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9 16:3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遵照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事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以改革为契机,建强班子带好队伍。根据《红十字会法》及省、市、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要求,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完成换届工作,健全机构,建强队伍,营造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红十字会新局面。

2、以项目为抓手,紧贴群众服务民生。将“博爱家园”生计发展项目与党委政府民生工程相结合,切实巩固项目村脱贫攻坚成效。

3、以培训为抓手,普及培训提升技能。认真落实红十字会法规定的主责主业,深化防灾、避险、应急、救护专业培训,全年完成普及培训4000人次、救护员培训600人的目标,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4、以“三献”为职责,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把推动“三献”工作与提升红十字形象相结合,开展志愿服务,广泛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力度。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红十字会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9.15万元,比上年增加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1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9.15万元,比上年增加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5万元,占总支出89.73%,项目支出7.1万元,占总支出10.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1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变化。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15万元,比上年增加6.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变化。

(一)基本支出62.0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3.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18万元,绩效工资2.31万元,津贴补贴12.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奖金7.25万元,住房公积金4.06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6万元,其中:办公费0.22万元,差旅费0.85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福利费0.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7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救护培训、驻村工作经费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4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48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799万元。其中包括现单位所使用办公设备等,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7.1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表

南江县红十字会2021年预算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