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9 09:26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

3.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

4.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

5.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

6.负责开发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

7.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8.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9.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

10.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的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推进人防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二是全力以赴抓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工作,最大程度保障本级财政非税收入。三是全力以赴抓好在建人防工程施工过程的巡察和监督,及时指正问题。四是全力以赴抓好人防案件的诉讼和跟踪工作,坚定捍卫政府的合法收益。五是全力以赴抓好人防警报故障排查及鸣放工作,对全县所有防空警报进行排查和维修,确保重大节庆活动和“九一八”国耻纪念日成功鸣放。六是全力以赴抓好人防特种车辆的管理工作,严格把控车辆费用支出,定期开展拉练活动。七是全力以赴抓好人防知识宣传工作,深入乡镇开展专题宣传,发放人防知识手册。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人,人防指挥车1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4.25万元,比上年增加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5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4.25万元,比上年增加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万元,占总支出49%,项目支出17.3万元,占总支出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2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7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的变化。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1万元,国防支出17.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5万元,比上年增加7.7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的变化。

(一)基本支出16.9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4.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54万元,津贴补贴3.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19万元,奖金1.66万元,住房公积金1.14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52万元,其中:办公费0.1万元,差旅费0.55万元,工会经费0.19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1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机动指挥所临聘驾驶员经费,人防机动指挥所(车)运行维护费,人防工作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无公务接待费。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315.0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总额181.57万元,人防指挥车1辆。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7.3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302511人防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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