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4 16:03 来源: 县住建局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有关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
    (
)承担全县住房保障监督实施工作职责,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保障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
)承担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职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和纠纷的行政调解职责,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
)承担全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职责。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管理等工作。
    (
)承担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承担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各类建设项目和与其配套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的审批;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
)指导开展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
)承担全县城市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职责。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对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照明设计方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燃气、建筑垃圾处理等工作;指导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县城道路(含桥梁)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
十一)指导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减排项目。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
十三)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

 (十四)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十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紧扣市委为南江确定的“建设生态经济发展高地、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发展定位,坚持“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和美善治、同步振兴”实践路径,担当“高地”重任、提升“门户”能级,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江新征程。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国际休闲度假目的地、打造生态经济发展高地”为导向, 树牢“功成不必有我”的境界,扛起“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深度谋划、狠抓落实,用担当和实干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全力开创全县城乡建设工作新篇章,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游和有颜值、有品位、有温度、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一)坚持目标导向,狠抓重点项目。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补短板、提质量、促均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突出高品质宜居宜业宜游,打造具有秦巴山区特色的“最美县域”。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培育创建和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建设,切实做到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项目推动抓保障。高标定位、高质高效,不断提升城乡形象品位。全力以赴提升城乡品质,倾力打造魅力之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22年计划完成储备重大项目1个、重点项目3个;招商引资任务3亿元;项目储备申报任务10个;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00万元;建筑业产值7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35万平方米。

(二)坚持改革导向,狠抓市场监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打通为民服务审批环节“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规范交易行为。三是加快推进江南府邸、龙城国际二期、宏帆广场二期等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坚持严管导向,狠抓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房地产建筑企业培育培优。充分发挥县级领导挂联建筑企业优势,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助推企业增项升级,强化市场监管,持续巩固建筑行业系统治理工作成效。整合全县优质建筑企业资源,推动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二是加快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化解。创新发展“红色物业”,创建“洁美小区”。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四)坚持先行导向,狠抓城乡建设。持续深化国家重点镇和百镇建设行动。培育长赤镇为疏解城市功能、加工制造等类型的城市卫星城镇,培育正直镇为特色农业、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小镇,培育光雾山镇、桥亭镇、关坝镇为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类型的新型绿色低碳小镇。加快建成长赤、正直两个县域副中心。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运营管理,优化处理工艺,不断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利用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农村工匠培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全面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提升农房现代化水平。

(五)坚持规范导向,狠抓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带头、吃苦在先、冲锋在前,干事创业在前,提高全局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水平,为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证。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编发〔201519号)等文件规定,县住建局机关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局编制85人,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65人(质安站20人、市政管理所16人、代建局10人、安居办8人,房管局11人)。截至现在实有在职人员77人 ,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57人。

我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有13个,分别是:办公室(依法治县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群众工作股(政策法规股、安全信访维稳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投资促进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物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脱贫攻坚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广告管理股、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园林股(创建办公室)、勘察设计股。我局下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南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江县市政管理所、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南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其中,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南江县市政管理所、南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为股所级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08.3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55.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以及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1050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51.38万元,占总收入39.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50万元,占总收入12.85%,上年结转拨款收入5007万元,占总收入47.65%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1050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78万元,占总支出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7万元,占总支出0.4%,卫生健康支出130.57万元,占总支出1.24%,城乡社区支出2069.11万元,占总支出19.69%,农林水支出9万元,占总支出0.08%,住房保障支出2978.35万元,占总支出28.34%,结转下年支出5007万元,占总支出47.6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额1050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5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50万元,上年结转拨款收入500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55.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以及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51.38万元,比上年减少4112.4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38万元,比上年增加232.8334万元,项目支出2915万元,比上年减少4345.3万元。支出结构情况明细如下:商品和服务支出8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 工资福利支出113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2%;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43%;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老旧小区改造2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50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是压缩了市政日常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2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81%,路灯电费34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18%,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12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88%,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2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81%,流坝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运营费340万,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18%,非税执收经费1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1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5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38万元,项目支出2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5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51.38万元,比上年减少4112.47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一般性转移收入减少。基本支出123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1.56万元,公用经费84.82万元。(1)人员经费明细如下:基本工资313.49万元,占基本支出25.35%,津贴补贴77.94万元,占基本支出6.3%,奖金78.9万元,占基本支出6.38%,绩效工资292.34万元,占基本支出23.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5万元,占基本支出11.3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85万元,占基本支出4.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9万元,占基本支出0.4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57万元,占基本支出1.74%,住房公积金90.35万元,占基本支出7.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48万元,占基本支出4.89%,生活补助17.76万元,占基本支出1.4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万元,占基本支出0.1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占基本支出0.004%。(2)公用经费明细如下:办公费14.65万元,占基本支出1.18%,印刷费2万元,占基本支出0.16%,水费1万元,占基本支出0.08%,电费4万元,占基本支出0.32%,物业管理费7.5万元,占基本支出0.6%,差旅费8.55万元,占基本支出0.69%,会议费1万元,占基本支出0.08%,培训费1万元,占基本支出0.08%,公务接待费3万元,占基本支出0.24%,工会经费9.66万元,占基本支出0.78%,福利费12.08万元,占基本支出0.97%,其他交通费20.38万元,占基本支出1.736%

项目支出2915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9万元,占项目支出0.31%,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工作经费8万元,占项目支出0.27%,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0.34%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项目50万元,占项目支出1.72%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项目2838万元,占项目支出97.3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50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是压缩了市政日常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200万元,占项目支出14.81%,路灯电费340万元,占项目支出25.18%,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120万元,占项目支出8.88%,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200万元,占项目支出14.81%,流坝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运营费340万,占项目支出25.18%,非税执收经费150万元,占项目支出11.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0万元,其中:(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原因是市政管理局4辆特种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市政日常维修维护费中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8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8万元,其中包括台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2613.3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171.89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377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住建局(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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