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2-09-08 16:33 来源: 县住建局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0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0

第四部分附件.................................................................................35

附件1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35

第五部分 附表.................................................................................5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县城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燃气等行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

机关内设办公室10个。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有市政管理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房管局(独立核算),因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未独立核算,其人员纳入市政管理所一并核算,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核定机关编制26名,实有19人,本年末实有事业人员49人。

二、202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经济目标稳步增长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全年目标任务2650万元,已全面完成。

2.建筑业产值。前三季度已完成建筑业产值56.6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5.7%,预计四季度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商品房销售。截至11月底已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40.78万平方米。

4.固定资产投资。全县绝对值排名第一。

(二)项目建设更加精细

1.一园一村三桥五路。创建一园: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类资料已上报省住建厅审定,即将报住建部审核、专家现场评审。启动一村:华润希望乡村规划设计方案经县规委会审定通过,目前正在开展项目预算、施工图设计和房屋、土地和林地征收工作(已签订新建协议30户,改造协议8户)。建成三桥:龙渠大桥已于2021年12月14日成功招标,预计明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琉璃桥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开工建设;几水大桥(人行桥)建成投运,深受市民点赞。完成五路:琉璃寺至龙渠大桥滨河路已于7月中旬完工,现已投入使用;客运中心区间道路、酒厂湾片区市政道路建成投用;杨家河至官桂天下滨河路正在开展水稳层铺设,基本完工;沙溪坝滨河路已进场施工,正在开展河堤挡墙建设。

2.老旧小区改造。南江老旧小区改造被国家发改委“点名”推广。根据市住建局统筹指导,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沙溪坝社区、南磷路社区两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集州街道办作为业主实施。目前沙溪坝社区老旧小区、南磷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5月全面完工。2020年三个批次,共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3.57亿元,已于2021年10月全面完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个(南江县沙溪坝、春场坝、西佛山、南门口、朝阳、海螺、杨家河、大堂坝、太子洞片区),总投资3.3亿元,目前已全面开工,完成投资1.68亿元。

3.建筑房地产业。重点项目均完成年度既定形象进度。推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安装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实现在建工程项目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全覆盖,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无欠薪情况发生。南江印象(二期)已完成1号楼主体修建,正在进行2号楼外墙装饰。麓府已完成1-9、11、12主体工程,13-15号楼完成装饰装修工程。龙城国际(二期)已完成地下一层,8号楼地上31层,7号楼装饰装修。南江县宏帆广场城市综合体(二期)已完成1.2.3号楼27层结构,6号楼13层结构,车库完成65%。南江县坤晟·江南府邸城市综合体一期1、2、7、8号楼已完成主体封顶,S1商业楼已竣工。二期完成3号楼,4号楼主体24层,5号楼正在基础建设,6号楼已完成主体一层。

(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

1.公租房系统治理。公租房集中治理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6月5日人民日报以《四川南江:直面公租房领域乱象 解剖“痛点”惠及民生》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我县现有公租房1851套、13个小区。今年1月阳光问廉曝光问题后,扎实开展阳光问廉曝光问题整改和公租房领域集中治理工作。目前,“阳光问廉”曝光的2户已腾退,1户被处1000元的行政罚款。全面完成已分配入户公租房人员信息排查,书面回复咨询类、建议类等信访12件,累计发现有房有车等不符合条件94户,拖欠租金426户211.51万元,转租转借69户、闲置26户、改变性质从事违规经营活动2户。现已清退回收房屋103套,追缴租金346户165.23万元,承诺限时腾退6户,57户主动说明情况提供佐证资料的予以阶段性过渡保障。6月21日,在党政中心二会议室将清退回收的25套教师公租房分配给所属学校教职工,32套分配给轮候的低保家庭。

2.资质建筑业审批系统治理方面。一是组建专班,从资质审批、业绩核查、企业监管、人员资格等方面再次认真梳理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已经完成两条问题台账的整改。二是召集局内干部职工60余人,召开系统治理工作警示教育大会,签署系统治理个人自查表和承诺书60余份。三是两次召集全县40余家建筑企业,召开系统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系统治理座谈会,进一步了解企业的难点、堵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资质审批系统治理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运行有效,能结合实际进行合理运用,使审批与监管结合更加紧密,最大程度上制约自由裁量。

