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商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3 15:41


南江县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推动全县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服务业发展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态势,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定提出全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规定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生活资料流通管理职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促进外贸增长的规范性文件,指导贸易企业执行国家进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的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全县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8.贯彻国家外贸政策,指导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外贸进出口统计工作。

  9.负责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出境就业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全县驻境外商务机构建设和人员的选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10.管理赴我县境外举办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管理监督以南江县的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1.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2.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主要工作

工作目标:力争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1%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6%以上;新增培育限(规)上企业12家(限上5家、规上7家);到位招商引资资金5亿元;实现外贸进出口8000元人民币;加快推进中农联·川陕农产品集散中心(二期)、红叶广场二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项目建设。强化国、省、市促消费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稳步增长。

(一)扩大消费拓展,加消费恢复回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增长促消费政策措施及《巴中市2023年“十大促销活动”实施方案》,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组织县内30家名特优新企业参加“西洽会”“食博会”“西博会”等市场拓展活动,充分利用“红叶节”“茶文化旅游节”“黄羊美”及“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庆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展销活动,实现以节拓市场、以节促消费,拉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政府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发放餐饮零售、家电家居、汽车、文旅行业消费券等形式刺激消费,加速消费市场恢复回暖。

(二)加大市场培育,促进经济扩模增量。坚持“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做大总量”发展理念。挖掘潜力,全面摸排积极培育限上企业,利用市企业培育激励措施,落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壮大”行动,培育培优和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企业,做到应统尽,做大县域经济数据支撑推动文旅康养、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家政和信息服务等行业创新发展,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增县域经济总量

(三)抓实项目建设,加快形成集聚效应。接续推进南江红叶广场、中农联·川陕农产品集散中心二期)等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加快农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金银花冷链仓储配送2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组成推进专班力争项目早建成,早见效。跟踪服务南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南江锦江宾馆项目,力争年开市投运坚持招商第一要事,积极对接海金麦金地集团来南投资5亿元建设麦金地(南江)中央厨房预制菜研发基地项目力争季度项目签约地并开工建设,全县通过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加快形成集聚效应

(四)推动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改造提升传统商业,打造新业态,培育新主体,发展新商业。重点提升打造宏帆广场红叶广场、亿联电商家居等服务业集聚区,合理业态布局,改善新条件、打造新场景吸引新源获得新体验,提升城市业商气、人气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推进互联网+旅游、互联网+体验商业、农村电商+智慧物流等发新建成4个电商直播服务平台,实现“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模式,提升发展“醉美南江”和“南江优团”同城电商和城市商业新零售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交电邮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有效解决物流配送后一公里问题提质发展江产·南江造品牌,重点推进南江黄羊品牌外推广积极跟踪与巴山牧业集团合作,拓展销售市场,有力促进我县经济提质增效

(五)做好协调服务促进外向经济发展深入巴和宜贸易有限公司南江宏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德南江黄羊食品有限公司外贸企业调研指导,积极培育发展外贸企业,协调解决外贸企业具体问题和困难,实现外贸出口新突破。积极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南江黄羊”输港项目,跟踪服务川德南江黄羊食品有限公司做好“南江黄羊”输港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口实绩积极跟踪南江黄羊运项目,通过与巴山牧业集团合作,提升品质和品牌,实现南江黄羊走向国际市场

(六)加强行业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优化年”决策部署,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重点加强对全车销售、洗染生资源餐饮燃气等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进一优化政务窗口服务效能,推进“马上办”“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服务。积极会同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深入开展商业预付卡、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积极引导商贸服务企业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和诚信服务,强化执法规范和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南江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商务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年初预算供给人员共14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商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22.3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4.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预算较去年增加,二是结余结转增加127.7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商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522.34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9万元,占75.54%。上年结余结转127.75万元,占24.4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商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52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5万元,占47.37%;项目支出274.9万元,占52.6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商务局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22.3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4.3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项目预算较去年增加,二是结余结转增加127.7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7.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商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2.34万元,比 2022年增加154.3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9万元,减少预算基本支出21.98(人员减少1人);增加结转结余127.7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13万元,占66.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8万元,占8.97%;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占 1.9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占19.14%;住房保障支出17.33万元,占3.3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1301:2023年预算数为9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整个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1302: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经费2万元,商事商务活动经费1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1303:2023年预算数为74.07万元,主要用于:网报人员2022年7-12月、2023年1-12月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1305:2023年预算数为80.53,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2011399:2023年预算数为88.8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稳增长促消费结转结余68.82万元,2022年商事商务经费结转2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2023年预算数为11.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2023年预算数为7.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3年预算数为21.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3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023年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2023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3年预算数为17.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169999:2023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服务业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项目资金110万元,其中一体化预算1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商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商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商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商务局2023年没有运转类项目预算。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1.商事商务活动经费预算30万元,用于保障商贸领域商事商务工作经费支出。该项目经费其中10万元是2023年本年预算支出,20万元属于上年结转资金。

2.网报人员工补助预算74.7万元。用于全县在统计平台直报的限规上企业共135家,每家网报人员每月补助300元,其中本年度2023年1-12月资金48.6万元。上年度结转2022年7-12月资金26.1万元,

3.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预算2万元,用于驻村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4.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项目资金预算100万元。用于2022年争取的市下的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110万元,其中一体化预算100万元。

5.稳增长促消费企业奖补预算68.83万元。属于上年度结转结余升规升限企业奖补68.8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商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用餐费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商务局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22年预算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商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计划用于基本及项目支出购买电脑、复印机等。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商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商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274.9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274.9万元。

、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商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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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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