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2年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关于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二、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技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科技体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研究拟定全县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教育教学改革,理顺教育内外关系,建立新形势下教育事业的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科、体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会同物价、财政部门在省、市教育收费政策范围内,制定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监督全县教、科、体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外教、科、体援助、港澳援助和合作项目。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教师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聘用及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工作;按县委规定的管干权限,负责教育直属单位和中小学领导干部的任免和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负责全县学校布局调整,按管理权限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拟定全县科学技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和青少年科普教育。拟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竞技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学校、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训练基地、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产业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负责学科管理、质量管理、学籍管理和教育考试工作,管理全县大中专招生和自考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开展成人教育扫盲工作。规划并管理全县教育科技体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开展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加强教育网及校园网建设。负责对学校的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校工、青、妇、少先队等群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监察、审计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及上级教育科技体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县教科体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和美善治、同步振兴”的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加快建设教育强县、广泛开展科技应用、扎实推进全民健身”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质量兴教、科技创新、全民健身、乡村振兴、平安校园、党建领航六大工程,推进教育、科技、体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实施质量兴教工程,落实立德树人
(1)加强教育质量管理。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实施“四质工程”,抓实“双减”和“六项管理”。进一步落实学区制管理机制,加大教育教学重点工作督导指导力度,修订完善综合年度目标考核和学业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和语言文字工作。坚持课堂主阵地,加强高效课堂建设,顺应高考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模式,推进小、初、高课堂教学有效衔接。强化省级示范高中监测工作,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率、普惠率。强力推进普职高协调、高质量发展,完成中职占比50%的招生目标任务,做好省级中职“双示范”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全面开启省级中职“三名工程”项目建设,深化中职学校内涵发展,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2)加强活动育人管理。全面落实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集中开展喜迎二十大、庆祝红军入川90周年等系列活动。召开新德育工作现场会,举办少先队鼓号队大赛、教师节文艺汇演、“一木环保”公益行动、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等活动,组织艺术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建好劳动实践基地,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劳动技能。申报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所、文明校园1所,申报市级文明校园5所、健康学校14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所。
(3)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启动长赤镇龙池小学及附设幼儿园、朝阳幼儿园、长赤中学体育艺术综合用房、小河职中和县职中实训基地建设,开工建设南江中学文庙校区宿舍楼、实验中学宿舍楼,县公共体育场竣工投用。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化解县城及中心镇学校大班额,深化职业教育产教整合,新增群众文体活动场所,切实改善民生。
2. 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优化科技服务
(1)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持续推进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各类技术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2)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提升“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县级运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科技宣传培训活动,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持续推动科技特派团(员)服务产业全覆盖、贫困村全覆盖。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效的创新激励与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国省市县创新政策措施,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推进创新合作,优化科技结构和布局,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
3.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增强群众体质
(1)全面发展社会体育。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接受群众锻炼15万人次。积极筹办南江县第十七届“工会挑战杯”系列比赛,承办醉美玉湖龙舟邀请赛等“百城千乡万村”赛事活动80场次。打造三台山体育运动公园、建设4星级体育综合体,实施农民体育健身设施50套,体育彩票销售突破6000万元。
(2)全面巩固学校体育。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切实开展阳光大课间,丰富体育课堂内容,严格课程质量检测,建设2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所足球特色示范学校,组织1次初三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做好全县学生4次近视筛查和1次体质检测,举办2022年南江县中小学生运动会。
(3)全面推进竞技体育。全面推进体教融合争金夺银,建立运动员送培机制和联赛机制,组队参加2022年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2022年全市教体系统职工运动会,四川省第三届贡嘎杯,积极备战2022年在乐山举办的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2022年全省中小学生锦标赛,2022年四川省体育系统第三届运动会,2022年四川省第二届职工运动会。
4. 实施乡村振兴工程,巩固脱贫成效
(1)扎实推进校点布局。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教育文章,计划撤销学校35所,合并学校5所,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切实解决撤并学校学生就近入学问题。有序处置闲置资产,充分发挥资源效益,优先用于劳动实践基地和农村公益设施。
