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0-07-31 1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南江县财政局汇总,2019年全县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为1283万元,较2018年的1373万元减少90万元,下降6.6%。其中:公务出国(境)经费13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公务接待费422万元,同比减少43万元,下降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8万元,同比减少53万元,下降6.3%。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及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有关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政策,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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