(四)民生实事平稳向前

1.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农村房屋完成排查127540户,其中经营性房屋1787户,排查安全隐患1920户,已鉴定1920户(AB级207 户, CD级1713户),已整治1713户(含经营性房屋1户),现我县农村房屋排查完成率为100%,鉴定率为100%,整治率为100%。二是狠抓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面建立各项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既有房屋排查14250宗,完成排查总量的103.26%,排查出风险1397宗,其中消防隐患1183宗,结构隐患214宗。三是强抓隐患整改。通过前期排查,督促乡镇狠抓整改,整治率达100%。

2.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化解及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化解: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25个问题楼盘已基本化解,根据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要求(已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当地党委政府落实了化解责任单位、化解时限可视为销号),全县问题楼盘已全部销号。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截至目前,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完成销号196个、办证16668户,下余14个项目(全部涉及抵押查封,需组建工作组到各地法院开展协商协调工作,力争解封解押,早日达到办证条件)。追缴各项税费、规费1.24亿元,查封企业资产约1900万元,涉及税款1800万元,已拍卖一个楼盘的资产20万元,现已缴入国库。相关工作经验在人民日报、省住建厅官网、四川党建之声等平台刊载。

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科学指导我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运营,进一步提升我县乡镇污水收集率,减少污水直排,促进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制定了《管网全覆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住建牵头的14个乡镇(社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散乱污涉及商混站规范化建设整改,“迎督”期间住建领域信访投诉为零。

(五)安全生产监管有力

一是开展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覆盖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安全隐患大排查、防高处坠落、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在建项目80余个,发现问题140余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0余份,停工通知书6份,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8起,集中约谈企业4次。清理并移交未办施工许可违法施工项目29个。二是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针对全县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薄弱问题,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通过购买服务,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使用的104台的普通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进行了全面的检测、检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300余条,强制拆除塔机26台,维修78台。三是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排查。共排查出全县锅炉13台、压力容器112台、电梯932台、起重机204台、大型游乐设施17台、客运索道1条、场(厂)内机动车辆22台、压力管道352.8KM、气瓶27813只、持证人员57人。截至目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共12处,整治安全隐患12处。督促246家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双重预防”和“清单制”管理。四是开展百日攻坚城镇燃气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城镇燃气安全70余次,发现问题60余条,立查立改50条,限期整改9条,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条,截至目前发现的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43,618.56万元、43,618.5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141.27万元、-14141.27万元,分别增长-24.48%、-24.48%。主要变动原因是:相对于2020年来说,2021年老旧小区资金投入较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3,61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96.17万元,占52.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22.39万元,占47.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3,618.5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15.48万元,占3.01%;项目支出42,303.08万元,占96.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43,618.56万元、43,618.5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141.27万元、14141.27万元,分别减少24.48%、24.48%。主要变动原因是:相对于2020年来说,2021年老旧小区资金投入较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9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2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300.97万元,减少23.25%。主要变动原因是:相对于2020年来说,2021年老旧小区资金投入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9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59万元,占0.52%;卫生健康支出65.33万元,占0.29%;节能环保支出98.65万元,占0.43%;城乡社区支出1648.75万元,占7.23%;农林水支出169.55万元,占0.74%;交通运输支出3200万元,占14.04%;住房保障支出17495.31万元,占76.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796.17万元,完成预算22,796.17万元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3.6万元100%。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4.4万元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99.03万元,完成预算99.03万元100%。

2080599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56万元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

(1)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4.57万元,完成预算14.57万元100%。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4.66万元,完成预算44.66万元100%。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6.09万元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

(1)21103污染防治(款)

2110302水体支出决算为98.65万元,完成预算98.65万元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

(1)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81.93万元,完成预算481.93万元100%。

2120102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9.64万元,完成预算9.64万元100%。

2120103机关服务支出决算为550.62万元,完成预算550.62万元100%。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68万元100%。

(2)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为211.35万元,完成预算211.35万元100%。

(3)212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

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37.2万元100%。

(4)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90万元100%。

4.农林水支出(类):

(1)21301农业农村(款)

2130103 机关服务支出决算为169.55万元,完成预算169.55万元100%。

5. 交通运输支出(类)

(1)214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决算为3200万元,完成预算3200万元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

(1)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决算为4327.5万元,完成预算4327.5万元100%。

