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2019年决算公开

2020-08-12 15:00 来源: 交通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对于有关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和规范。

2、负责全县公路及大中修工程、水运等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导,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案。

3、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和信用考核工作。

5、负责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6、负责全县公路及大中修工程、水运等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好重点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1)2019年划分5个监督片区,落实监督检查人员5人,分步实施对2019年村内通组路的监督检测与检查工作,共640公里。

(2)根据工程进度,落实监督检查人员5人开展省道S302线涪阳至木门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覆盖里程100公里;开展在建北环线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覆盖里程8公里。

(3)开展对80公里的县道改造工程监督检查,完成傅家至光、下两至傅家联网路的监督任务。

(4)配合局里完成“四好农村路”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任务,配合完成“四好农村路”创建任务。

(5)完成柳湾郎坪桥、团结蒲家河桥、黄石盘水库复建工程等在建桥梁的日常监督检查。

2、扎实监督检测,严格控制质量

一年以来,我局严格控制在建工程质量,一方面严把监督测试关。运用回弹仪、转芯取样机、平整度仪等设备对公路路面进行抽检,并严格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出具工程质量测试报告。在对工地料场、施工标段实行现场监督和检查时,一旦发现有超标的砂石、水泥等不合格的原料,一律责令清理出工地,并派技术人员加强监督;另一方面切实加强日常监督,通过“盯防与检查”结合方式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检查,在石庙村、庙坪村等农村公路建设中,及时发现了砂石粒径不满足设计要求、波形板不符合设计要求、缺少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问题,并认真要求业主单位进行整改。

2019年,我局认真实施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得到了较好管控,本年共进行质量安全检查40余次,下发监督检查通知19份。但在建工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在建项目未报建、未完善质量监督手续;二是路基个别路段未进行调平,砂石粒径不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级配不合理,排水不畅通;三是路面切缝深度不足,切缝时间过早;四是桥梁工程参建单位人员未按投标文件到位,台背回填不规范,工地试验室不健全,作业面警示标志不足;五是临崖、临边安全标识不足。对此,我们立即通知业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严格落实人员到岗到位,完善自检和抽检报告,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在临崖、桩基、基坑、临时便道等危险部位增设安全警示牌,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抓好日常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1)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活动。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讲话,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领会精神,提升了理论素养和监督业务能力。二是赴帮扶村,组织村干部、村老党员进行了扶贫政策知识、中央、省市县全会精神宣讲,进一步加强了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的了解,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助力脱贫攻坚战。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研读学习,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在3月、7月,派出帮扶干部3名,驻村队员1名,1名第一书记开展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国省第三方检查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帮助贫困户硬化院坝100余平方米,落实帮扶干部4人帮助群众栽植水稻和洋芋,依照“两不愁三保障”及“一超六有”的标准精心施策,购置土鸡80只、鱼苗100尾发展农户的四小产业,通过入户宣传讲解惠农政策,与扶贫户交谈面对面交流摸清了基本情况,认真解决群众的增收问题。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今年,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们认真制定扫黑除恶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份,张贴扫黑除恶通告,利用QQ、微信加强宣传5条。同时,大力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排查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

(4)加强培训教育力度。为提高工作业务水平,认真实施抓学习培训行动。派遣1人到成都参加“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和规范业务学习培训,促进了质监人员对农村公路新技术标准的掌握,并安排1人参加财务网络知识技能学习班1次,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干部职工11人赴巴中开展参加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教育和将帅碑林教育活动,促使大家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廉洁意识。

(5)、抓好安全环保监督。认真履行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监督职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督促业主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对路基、基坑开挖及拌合站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环保督察;严格督促业主对临边、临崖加强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效果,杜绝了环境污染发生。今年,汛期多次告知业主单位防治地质灾害隐患,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20份到各个业主单位,使业主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增强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

2019年我们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力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是质监人员业务工作能力良莠不齐,还需进一步深化培训学习。来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强质量监督检查,以优质工程助推扶贫攻坚,为建设精品工程、民心工程作出更大贡献。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南江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0.8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8万元,增长3.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8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8万元,增长3.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8万元,增长3.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5万元,占9.08%;医疗卫生支出3.59万元,占3.95%;交通运输支出73.42万元,占80.84%;住房保障支出5.2万元,占5.73%。(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0.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支出决算为7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100%。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83万元、津贴补贴2.39万元、奖金21.99万元、绩效工资1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住房公积金5.2万元等。
  公用经费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工会经费0.82万元、福利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8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皮卡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在建的农村公路及重点工程及桥梁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未编制预算绩效。

本单位在2019年按单位职能及时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万元,比2018年增加0.43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南江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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