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江县“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3-08-14 1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南江县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为1232 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4万元。
  2022年全县各部门(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