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9 16:31 来源: 县住建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县城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燃气等行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工程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把党建工作同各个领域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以永远在路上的坚持和韧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处,始终秉承严实作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坚持目标导向,狠抓重点项目。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补短板、提质量、促均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突出高品质宜居宜业宜游,打造具有秦巴山区特色的“最美县域”。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培育创建和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建设,切实做到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项目推动抓保障。高标定位、高质高效,不断提升城乡形象品位。全力以赴提升城乡品质,倾力打造魅力之城。

3.坚持改革导向,狠抓市场监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打通为民服务审批环节“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规范交易行为。三是加快推进江南府邸、龙城国际二期、宏帆广场二期等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坚持严管导向,狠抓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房地产建筑企业培育培优。充分发挥县级领导挂联建筑企业优势,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助推企业增项升级,强化市场监管,持续巩固建筑行业系统治理工作成效。整合全县优质建筑企业资源,推动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二是加快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化解。创新发展“红色物业”,创建“洁美小区”。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5.坚持先行导向,狠抓城乡建设。持续深化国家重点镇和百镇建设行动。培育长赤镇为疏解城市功能、加工制造等类型的城市卫星城镇,培育正直镇为特色农业、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小镇,培育光雾山镇、桥亭镇、关坝镇为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类型的新型绿色低碳小镇。加快建成长赤、正直两个县域副中心。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运营管理,优化处理工艺,不断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利用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农村工匠培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全面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提升农房现代化水平。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34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55人,临时人员29人,长赡人员3人,退休27人,退职4人,供给市政特种作业车辆4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房地产管理局未纳入住建局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752.85万元,比上年增加767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8.85万元,占总收入10.8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89万元,占总收入15.27%,一般转移性收入7205万元,占总收入73.87%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752.85万元,比上年增加767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55万元,占总支出10.29%,项目支出8749.3万元,占总支出89.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52.8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7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性转移支出增加72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2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4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89万元,一般转移性收入72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7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0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5.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52.85万元,比上年增加767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性转移支出增加720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2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43万元。

(一)基本支出1003.5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915.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3.17万元,绩效工资124.90万元,津贴补贴89.17万元,奖金92.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0.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54万元,住房公积金6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 87.81 万元,其中:办公费12.9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4.2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会议费3.1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0.07万元,福利费13.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8749.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工作经费12.9万元,驻村工作经费15.2万元,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工作经费8.6万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18.6万元,路灯电费342万元,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427万元,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260万元,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12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运营费340万元,老旧小区工程项目补助资金7205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1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1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10万元,原因是市政管理所有4辆特种作业车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9万元。其中:路灯费用342万元,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427万元,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260万元,县城厕所日常管护费12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运营费34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759.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750万元,主要是: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采购260万元,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采购380万元,县城公厕日常维护采购110万元;购买办公设备等9.2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0.56万元,保障性住房10218.25万元,市政专用车辆4辆。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1个经常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8749.3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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