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党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9 16: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一是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

二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是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

四是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五是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六是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七是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校姓党的根本要求,立足“党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工作基调,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坚持党委管校、制度建校、人才强校、品牌立校的发展路径,立足主责主业,全力推进分类建设,全面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为建成现代化南江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提升党建水平。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建强班子;结合建党一百周年,认真开展好党内各项活动,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内容、方式,提升活动实效。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团结共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组织“廉政法规考试”2次。

二是推进深度融合,创建培训品牌。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深度推进县委党校与巴中村政学院融合发展。一是明确一个目标,即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教育培训特色,打造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基层党员干部和乡村干部人才培训学校,培育造就乡村振兴干部人才。二是界定两个责任,巴中村政学院要发挥好融合发展的主体责任,县委党校、小河职中承担配合责任,三方合力共促融合。三是理顺三个机制,理顺管理体制、运行体系、保障机制,确保高效融合。四是把好四个关口,通过严把学员筛选关、课程设计关、教学质量关、成效考核关,保障融合实效。

三是深化分类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全力以赴,加快方案进度。严格落实《市县级党校主体班班次办学规范》,科学设置课程、学制,办好10个主体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成编制置换,加大补编力度,补充专职教师4人。强化教师培训,完成当年全轮训。坚持三级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新课件11个。加强科研力度,申报省委党校课题5个,争取立项2个。服务发展大局,组织专班力量,集中精力攻关,深度开展调研,补齐短板,推动科研资政成果落地见效。加大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完成“王瑛事迹展陈馆”等2个教学点位建设。完成教学楼、学员宿舍改建工程,实现阵地提档升级,达到分类建设验收标准。

四是逗硬三风建设,净化校园环境。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主攻方向,坚持特色立校的角色定位,全面提升校风、教风、学风。一是建设风清气正的党校风范。明确党校姓党,进一步规范办学,做好党的声音传递者、理论传播者。二是树立高风亮节的师德师风。加强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专兼职教师管理,强化课程把关,明确讲台纪律,确保教师守正创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三是培育遵纪好学的良好学风。严格学员管理,严肃培训纪律,营造学风严谨的培训氛围。

五是统筹各项工作,推动任务落实。巩固扶贫工作成效,确保脱贫不返贫。做好守土尽责,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生态环保、依法治县、扫黑除恶、统战群团等工作,围绕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努力开创党校事业新局面。

二、部门概况

中共南江县委党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县委党校等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8人,供给车辆0辆。单位内设二室二部,即:办公室、教务部、总务部和图书资料室。有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即南江县县情研究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42.32万元,比上年增加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32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42.32万元,比上年增加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72万元,占总支出93.97%,项目支出14.6万元,占总支出6.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2.3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85.6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32万元,比上年增加7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227.7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88.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1.83万元,绩效工资9.24万元,津贴补贴42.46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万元,其它社会保险缴费4.05万元,奖金25.85万元,住房公积金14.05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30.61万元,其中办公费5.4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福利费3.2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1.62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劳务费0.4万元,水费0.5万,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培训费1.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0.13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9万元。

(二)项目支出1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理论课题研究、文庙日常维修、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工作费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2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校指导工作及兄弟党校来南交流办校经验和干部培训经验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因为2021年我单位未预算政府性基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因为2021年我单位未预算国有资本经营。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3.8万元,主要是采购培训用计算机设备、触控一体机、文印设备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因为2021年我单位未预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89.0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有479.58万元,通用设备类有78.0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有29.46万元,无形资产类有1.98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4.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干部教育: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附:中共南江县委党校2021年预算公开附件(内有14张表)(2).XLS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委员会党校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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