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村公路规划编研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规划设计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2、负责农村公路普查,路况调查。
3、参与农村公路项目规划。
4、负责农村公路病害、水毁、及大、中修工程调查核实。
5、负责农村公路规划设计文件编辑。
6、参与农村公路技术咨询指导。
7、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创建“四好”农村路,按要求做好相关业务技术软件资料。
2、规划设计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3个50.2公里。
3、规划设计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107个329公里(含招呼站5个)。
4、规划设计蓝润生猪产业道路”项目 3乡镇 11 条33公里。
5、配合主管局抓好相关交通项目业务技术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农村公路规划编研中心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1人,供给车辆1辆。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20.8222万元,比上年增加15.4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8222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20.8222万元,比上年增加15.4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222万元,占总支出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822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46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8222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94.818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3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5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8222万元,比上年增加15.46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112.722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01.72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6.5256万元,绩效工资24.6984万元,津贴补贴3.3960万元,奖金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33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234万元,住房公积金7.75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5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7.1000万元,其中:办公费2.521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工会经费1.292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500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01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福利费1.95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2万元。
(二)项目支出8.1000万元,其中:公路建设8.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必须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9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0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说明: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说明: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5000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6.8484万元。其中业务用车2辆,共计39.48万元,占总资比例为51.37%,办公房屋占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0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