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6-09 09:35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应急抢险和公路大中修保养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县公路应急抢险和公路大中修保养的办法。负责承担境内国、省、县道公路的应急抢险任务,组织实施公路设施损毁抢修和公路小修养护施工等工作。对发生的公路突发事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紧急救援服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县域国、省、县道公路安全运行状况的全面调查摸底。要安排专门时间,落实专人,根据历年来县域国、省、县道公路断道、垮塌、沉降等重点路段进行摸排取证,登好记、存好档,并按照管理权限,应由我中心负责整治完成的,逐一编报整治维修计划,及时落实整治维修。应由相关管理单位负责整治完善的,及时函告相关单位整治完善,实现信息共享,分头负责。二是抓好应急抢险救援各项方案预案的制定和完善。要认真总结历年来公路应急抢险保通工作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原有方案预案各环节、各步骤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和补充,力求应急抢险保通方案预案全面、具体、适用、有效。三是抓好应急抢险救援责任的分解落实。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区、包机械、包操作人员的“三包责任制”。中心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股室与职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县域干线公路各段、点、具体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四是抓好县域干线公路应急抢险保通工作的实施。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行业兴衰系我荣辱”的大局意识,把严格履行工作职能,完成应急抢险保通、“四好”农村公路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等各项任务,维护中心集体荣誉,推动行业发展进步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扬不怕苦、不畏难、不惧险、挑重担精神,通力合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各项应急抢险保通任务。五是抓好公路应急抢险保通技能培训和演练。我中心将以组织短期培训、分类指导、劳动竞赛、实操演练等方式,重点对工程机械操作、现场安全维护、工程管理等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职工参训率不低于95%。在此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公路应急抢险保通、救灾救援实战化演练和劳动竞赛,全年演练不少于3次,劳动竞赛不少于1次。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我中心属南江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其他事业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6人,供给车辆1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40.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61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40.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1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0.6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拨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拨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240.6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17.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6.73万元,绩效工资61.23万元,津贴补贴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6万元,奖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18.75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3.4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3.8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工会经费3.13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0.55万元,维修(护)费1.18万元,培训费0.1万元,福利费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2.0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8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因“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上年度无预算,本年度也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上年年预算减少0.2万元,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0.92万元。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0.92万元。其中业务用车5辆,共计60.18万元,占总资比例为46%,办公房屋占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发展类项目,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0年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抢险保障中心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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