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考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5 11:3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教育考试院是县人民政府招生考试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招生和自考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招生和自考工作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中阶段学校(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和考生的报名、体检、考试、核分、建档、录取等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化考点升级改建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点新建,负责全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进。做好各类考试报名、考试、保密、领卷返卷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空军、民航在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考生的报名和初次体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艺术、体育专业考生的报名和文化考试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和非学历)的政策宣传和考生的报名、考试、登(核)分、建档、考籍学籍管理及审核、办理、发放合格证、毕业证书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信息采集、整理,数据存档、统计,考场座次编排和推进标准化考点、办公自动化、信息安全化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招生考试工作。

1)加强职工业务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和运用的招生政策。

2)细化各类招生考试的工作方案,确保各类考试有序推进。

3)积极宣传并参与招生改革。

4)大力宣传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工作,做好书法测试相关工作。

2、抓好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设立党员示范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3、开展好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1)大力帮助凉水村发展青花椒、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2)协助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

4、联系好学区工作,全心为师生服务。

1)按照教科体局要求经常性督导学校常规工作,促进师生发展。

2)寻求途径解决学校发展瓶颈,提升办学质量。

5、丰富群团工作,促进单位团结和谐。

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

6、疫情防控常抓不懈。经常性开展疫情控工作,确保平安有序。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教育考试院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8人,无供给车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教育收费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61.9349万元,比上年减少0.7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349万元,占总收入80%,教育收费收入31.2万元,占总收入2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61.9349万元,比上年减少0.7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349万元,占总支出73%,项目支出43.7万元,占总支出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934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0.72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教育收费收入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349万元,教育收费收入31.2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40.381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4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7349万元,比上年增加2.47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预算了目标绩效奖。

(一)基本支出78.734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8.73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7万元,绩效工资18.6423万元,津贴补贴2.529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45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9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524万元,住房公积金6.3428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0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4万元,电费0.1万元,差旅费4.3万元,维修(护)费3.4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1.0571 万元,福利费1.32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2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二)项目支出4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考点光纤租用费、高考考试经费、标准化考点设备日常维护费、驻村工作经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一致,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一致。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9.6万元,主要是购置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会议服务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17.6478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5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3.7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教育考试院2021年预算编制公开说明附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