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9 10:0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拟定地方性财政稽查意见和制度;监督检查财政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建议;监督检查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县财政局内各单位在编制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合法性和内容真实、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对县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协调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财会监督和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依法行使政府监督》等重要论述,把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研究,系统谋划,推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财会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财会监督新格局。严格执行《巴中市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部门加强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发挥好新形势下各类监督的职能作用。

2、扎实开展各项监督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有关规定,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切实增强纪律约束,推动财经秩序持续好转。一是持续抓好“排查清理两项工作”。为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化解管理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会同县纪委、审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和部门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处置工作。对已收回资金进行全面清理,逐一甄别资金来源、性质、沉淀年度、形成沉淀原因等情况,并持续做好物资保管、分类处置等相关工作。二是开展专项重点调研核查。上半年,对所辖部门(单位)及乡镇上缴资金的甄别清理、管理使用,以及物资保管、分类处置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调研核查。下半年,结合即省厅将出台的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一揽子规范性指导意见,对部分部门单位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重点关注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私设“小金库”以及滥发钱物等方面情况,切实保证财政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关注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和细化程度等方面,促进预决算更加公开透明,保障社会知情权、监督权。

2)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地落实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抓重点、促改革、惠民生,切实推动重大财税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财政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要求,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对过渡期脱贫攻坚政策和乡村振兴财政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巩固脱贫成效,筑牢乡村振兴基础。二是开展直达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和省厅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要求,加强直达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配合开展抗疫特别国债使用情况专项核查。三是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重要部门、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配合开展部门整体和项目实施事中绩效监控,对部分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

3)深化内控建设,加强内部监督。

着力固根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内部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财政业务与廉政风险。一是修订完善财政内控基本制度。细化明确财政内控组织架构、制度体系、主要内容、监督管理等,建立系统内部全员监督、全过程监督机制。二是扎实开展内部监督暨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为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按照财政部令第58号和《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局内各股室全面自查,选取部分股室开展重点检查,主要关注股室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财政和审计机关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防止制度建立与执行“两张皮”现象。

4)切实强化会计监督。

依法严格履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  赋予的监管职责,聚焦会计和资产评估法规、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推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抓实重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对地方政府金融控股集团和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关注相关单位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财税政策等情况,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3、完成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是推动实现惠民惠农资金“阳光审批”。按照财政部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一卡通”管理相关要求,抓好政策梳理、流程优化和平台功能完善等工作,按要求配合建设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2021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二是推动建设巴中市农村金融惠民服务系统。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定精神,积极推进巴中市农村金融惠民服务系统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数据对接、系统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开展公务卡使用管理情况“回头看”。对公务卡办理情况较差、不按规定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抽查,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核查中发现涉及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照协作配合办法,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四是开展“厉行节约不到位”专项整治。按照市委《“机关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水电和耗材使用无节制、办公用品使用周期短,下基层不吃食堂、不付生活费,公务接待泛化、超标准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大力推行非涉密领域“无纸化”办公,做实“光盘行动”,建立浪费行为和现象通报制度,核实“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4、加大处理处罚问责力度

进一步加大问题处理、处罚、约谈、通报、督办、移送等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苗头性风险性问题,通过约谈、下达关注函进行警示提醒,采取行政处理与处罚并重的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强化执纪问责,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实施“全链条”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进行处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强化警示震慑。注重结果运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将党员干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处理处罚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考核奖惩、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5、加强队伍建设严格通报考核

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七种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财政监督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除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外,开展一次全县财政监督干部业务培训,打造一支财政监督“铁军”“尖兵”队伍。同时,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县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全部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人,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22.63万元,比上年增加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3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22.63万元,比上年增加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3万元,占总支出73%,项目支出33万元,占总支出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6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6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63万元,比上年增加6.65万元。

(一)基本支出89.6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2.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12万元,津贴补贴20.35万元,奖金2.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住房公积金5.49万元,目标奖8.4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6.78万元,其中:办公费3.78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5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33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监督检查专项经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不变,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车配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35万元,主要是:购买扫描仪一台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办公用房属局机关调剂使用,无公车。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49万元,为其他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专用设备等。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3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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