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36万元100%。

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决算为13102万元,完成预算13102万元100%。

(2)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9.81万元,完成预算29.81万元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5.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2.22万元、津贴补贴90.03万元、绩效工资12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9万元、住房公积金59.81万元、奖励金354.2万元,生活补助20.43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12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2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4.20万元、邮电费4.00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42.3万元、维修(护)费1.30万元、会议费1.98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工会经费9.4万元、福利费13.28万元,其他交通费26.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3万5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接待次数,对无实质意义的来人来客不予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1年度无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公务用车,2021年度无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50.33%。公务接待费3万元,本年度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9次,325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822.3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2,822.39万元,其他支出8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5万元,比2020年121.29万元增加17.76万元,增加14.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加强了对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的督查力度,及对农村危房的质量安全的检查力度,所以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1.639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484.8125万元,工程类392.6262万元,服务类2794.20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路灯电费、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工作经费、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驻村工作经费进行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良好,创造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完成了资金预期的使用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8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进行支出管理,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相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路灯电费、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工作经费、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驻村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县城内公共绿地正常生长,长势良好,成为城区的天然氧吧,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二是减少扬尘,增加城市绿化覆盖;三是提升城市品质,美化环境;四是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0

执行数:

260

其中-财政拨款:

260

其中-财政拨款:

260

其他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每月一次日常考核,每半年一次绩效评估,确保管护质量

一是县城内公共绿地正常生长,长势良好,成为城区的天然氧吧,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二是减少扬尘,增加城市绿化覆盖。三是提升城市品质,美化环境。四是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成区绿地率(%)

完成县城区绿化日常管护

完成县城区绿化日常管护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每月一次日常考核,每半年一次绩效评估,确保管护质量

每月一次日常考核,每半年一次绩效评估,确保管护质量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一年内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严格按政府采购执行

严格按政府采购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解决部分无业、无技能人员就业

无解决部分无业、无技能人员就业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减少扬尘,增加城市绿化覆盖

减少扬尘,增加城市绿化覆盖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提升城市品质,美化环境

提升城市品质,美化环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2)路灯电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2万元,执行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城市亮灯率达95%;二是按天气变换及节假日需求,对县城路灯及光亮设施进行开关时间的调整,以便节约成本;三是美化亮化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四是增强社会幸福感,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路灯电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2

执行数:

342

其中-财政拨款:

342

其中-财政拨款:

342

其他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城市亮灯率达95%

一是城市亮灯率达95%;二是按天气变换及节假日需求,对县城路灯及光亮设施进行开关时间的调整,以便节约成本;三是美化亮化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四是增强社会幸福感,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城市亮灯率

城市亮灯率达95%。

城市亮灯率达95%。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质量达90%以上

质量达90%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一年内

一年内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城市亮灯率

按天气变换及节假日需求,对县城路灯及光亮设施进行开关时间的调整,以便节约成本。

按天气变换及节假日需求,对县城路灯及光亮设施进行开关时间的调整,以便节约成本。

项目完成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城市亮灯率

出行方便,设施完好,投资硬环境更加完善

出行方便,设施完好,投资硬环境更加完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城市亮灯率

方便群众夜间出行,美化生活环境

方便群众夜间出行,美化生活环境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城市亮灯率

县城亮化美化,方便群众夜间生活

县城亮化美化,方便群众夜间生活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城市亮灯率

美化亮化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美化亮化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市亮灯率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3)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完成县城33座公厕管护;二是市政公厕正常运行,成为县城一张优秀名片;三是解决部分无业、无技能人员就业;四是有效地解决人流大,主街无公厕的情况,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五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六是提高群众满意度,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0

执行数:

12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其他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县城33座公厕管护

一是完成县城33座公厕管护;二是市政公厕正常运行,成为县城一张优秀名片;三是解决部分无业、无技能人员就业;四是有效地解决人流量大,主街无公厕的情况,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五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六是提高群众满意度,满意度达90%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完成县城33座公厕管护

完成县城33座公厕管护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每月一次考核,窗明几净,地面无积水,无污物等

每月一次考核,窗明几净,地面无积水,无污物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一年

一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采用节水型水箱,安装节能灯,严格控制成本

采用节水型水箱,安装节能灯,严格控制成本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管护质量达标率

市政公厕正常运行,成为县城一张优秀名片

市政公厕正常运行,成为县城一张优秀名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管护质量达标率

解决部分无业、无技能人员就业

解决部分无业、无技能人员就业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管护质量达标率

有效地解决人流大,主街无公厕的情况,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有效地解决人流量大,主街无公厕的情况,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满意度达90%以上

满意度达90%以上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6万元,执行数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检查频次每个工程项目每季度不低于3次抽查;二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三是减少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6

执行数:

18.6

其中-财政拨款:

18.6

其中-财政拨款:

18.6

其他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是检查频次每个工程项目每季度不低于3次抽查

一是检查频次每个工程项目每季度不低于3次抽查;二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三是减少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监督检查频次达标率(次)

检查频次每个工程项目每季度不低于2次抽查

检查频次每个工程项目每季度不低于2次抽查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

加强日常巡查抽查,处理好质量安全投诉

加强日常巡查抽查,处理好质量安全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

一年内

一年内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抽查覆盖率(%)

严控租车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严控租车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抽查覆盖率(%)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抽查覆盖率(%)

提升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城市品质

提升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城市品质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抽查覆盖率(%)

减少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减少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抽查覆盖率(%)

提升城市品质

提升城市品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投诉下降率(%)

群众对居住房屋质量满意度达85%以上

群众对居住房屋质量满意度达85%以上

(5)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7万元,执行数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道路、桥梁、人行道、公共雨污水管网、路灯及光亮设施等管护质量 达标率90%;二是城市亮灯率达95%;三是服务好城市经济,带动就业;四是提高城市品质,提升投资硬环境;五是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27

执行数:

427

其中-财政拨款:

427

其中-财政拨款:

427

其他资金:

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

一是道路、桥梁、人行道、公共雨污水管网、路灯及光亮设施等管护质量 达标率90%;二是城市亮灯率达95%;三是服务好城市经济,带动就业;四是提高城市品质,提升投资硬环境;五是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道路、桥梁、人行道、公共雨污水管网、路灯及光亮设施等管护质量 达标率90%

道路、桥梁、人行道、公共雨污水管网、路灯及光亮设施等管护质量 达标率9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城市亮灯率

城市亮灯率达95%

城市亮灯率达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一年以内

一年以内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成本

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成本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管护质量达标率

出行方便,设施完好,投资硬环境更加完善

出行方便,设施完好,投资硬环境更加完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管护质量达标率

服务好城市经济,带动就业

服务好城市经济,带动就业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管护质量达标率

减少扬尘,

减少扬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提高城市品质,提升投资硬环境

提高城市品质,提升投资硬环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管护质量达标率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无此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2019年度退休人员目标绩效生活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2019年在职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机关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全体在职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为本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编发〔2015〕19号)等文件规定,县住建局机关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局编制85人,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65人(质安站20人、市政管理所16人、代建局10人、安居办8人,房管局11人)。截至现在实有在职人员77人,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57人。

我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有13个,分别是:办公室(依法治县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群众工作股(政策法规股、安全信访维稳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投资促进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物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脱贫攻坚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广告管理股、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园林股(创建办公室)、勘察设计股。我局下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南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江县市政管理所、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南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其中,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南江县市政管理所、南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为股所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有关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

2.承担全县住房保障监督实施工作职责,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保障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3.承担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职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和纠纷的行政调解职责,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全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职责。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管理等工作。

5.承担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承担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各类建设项目和与其配套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的审批;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7.指导开展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8.承担全县城市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职责。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建设的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对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照明设计方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燃气、建筑垃圾处理等工作;指导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县城道路(含桥梁)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减排项目。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2.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

13.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4.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3,61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96.17万元,占52.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22.39万元,占47.74%。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4,141.27万元,下降24.3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        43,61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48万元,占3.02%,项目支出42,303.08万元,占96.98%。与2020年相比,支出减少14,141.27万元,下降24.39%。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未单独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情况

1.沙河等16个乡镇(社区)污水支管网建设500万元,用于污水管网建设,执行率100%。

2.宏帆广场还建房物业费9.64万元,用于解决宏帆广场还建房物业费,执行率100%。

3.电梯补助136万元,用于老旧小区电梯安装补助,执行率100%。

4.房屋征收补偿款840.57万元,用于房屋征收补偿款,执行率100%。

5.南出口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费和房屋补差款192.82万元,用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费和房屋补差款,执行率100%。

6.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及路灯电费769万元,用于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及市政路灯电费,执行率100%。

7.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260万元,用于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执行率100%。

8.污水处理运营费340万元,用于流坝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运营费,执行率100%。

9.棚户区改造项目10300万元,用于南江县南出口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率100%。

10.乡镇棚户区改造169.55万元,用于云顶镇和高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率100%。

