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2020-06-10 10:14 来源: 县住建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及流转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房产管理体系。

(三)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和合同纠纷处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管理和租赁市场管理。

(四)负责全县城乡房屋产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等。

(五)负责对全县房屋测绘、评估、安全鉴定等中介机构的成果审核认定工作。

(六)负责商品房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七)负责对城市新建商品房的白蚁预防;承担白蚁危害的灭治职责。

(八)负责全县所有房产产籍档案资料收集、立卷、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隶属于县住建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产权产籍管理股、物业和房屋管理股、白蚁防治研究所、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10人。 在职人数10人。供给车辆1辆。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2020年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17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总额120.17万元,比上年减少1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15万元,医疗卫生6.6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78万元,住房保障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业务以及履行职能职责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房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全县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白蚁防治,设备更新维护费等。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78万元,主要用于房管局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5万元,主要用于房管局人员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支出,事业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6.64万元,主要用于房管局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8.85万元,主要用于房管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17万元,比上年减少16.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工调离少一人.

(一)基本支出115.8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05.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29万元,绩效工资25.91万元,津贴补贴3.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6万元,住房公积金8.85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0.45万元,其中:办公费0.83万元,差旅费3.6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万元等,公务接待费0.3万元,福利费1.8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88万元。

(二)项目支出1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类项目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人员差旅费及下乡补助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药品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7万元,其中:

(一)2020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2019年预算的0.3万元下降0.1万元,下降33.33%

(三)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一辆(白蚁防治工程车),2020年预算安排0.6万元,比2019年下降0.4万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全县白蚁防治及灭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计划政府采购9.6万元,主要是采购白蚁防治药品2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现有白衣防治工程车车辆一辆,原值22万元。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3.1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保障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保障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6.2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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