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决算公开编制说明(房管局)

2022-09-07 16:54 来源: 县住建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和合同纠纷处理、全县房屋交易变更登记、注销抵押登记管理;负责对全县房屋测绘、评估、安全鉴定等中介机构的成果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商品房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城市已建、新建商品房的白蚁预防,承担白蚁危害的灭治职责,负责全县所有房产产籍档案资料收集、立卷、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隶属于县住建局管理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和综合预算制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核定事业编制11名,实有11人,本年末实有事业人员10人,一人退休。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扣行业管理职责,房地产产业服务不断优化。进一步加强房产企业服务、综合管理等工作。每年度召集房产企业进行房地产领域风险评估研判,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认真开展房产市场调研分析,对全县重点推动慢的房地产开展不定期走访,及时进行沟通处理,有效推动县域房地产市活跃。积极发挥房管部门作用,深入一线服务企业。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推动房产销售工作落实,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将办事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房产业务水平,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二)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推动本职工作落实。一是业务工作全力推动。截至年底,全县新建商品房销售网签数据4846套、面积42.55万平方米,网签销售金额18.75亿元,均价4406元/平方米。存量房交易497套,面积5.55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287亿元;归集专项维修基金3404户,1761.48万元,审核3个小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3.03万元;完成白蚁防治46.79万平方米。二是政策落实强力抓实,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时时掌握全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销售情况。规范房产交易工作,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三是遗留问题持续解决。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把握政策红线底线、尊重既定历史事实、定期集中会商研判、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先易后难分批解决”的思路,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解决遗留问题。坚持换位思考,积极主动面对群众诉求,特别是问题楼盘化解,认真研判,积极主动对接,切实解决不动产遗留问题等信访事项。切实完善交办的重点工作。

(三)规范内部管理,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

认真落实一系列管理制度,对党员干部、职工在新形势提出新的要求。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强化督办问责。同时,推进住房信息化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新局面。教育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核心和大局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全县中心工作,分别派驻2人到仁和镇仁同坪村、中坝村开展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积极发挥组织担当。

(四)推动全县城市既有房屋完成排查。一是共排查全县房屋已全面建立各项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既有房屋14250宗,已完成排查总量的103.26%,排查出风险1397宗,其中消防隐患1183宗,结构隐患214宗;二是强抓隐患整改。通过前期排查整治,根据各乡镇(街道办)报表数据显示,现已完成整治,完成整治率100%。

(五)全力配合排查社区用房。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联系房地产开发企业就社区用房的法律法规做以宣传,引导完善推动社区用房移交。通过沟通先后为县城“南江印象”、“天悦湾”“红帆广场”等小区移交社区用房约2500平方米,切实为提升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六)切实完善一体化办理。我局所有业务将房产信息查询、存量房网签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及注销项目等业务,通过单位自建平台处理后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个平台查询、办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169.39万元、169.3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4万元、15.14万元,分别增加8.9%、8.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社保保障缴费、单位医保及人员经费增加。

(图1: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占0%,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69.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4.79万元,占91.38%;项目支出14.6万元,占8.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169.39万元、169.3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4万元、15.14万元,分别增加8.9%、8.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社保保障缴费、单位医保及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情况变动表(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4万元,增加8.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社保保障缴费、单位医保及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1万元,占10.7%,卫生健康支出6.49万元,占3.8%,城乡社区支出135.79万元,占80.20%;农林水支出0.8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8.2万元,占4.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9.39万元,完成预算169.39万元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类):

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决算13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0601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决算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决算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8.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3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45.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67万元、津贴补贴3.53万元、奖金43.64万元、绩效工资18.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8万元、住房公积金8.19万元、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2万元、维修费0.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6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3.18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1.49万元、福利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0年度无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万元系白蚁防治专用车辆运行维护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工程专用车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等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0.1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和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包括接待市房管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等相关人员对房屋维修基金归集使用检查、房屋安全排查、评估、安全鉴定等工作检查等。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79万元,比2019年133.85万元增加20.94万元,增加13.52%。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新增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用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系白蚁防治专用工程车,原值22万元,属单价50万元以下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白蚁防治经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良好,创造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完成了资金预期的使用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白蚁防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进行支出管理,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相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白蚁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采购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60万元,执行数为数14.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2021年全县新建商品房42.55万平方米及政府投资新建项目的白蚁防、治工作。这项工作的推进与实施保护了居民的住房安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同时提升环境质量和品质,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6%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白蚁防治药品采购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60

执行数:

14.60

其中-财政拨款:

14.60

其中-财政拨款:

14.60

其它资金:

0.00

其它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21年完成全新建商品房42.55万平方米及政府投资新建项目的白蚁防治。

一、2021年全县新建商品房42.55万平方米及政府投资新建项目的白蚁防、治工作,保护了居民的住房安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同时提升环境质量和品质。

三、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6%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完成县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和治理

完成县城42.55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和治理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每月一次日常考核,每半年一次绩效评估,确保管护质量

每月一次日常考核,每半年一次绩效评估,确保管护质量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一年内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严格按政府规定执行

严格按政府规定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保护住房安全,保障居民财产安全

保护住房安全,保障居民财产安全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保护房屋、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保护房屋、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提升城市品质,美化环境

