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委编办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3 16:1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职责

1、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方案及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3、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审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4、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核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负责全县各类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和管理工作。5、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统筹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6、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7、承担机构编制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监督评估工作,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对标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破解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上作出更大贡献。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体系,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构建简约高效、富有活力的基层治理体系。对部门履行“三定”规定情况开展动态评估,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贯彻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部门间职责边界,严控新设议事协调机构,研究解决涉改革部门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需要调整完善的机构编制事项予以优化,构建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机构效能。2.扎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强化乡镇扩权赋能,编制发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健全完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部门与乡镇的职责边界,进一步理顺乡镇管理体制。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加速街道党政机构的职能整合和功能优化,探索机构扁平化管理试点。3.深化重点领域机制体制改革。优化完善应急管理职责体系,理顺相关部门“防”“救”“治”职责,推动应急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完善乡村振兴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涉农机构职能职责及管理体制。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健全指挥联动机制和多部门定期会商机制。整合公安机关编制资源、着力推进大警种制改革,推动警力下沉。理顺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审批、监管、执法”关系,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深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服务保障“文旅康养”产业品牌打造。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优化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布局,严格控制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锁定的事业编制,保持只增不减。持续推进“小、弱、散”单位撤并和职责相同相近单位的整合力度,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规范“局、委、办”事业单位名称。5.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三个用编”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员额”管理办法,探索岗编适度分离,积极做好传染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人员编制保障,不断满足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调整力度,按要求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开展编制、辅助性岗位和单位富余人员“三项清理”工作,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领导干部职数管理台账,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加强控编挖潜,积极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事业,妥善解决严控总量与满足发展之间的矛盾。6.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新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进行指导登记工作,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做好涉改党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换)证以及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到期换证等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及公示信息抽查、新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归集到信用监管平台,配合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失信法人联合惩戒。

二、部门概况

中共南江委编办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3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4人。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87.9万元,比上年增加7.6万元,增长原因一是单位新调入职工,二是职工资自然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1万元,占总收入86.8%,项目收入24.8万元,占总收入13.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87.9万元,比上年增加7.6万元,一是单位新调入职工,二是职工资自然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63.1万元,占总支出86.8%,项目支出24.8万元,占总支出1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新调入职工,二是职工资自然增长。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9万元,比上年增加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新调入职工,二是职工资自然增长。

(一)基本支出163.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4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1.6万元,绩效工资16.6万元,津贴补贴22.5万元,奖金16.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住房公积金11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8.7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接待0.3万,工会经费1.8万元,福利费2.3万元,其他交通补助(公务车补)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2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登记、中文域名和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和驻村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县委编办未保留公务用车,未预算相关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总额41.7万元,无车辆房屋。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4.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县委编办2021年预算公示表.XLS

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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