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1 18:33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意见并监督实施。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金投资、运输生产、工业、科技、教育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组织重点交通工程的实施。

4.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全县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路政、运政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收费站点的归口管理;负责汽车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汽车运输服务市场(含汽车租赁)、搬装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旅游客车运输及客货运输站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指导城乡客货运输衔接协调工作。

6.负责全县水路设施的建设、养护、运政管理;负责水上港航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船舶代理、港(渡)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及水路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船员技术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

7.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监督管理全县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8.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9.负责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涉外工作,开展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投资、价格、税费、信贷、劳动工资和其它经济政策。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攻坚战。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组扛鼎责任、快速反应、持续行动,全力以赴切实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在县域重要路口由交通、公安、卫健、乡镇等协调联动,累计投入一线人员7644人次,检查车辆103437台次,检查驾乘人员202845人次,同步开展农民工安全健康有序返岗“春风行动”,实行“点对点”运输,累计发送86趟专车运送2022名农民工安全返岗。

2.抢抓机遇,项目争取成效显著。抢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政策叠加机遇,加紧储备恩阳机场至长赤镇连接线工程等25个项目,并同步加快巴陕高速公路赤溪互通、S408线鹿角垭隧道等项目前期。目前,鹿角垭隧道已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工作,玉湖环线(下两至傅家)旅游公路已开工建设;派人常驻省厅争取到位交通项目补助资金3.65亿元。

3.攻坚突破,项目建设推进有力。米仓大道南江段全线征地拆迁工作正加快推进,关坝至寨坡试验段路基工程完成40%,桥梁工程完成30%;木涪路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西绕二期主体工程完成80%;银玉路关坝镇街道段、玉湖旅游环线(西环线)、玉湖旅游环线(傅家至红光)全面完工;黄石盘水库库周交通复建工程完工;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桥梁9座。

4.真帮实扶,脱贫成效提升巩固。对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刚性硬性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每月到村到户开展脱贫攻坚整改清零行动和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行动,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迎普检工作,全面完成了“一超两不愁三保障”对标自查、账实相符的整改工作;交通扶贫专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县摘帽、户脱贫、村销号”达标短板迅速补齐。

5.强化监管,行业管理稳步提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城乡客运市场乱象治理等集中统一行动、市县联动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850余人,共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5起,其中:非法营运181起,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4起,报废车辆8辆,共处罚款近90余万元;围绕光雾山AAAAA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交通部“十三五”路况检测全力做好道路管养,完成恩野路、沙南路、东绕城路、南台路碎落台修补1060米,完成桥亭高速路口至铁炉坝、花桥至黑潭防撞护栏喷刷诱导标识7006.2米,完成东绕城、沙台路路肩整形26500平米,对沙南路、恩野路、乌江路遮挡标志标牌遮挡物进行了全面清除,完成恩野路、沙南路、东榆工业园、南台路破损路面修补及路基沉降整治5572.01平方米,清理水沟136000米、疏通涵洞71道,更换沙南路、恩野路、南台路陈旧、破损标志标牌155块,更换损坏波形护栏400米,修补恩野路、沙南路路面标线212.33平米,修复恩野路路基沉降段水沟底板72米,整治下关路、潮鹿路、杨桃路“畅返不畅”路面9200平米,完成国省干线预防性养护工程12公里、大中修工程20公里;持续开展超限治理专项行动,共投入治超人员7590人次,检查车辆313500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车辆63台次,处罚32台次、移交交警处罚31台次,处罚冲岗逃逸车辆13台次,卸载货物515吨;违法车辆抄告县道安办215台次、抄告道路运输部门50台次。

6.务实推动,党建工作持续深化。一是扛牢党建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持续开展机关党支部和挂联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万堂党课下基层”活动为契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到各基层单位、一线班站、挂联村讲党课。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汲取省市县通报的典型问题教训,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对交通运输各单位党员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新“四风”突出问题及学习党的十九大、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等进行专项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深入开展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和处理,持续整治“中梗阻”,切实增强执行力。

7.统筹兼顾,其他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落实省、市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交通系统发现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和日常工作。二是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行业乱象治理,继续在全行业深挖彻查、摸排线索,并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动,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三是全力冲刺AAAAA创建,全力助推南江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全面提升完善县旅游集散中心、公路服务区、路两侧观景台、休憩驿站服务功能,加大通景道路常态管养力度。四是全力做好省市县各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五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抓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切实抓好汛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常态性开展公路管养、公路运输、水上运输、在建项目安全及日常安全管理,全县未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交通局本级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0人,供给车辆1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84.15万元,比上年减少2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45万元,占总收入49.9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2.7万元,占总收入50.08%。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84.15万元,比上年减少24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15万元,占总支出40.95%,项目支出463万元,占总支出59.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4.1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4.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将属于下属单位的项目支出下达给各下属单位。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9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45万元,比上年减少244.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将属于下属单位的项目支出下达给各下属单位。

(一)基本支出321.1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85.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9.89万元,津贴补贴63.9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49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5.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55万元,住房公积金19.2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59万元,福利费4.01万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1.09万元,退休活动费0.36万元,离退休人员目标奖11.6万元,在职人员目标奖24万。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4.38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5万元,其中:离休费12.81万元,医疗费补助5.45万元,长赡生活补贴2.89万元。

(二)项目支出46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2.0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四好公路示范性创建、交通运输事件指挥部办公室、驻村工作、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440.94万元,主要用于县道公路养护、交通信息指挥中心运行维护、交通信息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和交通安全执法监管。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11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0.0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1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1万元,原因是将应急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2021年年初项目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2.7万元,主要是用于县道公路养护。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3.32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公车的保险和维修保养。购买办公设备,主要是计算机设备和多功能一体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65.94万元。其中:房屋405.67万元,通用设备209.42万元,专用设备27.7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3.12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7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70.3万元。

(一)交通安全执法监管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7.74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开展专项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交通信息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安排40.5万元,主要是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南江县交通信息指挥中心主要涵盖了公路、水路、地面公共交通、出租、客货运输、公众出行、应急处置、道路监测分析与预警、道路监控等项目内容,为构建智慧交通体系,为智慧南江提供保障。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是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四)农村四好公路示范性创建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8.1万元,在2021年争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

(五)交通运输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4.86元,不断夯实交通运输安全责任落实,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件的发生。

(六)李中正假肢更换及维修费2021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是让李中正能够换上新的假肢,方便其出行。

(七)驻村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4.6万元,主要是保障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下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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