提升城市品质,美化环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无此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2021年度退休人员目标绩效生活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2021年在职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全体在职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指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为本单位公务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和合同纠纷处理、全县房屋交易变更登记、注销抵押登记管理;负责对全县房屋测绘、评估、安全鉴定等中介机构的成果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商品房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城市已建、新建商品房的白蚁预防,承担白蚁危害的灭治职责,负责全县所有房产产籍档案资料收集、立卷、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隶属于县住建局管理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和综合预算制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核定事业编制11名,实有11人,本年末实有事业人员10人,1人退休。

(二)2021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就

(一)紧扣行业管理职责,房地产产业服务不断优化。进一步加强房产企业服务、综合管理等工作。每年度召集房产企业进行房地产领域风险评估研判,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认真开展房产市场调研分析,对全县重点推动慢的房地产开展不定期走访,及时进行沟通处理,有效推动县域房地产市活跃。积极发挥房管部门作用,深入一线服务企业。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推动房产销售工作落实,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将办事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房产业务水平,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二)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推动本职工作落实。一是业务工作全力推动。截至年底,全县新建商品房销售网签数据4846套、面积42.55万平方米,网签销售金额18.75亿元,均价4406元/平方米。存量房交易497套,面积5.55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287亿元;归集专项维修基金3404户,1761.48万元,审核3个小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3.03万元;完成白蚁防治46.79万平方米。二是政策落实强力抓实,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时时掌握全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销售情况。规范房产交易工作,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三是遗留问题持续解决。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把握政策红线底线、尊重既定历史事实、定期集中会商研判、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先易后难分批解决”的思路,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解决遗留问题。坚持换位思考,积极主动面对群众诉求,特别是问题楼盘化解,认真研判,积极主动对接,切实解决不动产遗留问题等信访事项。切实完善交办的重点工作。

(三)规范内部管理,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

认真落实一系列管理制度,对党员干部、职工在新形势提出新的要求。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强化督办问责。同时,推进住房信息化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新局面。教育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核心和大局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全县中心工作,分别派驻2人到仁和镇仁同坪村、中坝村开展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积极发挥组织担当。

(四)推动全县城市既有房屋完成排查。一是共排查全县房屋已全面建立各项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既有房屋14250宗,已完成排查总量的103.26%,排查出风险1397宗,其中消防隐患1183宗,结构隐患214宗;二是强抓隐患整改。通过前期排查整治,根据各乡镇(街道办)报表数据显示,现已完成整治,完成整治率100%。

(五)全力配合排查社区用房。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联系房地产开发企业就社区用房的法律法规做以宣传,引导完善推动社区用房移交。通过沟通先后有县城“南江印象”、“天悦湾”“红帆广场”等小区移交社区用房约2500平方米左右,切实为提升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支出控制,在资金预算、动态调整、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中能做到层层把关,按制度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能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映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会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无论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套取、占用等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

单位预算的支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绩效编制有待改进、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资金支付时,严格       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发生。

2.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2:

2021年白蚁防治活动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白蚁防治所关于白蚁防治药品采购及白蚁防治灭治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南江县2021年年初部门项目预算清单进行项目预算编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白蚁防治药品采购及防治经费,主要用于白蚁防治药品5%联苯菊脂悬剂药品采购费及专仓储存费以及白蚁灭治与防治活动中专用车辆公务用车维护费用、防治人员劳务费、专用服装器械费,县财政专项预白蚁防治经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0年决算支出为16.40万元,2021年调减至14.60万元,因政府项目投资减少,压缩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在白蚁危害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房屋和进行3层楼以下(含3楼)的工程装饰进行白蚁防治与灭治处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我局白蚁防治采购专项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经费属县(市、区)财政资金,由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构成。

2.资金到位。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我局白蚁防治经费14.60万元。

3.资金使用。

说明截至评价时点白蚁防治专项经费实际支出14.60万元,根据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白蚁防治药品采购、防治专用工程车公务用车维护费,防治人员护具、服装及劳务费等。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保证项目资金按时到位,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白蚁防治项目由县白蚁防治所负责实施,根据省、市、县住建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统筹进行活动的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白蚁防治药品采购,白蚁防治与灭治,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支付依据。
    (三)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市住建主管部门安排,制定活动方案,确保防治活动圆满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白蚁防治药品采购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60

执行数:

14.60

其中-财政拨款:

14.60

其中-财政拨款:

14.60

其它资金:

0.00

其它资金:

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21年完成全新建商品房42.55万平方米及政府投资新建项目的白蚁防治。

一、2021年全县新建商品房42.55万平方米及政府投资新建项目的白蚁防、治工作,保护了居民的住房安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同时提升环境质量和品质。

三、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6%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完成县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和治理

完成县城42.55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和治理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每月一次日常考核,每半年一次绩效评估,确保管护质量

每月一次日常考核,每半年一次绩效评估,确保管护质量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一年内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严格按政府规定执行

严格按政府规定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保护住房安全,保障居民财产安全

保护住房安全,保障居民财产安全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保护房屋、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保护房屋、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提升城市品质,美化环境

提升城市品质,美化环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项目完成率(%)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

五、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以来,这项工作的推进与实施保护了居民的住房安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同时提升环境质量和品质,得到群众认可和满意,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七、2021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房管局2022.9.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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