(2)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成果,继续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坚持“四个不摘”原则,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巩固提升挂联帮扶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成效,持续帮助5222户脱贫群众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3)扎实抓好开放协作。持续推进浙川东西部教育协作,做好与浙江东阳市的教育交流、协作,持续跟进人才交流、信息化建设、基础建设、校校结对、学生资助等项目的落地落实,不断引进先进教育理念,提升治校育人水平。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加快成渝合作、成巴合作,促进南江教育高质量发展。
5. 实施平安校园工程,营造和谐环境
(1)精细校园防控管理。常态化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校门管控,做好校园消毒和通风。持续加强人员管控,充实疫情防控力量.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为师生员工学习工作保驾护航;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精细安全后勤管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基本原则,以“三管三必须”为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小”治理、防溺水、森林防灭火、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心理健康、反恐防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题活动。开展安防建设“回头看”,强化应急处突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食堂标准化管理、宿舍温馨化管理、校园生态化管理,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
(3)精细宣传信访管理。拓宽“网上”“掌上”信访渠道,公开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方式和结果,做到件件有回音,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通讯员队伍和舆情监督员队伍建设。开展实施四质工程、贯彻落实“双减”“六项管理”专题宣传报道活动,凝聚事业发展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与党同心同向,营造良好的事业发展环境。
6.实施党建领航工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夯实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实施红色引擎、红烛先锋、红心向党“三红工程”,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规范设置学校党组织,深化党建示范创建,定期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考核力度,全面实现两新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开展党费测算收缴清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大力实施党员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双报到”志愿服务。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德育思政工作深度融合。创新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凝聚事业发展力量。
(2)夯实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暨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重点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动态调整学校教职工编制,强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和校长。落实“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举行课堂教学展评、教材解读培训和全员网络培训、新聘教师岗前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选派100名学校管理干部赴绵阳师范学院参加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选树先进典型,教师节期间表扬教书育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辅导员(团干)、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100名。
(3)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印发《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突出关键领域,盯紧食堂管理、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校服采购、项目建设、教育“三乱”、招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信访、巡察、审计监督效应,持续从严纠治“四风”。常态化开展喊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正风肃纪,实现标本兼治,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县教科体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442人。下属预算单位8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2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
2 |
南江县电化教育馆 |
3 |
南江县教育技术装备研究中心 |
4 |
南江县教育考试院 |
5 |
南江县中小学教研室 |
6 |
南江县示范幼儿园 |
7 |
南江县红星幼儿园 |
8 |
南江县集州幼儿园 |
9 |
南江县实验幼儿园 |
10 |
南江县实验小学 |
11 |
南江县文庙小学 |
12 |
南江县特殊教育学校 |
13 |
南江县朝阳小学 |
14 |
南江思源实验学校 |
15 |
南江县龙渠小学 |
16 |
南江县红塔小学 |
17 |
南江县公山镇小学 |
18 |
南江县公山镇石矿小学 |
19 |
南江县公山镇流坝小学 |
20 |
南江县八庙镇小学 |
21 |
南江县八庙镇燕山小学 |
22 |
南江县高塔镇小学 |
23 |
南江县高塔镇金盆小学 |
24 |
南江县团结乡小学 |
25 |
南江县红光镇小学 |
26 |
南江县天池镇双桂小学 |
27 |
南江县侯家镇九顶小学 |
28 |
南江县双流镇菩船小学 |
29 |
南江县下两镇小学 |
30 |
南江县下两镇东垭小学 |
31 |
南江县元潭镇小学 |
32 |
南江县元潭镇凉水小学 |
33 |
南江县高桥镇平岗小学 |
34 |
南江县仁和镇小学 |
35 |
南江县仁和镇长征小学 |
36 |
南江县大河镇小学 |
37 |
南江县大河镇白院小学 |
38 |
南江县兴马镇瓦池小学 |
39 |
南江县赶场镇小学 |
40 |
南江县关路镇关田小学 |
41 |
南江县桥亭镇上两小学 |
42 |
南江县杨坝镇新民小学 |
43 |
南江县贵民镇汇滩小学 |
44 |
南江县贵民镇新立小学 |
45 |
南江县神门乡小学 |
46 |
南江县神门乡西清小学 |
47 |
南江县光雾山镇红军小学 |
48 |
南江县光雾山镇寨坡小学 |
49 |
南江县关坝镇小学 |
50 |
南江县沙河镇乐坝小学 |
51 |
南江县长赤镇傅家小学 |
52 |
南江县正直镇朱公小学 |
53 |
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54 |
南江县八庙镇初级中学 |
55 |
南江县第二中学 |
56 |
南江县红光镇初级中学 |
57 |
南江县坪河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58 |
南江县天池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59 |
南江县侯家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0 |
南江县杨坝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1 |
南江县云顶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2 |
南江县和平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3 |
南江县双流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4 |
南江县下两中学 |
65 |
南江县高桥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6 |
南江县石滩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7 |
南江县关门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8 |
南江县兴马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69 |
南江县赶场中学 |
70 |
南江县关路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71 |
南江县贵民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72 |
南江县桥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73 |
南江县正直镇凤仪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74 |
四川省南江中学 |
75 |
四川省南江县长赤中学 |
76 |
南江县正直中学 |
77 |
南江县大河中学 |
78 |
南江县第四中学 |
79 |
南江县实验中学 |
80 |
四川省南江县职业中学 |
81 |
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 |
82 |
南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
83 |
