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6-14 16:11 来源: 交通局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服务性工作;参与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的编制拟订,协助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2.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培育、道路运输行业业务信息咨询服务;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生产、运行、抽样调查、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报送,调查并向社会发布客货流量、流向及车辆需求信息。

3.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应急保障(抢险救灾)、战备运输等事务性工作;规划辖区内运力投放,负责客货运输站场、物流配送、车辆维修、检测以及其他运输服务设施的规划设置和建设。

4.组织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持续加强交通运输环节疫情防控督导工作

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督促运输企业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站场、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等常态化防疫措施;二是指导运输企业做好冷链物流运输及非冷链进口集装箱运输疫情防控,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二)深入推进乡村运输“金通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标准积极自查、申报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

(三)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

一是着力规范出租汽车、公交车经营行为。稳步推进网络预约车发展;进一步加大城市巡游出租汽车、公交车经营行为的指导,督促城市客运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的推广应用,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组织开展县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企业、出租公司、危货企业、驾培机构及一、二类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督促、指导驾培机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四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交通运输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综治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五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排查出的污染环境问题抄告相关部门,督促运输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不污染,无污染。六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和突发事件,维护行业稳定。对“12328”“12345”转办的投诉咨询件及时处理,确保回复率、满意率100%。

(四)全面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融入交通运输服务工作之中;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交通运输干部队伍;四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提升行业思想凝聚力、精神感召力、文化感染力、社会公信力和舆论引导力。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和成功经验,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讲好新时代南江交通运输故事。

(五)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2022年,我中心将进一步推动运输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运输服务便民惠民利民水平,进一步提升运输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开放共享、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综合运输服务体系。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我局属南江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参公管理事业预算单位。我单位内设股室3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驾培维修股、运输服务股、财务股。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人,供给车辆0辆。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1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9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3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减少63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减少。

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18万元。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54.5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 年预算数为0.18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 2022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 2022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54.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3.98万元,奖金11.84万元,津贴补贴9.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万元,住房公积金4.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2年我单位无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2年我单位有一项目特定目标类支出7.56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类项目支出7.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支和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 2022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2022年1月,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名称由南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原运管局大部分人员划转至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分资产暂未进行划转。

(二)由于预算编制过程中功能科目使用错误,导致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两个科目数据偏小,与实际不符(实际见公开表3-1),待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调剂使用。

1.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原值318.17万元。共有车辆0辆。办公房屋占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 年,我单位未预算政府采购。

3.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购买服务。

4.预算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 7.56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 2个,涉及预算7.56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项目目标绩效表及部门整体目标绩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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