维护良好路域环境,创建优美旅游形象。
(1)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密度。以干环线公路、进出口通道为重点,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84人次,巡查里程23194公里,依法查处路政各类案件36件,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收取公路路产赔(补)偿费153940元。
(2)大力整治公路“小三乱”,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损害路产、侵占路权的行为,重点整治乱堆乱占、乱设平交道口、乱设广告标牌和加水洗车、摆摊设点等严重影响公路路域环境和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对擅自实施涉路施工的违法行为,严格管理、严肃查处、逗硬拆除,全年清除公路路面及周边乱堆乱占42处,非交通广告标语447幅。
(3)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正在形成的违章建筑,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抄送国土、住建等部门,加强监管,实施源头管控;对违法强行修建的,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同时,加强动态监控,坚持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将违法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减少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成本,杜绝新增违法建筑。
(4)加强安保设施监管。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对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分类梳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警示带、标识牌等措施积极整改,全年共排查安全隐患95处,上报主管局95处。
(5)强化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三员”联动监管体系,大队指导督促乡(镇)和村委做好农村公路的公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县农村公路管护体系构建率达100%,爱路护路乡(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农村公路附属设施、路容路貌得到极大改善,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实现农村公路的“畅洁绿美安”。今年11月,我县被成功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南江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48.8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36.75万元,减少21.07%。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4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8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4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47万元,项目支出145.4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8.87万元,支出总计648.8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36.75万元,减少21.07%。减少主要原因是补发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奖金及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6.75万元,减少21.07%。减少主要原因是补发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奖金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2万元,占5.17%;卫生健康支出20.4万元,占3.14%;交通运输(类)支出570.9万元,占87.98%;住房保障支出24.05万元,占3.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48.8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支出决算为5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7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3.83%,今年业务量增大、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53.83%,今年业务量增大、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在建的农村公路及重点工程及桥梁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未开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减少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05万元,比2020年减少8.26万元,增支0.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作业车1辆,特种作业车主要是用于公路路政执法检查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路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其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大力打击违法超限运输现象,打造良好路域环境,及时排查公路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完成超限治理和巡查,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使用年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按单位职能及时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办案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8万元,执行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案件,完成非税收入目标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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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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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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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8 |
执行数: |
138 |
其中-财政拨款: |
138 |
其中-财政拨款: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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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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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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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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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路产路权,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8%,完成非税收入目标任务。 |
保护路产路权,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8%,完成非税收入目标任务。 |
绩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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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交通违法事件查处率(%) |
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8% |
项目完成 |
质量指标 |
提升南江交通发展形象 |
大力打击违法超限运输现象,打造良好路域环境,提升南江交通发展形象。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车辆违法数下降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非税收入目标任务。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项目实际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内 |
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开支。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畅率 |
通畅率达95%,促进经济发展。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
及时排查公路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 |
项目效益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活质量 |
提升路域环境,促进生态保护。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强道路维护,提高使用年限 |
加强超限治理和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使用年限。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维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财务股、信息中心、2个巡查中队、3个固定超限检测站。
(二)机构职能。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我队承担以下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概况。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共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名。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在职31人。临聘人员20人,长赡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4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8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4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47万元,占77.59%;项目支出145.4万元,占22.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单位2021年按规定准确编制预算、制定绩效目标。年内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按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年内100%执行预算。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自评质量合格、绩效目标及自评公开、年内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按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年内100%执行预算、完成了目标,无违规记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单位在2021年按单位职能及时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公路路政管理绩效目标。
附件2
执法办案经费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我队2021年执法办案经费,属常年项目。项目实施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算安排为138万元,实际拨付138万元。根据历年的发展情况,申请此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队在办案工作期间的正常运转。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使我队通过警告、罚没等相关行政处罚形式,对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使我队有效地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时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申报此项目是我队执法工作正常运转的保障之一。进而能够更加有效地保证我队完成:严格建筑控制区管理;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使用年限;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大力打击违法超限运输现象,打造良好路域环境,提升南江交通发展形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我队路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138万元,由县财政核拨。
2、资金到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由县财政拨入我队该项经费共计13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我队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暂扣车辆停车费等。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队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在实施管理中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进行了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科学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由我队负责的全县路产路权保护,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有效保障县域国、省、县道公路客、货运输和群众出行安全、顺畅、快捷。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进度为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完成,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较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进度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及时排查公路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保障县域内道路的运输安全;加强了超限治理和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使用年限;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时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执法办案经费项目达到的既定目标要求。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