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9 15:12 来源: 县住建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县城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燃气等行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工程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把党建工作同各个领域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以永远在路上的坚持和韧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处,始终秉承严实作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紧紧扭住“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以务实的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复查考核结果达标。抓好全县“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整改工作,结合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到户核查,专题研究危改资金,确保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3.根据全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各项目标任务,强化部门、乡镇联动,加快推进县城内特色步行街区改造、城市绿道建设、县城规划区内厕所改造、特色乡镇创建等牵头负责项目,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完成项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创建指标,着力打造“闻者向往、来者依恋、居者自豪”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4.坚持把项目工作作为城市建设主抓手,切实做到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工项目抓进度、项目推动抓服务,储备申报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宜居城市试点、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幸福.槐树城乡结合综合体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大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力度;通过制表上墙,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等方式,加快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进度,强化项目建设保障。高标定位、高质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不断提升城乡形象品位。

5.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围绕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环节,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及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和整顿。二是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不断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快问题楼盘化解,全力推进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四是全面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6.优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针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看牢,集中治理,消除问题,推动工程质量取得大幅提升。二是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规范用工制度,实施民工实名制管理,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和工伤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失信惩戒制度。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7.扎实开展镇、镇培育创建,加强农房建设监管,统筹整合镇建设各类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以特色产业发展扩充小城镇功能,改善小城镇条件,提升小城镇品质,注重传统村落民居文化传承保护,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构建四级城镇体系,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发展。加快全省农房建设试点县工作推进,加强现代夯土技术应用,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8.强化线索摸排,抓紧抓实抓好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部门概况

住建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34人,其中:行政17人,工勤3人,事业51人,长赡3人,临时人员29人,退休27人,退职4人,供给市政特种作业车4辆。有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5个(房地产管理局未纳入住建局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082.67万元,比上年减少32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6.67万元,占总收入44.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46万元,占总收入55.03%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082.67万元,比上年减少32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37万元,占总支出42.8%,项目支出1191.3万元,占总支出5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82.6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2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用经费及经常性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2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74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9万元,其他支出1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6.67万元,比上年减少223.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支出,原规划局人员调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基本支出891.3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806.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5.78万元,绩效工资124.47万元,津贴补贴89.98万元,奖金7.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52万元,住房公积金60.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4.62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0.13万元,福利费13.29万元,其他交通费1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万元。

(二)项目支出1191.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工作经费12.9万元,驻村工作经费15.2万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8.6万元,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工作经费8.6万元,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256.5万元,路灯电费342万元,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427.5万元,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12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6万元。其中: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256.5万元,路灯电费342万元,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427.5万元,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费12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744.7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356.5万元,主要是: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采购256.5万元,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采购100万元;购买办公设备7.7万元,购置专用材料(路灯、地板砖等)124万元;采购工程256.5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0.56万元,保障性住房10218.25万元,市政专用车辆4辆。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经常性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191.3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南江县住建局预算公示表(以此为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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