11.龙渠大桥建设3200万元,用于龙渠大桥建设,执行率100%。

12.农村危房改造4327.5万元,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执行率100%。

13.南江县城旧城中心区域停车场建设3000万元,用于南江县城旧城中心区域停车场建设,执行率100%。

14.南江县断渠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南江县断渠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率100%。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制定了《南江县住建局机关工作制度》,建立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三)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通过工程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实施管理情况、工程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到达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历,改良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综合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项资产建立了资产卡片,实行动态管理,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废、毁损、处理、拍卖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县财政局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3.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和健全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了风险,完善了业务流程,使经济业务管理更规范。

4.依法接受财政等监督。遵守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依法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巡察监督检查。

(五)综合绩效情况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情况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

本单位根据整体支出评价指标表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控制率低,财务人员力量不足,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二)改进建议

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

2021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南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项目主管部门: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职能职责。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2021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南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具体实施2021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包括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2021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21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21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210804114802);2021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21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21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210906113315);2021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21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3.资金管理及支持条件、范围、方式。县住建局严格按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2021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预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职、专账“两专”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安排专人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进行项目采购申报,同时建立内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管护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账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负责县城内由市政园林管理局管理的38座公厕日常清扫、保洁及完成公厕日常管理,达到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为目标。

2.具体绩效目标。蹲位、小便器无污垢、无粪便,纸篓无长期沉积纸屑;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整洁;洗手盆、镜子无污迹、无灰尘;室内气味无异味或较轻;厕所内设施完好,无损坏;室内苍蝇不超过3个,蚊子较少;室内墙壁或厕所隔板无小广告;每月出勤,特殊情况可以找人代替值班,开放时间没有无故迟到早退;无市民投诉;态度和蔼,热情大方。

3.申报内容分析评价。通过每月日常考核,2021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3家管护企业均达合格标准,管护期间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完成了管护目标,社会评价及群众较满意。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6月,县财政局(南财预〔2021〕1号)下达2021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021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21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21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210804114802);2021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21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21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021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21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南江县财政局(南财预〔2021〕1号)下达2021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资金到位:实际到位资金1200000元。

3.资金使用:2021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实际发生公厕管护费1619680元,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住建局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市政园林管理局报送的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账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政园林局安排1名副局长分管,并落实2人具体负责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为体现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企业之间有竞争、有对比,2021年我局将县城公厕日常管护分成三段,委托四川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21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21年9月14日确定四川辰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431280元;委托四川祥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21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21年10月21日确定南江聚贤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950400元;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21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21年11月15日确定南江县安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38000元。三段公厕管护合计成交金额1619680元。

根据政府采购结果,该项目分别由三家管护企业实施具体的日常管护业务。一是日常运行管理,由管护企业按公厕管理办法和标准实施具体管理工作。二是设施维修维护。由管护企业向市政园林局申报,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核实后,安排管护企业具体实施维修维护,维修维护结束后,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制定了公厕日常管理维护考核细则,明确了公厕管护制度、标准、考核、惩戒措施。

每月日常考核中,采取市政园林局邀请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或市政园林局局长或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护公厕按考核表内容逐项打分,最终凭分数确定当月管护费用支付标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对公厕管护实行严格考核、管理,具体为:

1.管护合同期内,月度考核合格等次达到90%以上,或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等次的,在下一轮次管护企业招标中,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确定中标。

2.对日常巡查或月度考核发现的问题,管护企业必须立说立改、限时整改,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可重复扣分。

3.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维护费核拨的依据:考核为合格的,全额拨付当月维护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低于90分),每低一分扣减当月维护费200元,最多扣减6000元;考核为不合格的,当月维护费扣减20%。

4.对于一年期管护合同,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三年期管护合同,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因考核不合格被解约的管护企业,三年内不接受其在南江进行的县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投标活动。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经考核,2021年完成了全部县城公共公厕日常管护任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21年度,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公厕管护标准、考核细则。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已全面完成当年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主要目的是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效益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本项目,确保了县城市政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达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得到市民和游客的充分肯定。

五、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落实落细,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范围符合预算安排,会计核算规范。该项目实施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具有现实意义。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至今,新建的公山镇安置房广场AAA旅游公厕、东榆大桥桥头滨河路AA旅游公厕、春场坝滨河中段AA旅游公厕3座旅游公厕及红塔公园公厕(含公园保洁、维护等)等4座公厕管护资金均未纳入财政预算,2021年仍按照2018年核定的1200000元预算标准下达资金,而实际发生额1619680元,造成当年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形成了新的债务,如不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科学测算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确保公厕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七、2021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绩效评价,我局实施的相关项目未发现问题。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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