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3-09-01 10:34 来源: 政府办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县级基本建设决算审核批复,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财政局包括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纳入南江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2.南江县金财网络信息中心

3.南江县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内设20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综合股、法规税政股、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股、国库股、政府采购监管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与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自然资源和环境股、农业农村股、金融和外事外债股、国有资产管理股、会计股、乡镇财政管理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财务股、人事管理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143.3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01.72万元,减少24.2%。主要变动原因

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57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1.68万元,占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7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24万元,占66.1%;项目支出532.43万元,占33.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3.3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01.72万元,下降24.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11.72万元,减少24.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308.87万元,占83.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76万元,占7.73%;卫生健康(类)支出46.47万元,占2.98%;农林水(类)支出7.6万元,占0.49%;住房保障(类)支出77.98万元,占4.9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61.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68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1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2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9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7.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11.34%;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4.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的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预算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4.1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的增长。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市财政局来南开展财政系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重点督查抽查工作开支646元,(2)市财政局来南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经费整治工作开支2076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南江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2万元,比2021年增加1.86万元,增加1.89%。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2年,南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江县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江县财政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项目、财政票据工本项目、财政协税护税平台和一体化等平台维护项目、财政大平台和民生资金系统维护项目、全县重点项目、非税收入征收项目、全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县项目监督检查项目、财政OA协同办公升级项目、会计核算培训项目、202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前期工作项目、彩票公益金项目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

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南江县财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

南江县财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75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的整体评价效果相对以前年度有所提高,特别是开展绩效评价以来,建立健全了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南江县财政局工作规则》等相关政策、规则,本单位开支的支出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支出及保障本单位运转的基本支出,职工工资、“五险一金”、本单位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支出,基本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无预算不予以列支及报销,报销按照严格的审核流程,从审签到报销实行多环节把控,从源头控制。项目支出主要是满足本单位相关业务工作的需求开支的,更加注重对项目的使用投入和后期效果,项目支出也根据相关业务工作的需求在每个阶段予以更新,在保障工作前提下厉行节约,严控每笔开支。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5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决策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支出用途明确,建立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采购及管理程序规范,实施了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网络”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2:

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docx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

南江县财政局(本级)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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