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3 09:4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及其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及其各事业、企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县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5、领导县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审理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6、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县直机关股级党员干部的轮训和中青年党员干部的培训,同时做好县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7、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9、负责党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县直机关党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二十一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目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出色的成绩向党的100岁诞辰献礼,为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坚强保证。

1、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时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纳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新任职党组(党委)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真正让机关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接受精神洗礼,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同运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本土红色文化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党群直接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七一党史”知识竞赛、“微党课”评比和征文比赛活动,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3)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部门(单位)实际,精心谋划,组织开展一批有特色、高质量的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组织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向县委推荐一批群众认可、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开展“我和祖国共同成长”演讲和“红色经典传唱”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团结奋进、砥砺创新。

(4)带头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着眼“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深入强化日常管理、督促指导、激励保障,确保力量不减、再立新功。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广泛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国庆升旗仪式,创新党员过“政治生日”等仪式教育,培育积极健康、具有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

2、全面加强思想建设夯实信念根基

(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等,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最新决策部署。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7)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着力形成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组织专题研讨,强化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努力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落实的具体举措、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督查、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强化问题研判和处置,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加强机关法制教育和保密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指导督促党员干部规范日常言行特别是网上言行,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逗硬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知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县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县机关党员干部健康意识和水平。

3、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9)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抓好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建立换届提醒机制,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健全完善党组(党委)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制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持续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强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逗硬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考核,适时召开机关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研究把握机关党建规律特点,强化分类指导,提升工作成效。

(10)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方式方法创新和制度机制创新,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有效开展工作的新载体新路径。探索基层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共享共创活动。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以支部为单位,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业务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加强,着力培树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的党建品牌。

(1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探索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认领、党员先锋岗创建、争当服务群众标兵等活动,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抓好党员清理工作,加强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等管理工作,加强党费收缴,规范档案管理,严格督促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深化党内关怀帮扶,及时帮扶关爱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切实提供关心关怀保障。

(12)加强和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巴中市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的通知》(巴市组通〔2016〕45号)规定,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根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南工委〔2020〕6号),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台账、做好备案,强化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实现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13)加强统战和群团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统战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促进党建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托工会等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提升活动,把机关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充分发挥统战各界人士和群团组织在推动机关党建及中心工作中的作用。组织举办南江县第二届青年公文写作大赛,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4、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正风肃纪

(14)持续整饬纪风政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四风”新老问题,持续加大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弘扬重实干、求实效的精神,敢抓敢管、真抓严管,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持续开展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5)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挺纪在前,运用警示教育片深化对照剖析、检查整改,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实现机关违纪违法案件“减存量、遏增量”。持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推进政德建设、家风建设。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深化“一岗双责”约谈提醒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监督。推动开展部门闲置转存物资清理工作,深入整治滥发奖金、补贴等问题,坚决纠治违规吃喝、接待“公私”不分等问题。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换届选举违纪违法案件,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6)开展“机关病”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坚决整治尾大不掉、积难重返的“机关病”,大力弘扬苦干实干、创新创造的时代精神,积极培树开拓进取、务实拼搏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着力解决机关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思想观念方面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

(17)深化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委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执纪、案件审理、审核备案、质量评查等职责,厘清纪检监察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职责边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配齐配强机关专(兼)职纪检干部,全覆盖开展机关纪检干部培训,提升机关纪检工作水平。

5、全面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18)压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导部门党组(党委)制定实施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决防止个别党组(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沉疴泛起。推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委全面落实工作规范。坚持对照《机关党建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19)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督促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配强专职、激活兼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发展不平衡、成效参差不齐、党务队伍“宽松软”等问题。建立健全机关党务干部能进能出机制,加大对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为机关党的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党务人才保障。

二、部门概况

中共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6.57万元,比上年增加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7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6.57万元,比上年增加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7万元,占总支出77.73%,项目支出21.5万元,占总支出22.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5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9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2021年目标绩效奖励。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万元、农林水支出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57万元,比上年增加7.9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2021年目标绩效奖励。

(一)基本支出75.0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62.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92万元,津贴补贴16.82万元,奖金7.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万元,住房公积金4.76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1.38万元,其中:办公费0.6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39万元、培训费0.3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福利费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2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3万元。

(二)项目支出2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党建活动经费、驻村帮扶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不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不变。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95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17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1.5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直工委2021年预算批复.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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