巴中开放大学南江分校 |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教科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2568.07万元,比上年增加1208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927.1万元,占总收入96.0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4万元,占总收入0.56%,事业收入2147.3万元,占总收入2.32%,上年结转979.67万元,占总收入1.06%。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2568.07万元,比上年增加1208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98.41万元,占总支出94.74%,项目支出3611.13万元,占总支出3.9%,结转下年1258.53万元,占支出1.36%。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441.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975.4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绩效工资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92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5899.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4万元、农林水支出5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4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收入包括: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92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461.4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绩效工资增加。
2.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5899.18万元,占总支出的96.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2.77万元,占总支出的1.7%;卫生健康支出544.43万元,占总支出的0.61%;农林水支出580.3万元,占总支出的0.07%;住房保障支出912.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3%。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895.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工资、公用经费、两新党组织经费等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721.57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3276.14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免保教费等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26784.16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25242.86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18958.19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普高助学金、普高免学费、高一新生军训经费等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260万元,主要用于本专科建档立卡特别资助。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5万元,主要用于民办学校保安经费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8384.68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中职建档立卡特别资助、中职助学金、中职三年级生活补助等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30万元,主要用于县职中公用经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465.77万元,主要用于南江特教学校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12)教育支出(类) 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2022年预算数77.33万元,主要用于南江电大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13)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2年预算数745.04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教师进修校职工工资等支出。
(14)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35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县级教师培训经费支出。
(1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7.89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南江县教研室职工调整工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101.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210.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及转移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195.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40.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派驻的驻村人员工作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12.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收入包括: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14万元,比上年增加5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体育场项目代建进度款及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点光纤租用费。
2.支出包括: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51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项目代建进度款及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点光纤租用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无。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县教科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698.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8015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54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61.3万元,“两新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经费4.4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
项目支出116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县级配套)、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县级配套)、普高助学金(县级配套)、普高免学费(县级配套)、中职建档立卡特别资助(县级配套)、本专科建档立卡特别资助(县级配套)、民办学校保安经费、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高一新生军训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9.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5.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9.5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县教科体局无公务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县教科体局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540.5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251.86万元,主要是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教科体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5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28万元(系和平、双流九义校编制错误,后续通过调整预算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现教科体局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县教科体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4个,涉及预算11067.8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07个,涉及预算1560.03万元;运转类项目98个,涉及预算6035.7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9个,涉及预算3472.43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