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3 10:10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拟定地方性财政稽查意见和制度;监督检查财政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建议;监督检查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县财政局内各单位在编制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合法性和内容真实、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对县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协调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财会监督和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依法行使政府监督》等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研究,系统谋划,推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财会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财会监督新格局。严格执行《巴中市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部门加强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发挥好新形势下各类监督的职能作用。

(二)扎实开展各项监督检查

1、坚持履职尽责,切实完成财政监督日常任务

1)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维护和管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平台,解决业务部门及乡镇反馈平台的问题,对所属辖区的经办人员账号进行新增、解锁及权限控制,并不定时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兑现情况及时跟进未兑付资金,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兑现,开展入户宣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活动,发放省级和县级项目清单,及时进行政策解释,让群众清楚明白。

2)深入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决算管理制度。针对虚增收入、虚列支出、公开不力等突出问题,上半年,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大约谈、督办和问责等工作力度。

2、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完成财政监督重点工作

3)扎实开展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为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单位财务信息,计划开展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4)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范使用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计划开展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5)深化内控建设加强内部监督。按照内控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筑牢安全防线,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组织局内相关专项风险防控牵头科室,研究制订内控办法,推动建立系统内部全员监督、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对1个机关内设科室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着重关注内控制度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巡视、巡察、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做到财会监督积极服务党内监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6)落实县委巡察办移交问题核实处理工作。对县委巡察办移交问题迅速核实督办,若存在违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理并迅速反馈。

3、坚持协同配合,创新制造财政监督亮点成绩

7)推动各乡镇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集中公开公示。按照市纪委要求,对全县32个乡镇所有村社进行惠民资金公开全覆盖,选取多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进行财政制榜,并深入乡镇核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对各乡镇集中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通报曝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对资金发放有误的进行退赔或追收。

8)创新完成南江县乡村振兴专责监督平台前台数据录入工作。创新建立南江县乡村振兴专责监督平台,积极督促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时序,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项目、人员信息、发放金额等各项数据依次录入平台,未及时更新平台数据部门,将及时催促,确保乡村振兴专责监督平台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三)加大处理处罚问责力度

进一步加大问题处理、处罚、约谈、通报、督办、移送等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苗头性风险性问题,通过约谈、下达关注函进行警示提醒,采取行政处理与处罚并重的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强化执纪问责,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实施“全链条”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进行处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强化警示震慑。注重结果运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将党员干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处理处罚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考核奖惩、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通报考核

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七种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财政监督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除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外,开展一次全县财政监督干部业务培训,打造一支财政监督“铁军”“尖兵”队伍。同时,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县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全部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人,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监督检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5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57万元,占总收入97.54%,上年结转3.9万元,占总收入2.46%。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5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7万元,占总支出72.93%,项目支出42.9万元,占总支出27.07%。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4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1.4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57万元,比上年增加37.5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2.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52万元,占83.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万元,占7.07%;住房保障支出8.74万元,占5.52%,卫生健康支出6.01万元,占3.79%。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32.52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财会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和民生数据平台维护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01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74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四)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基本支出11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8万元,占85.49%;公用经费16.78万元,占14.51%

1.人员支出9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3万元,津贴补贴19.94万元,奖金2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万元,住房公积金8.7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6.78万元,其中:办公费4.21万元,差旅费5万元,工会经费0.94万元,福利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4万元等。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无运转类项目。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特定目标类支出42.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财政监督检查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9万元。



附件: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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