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7 09:3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县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股、台侨民宗股。县民宗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加挂县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研究统一战线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南江的细化落实;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基本政策和方针;负责联系、培养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一管理侨务和台湾事务工作和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2021年县委统战部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具体工作。

1.抓政治引领,筑牢统一战线同心思想基础。一是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巴中村政学院等平台,通过举办统一战线读书班、同心大讲堂等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内容;二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统一战线领域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内容;三是积极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党史讲座、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观看革命历史题材影视片、传颂经典革命歌曲等方式组织全县统一战线各领域开展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教育活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引领全县统一战线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和美善治、同步振兴”发展思路,发挥统战优势,凝心聚力,推进“三区三地”建设。

2.抓使命担当,发挥好新时代统一战线法宝作用。一是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发挥独特优势作用,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二是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发挥好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好人员对象信息库、健全完善教育培训、联谊交友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活动;三是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持续推进《南江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作的意见>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推动组建县级民营经济服务团,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五是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加强县新联会及网络人士和新媒体专委会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供经费保障,适时组织和推荐班子成员参加省市县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全面提升能力水平;六是加强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做实基础工作,适时更新港澳台侨对象信息,全面摸清县域内港澳台侨人员分布情况,建立人员数据库,做好侨属侨胞服务工作;七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建好党外后备人才库,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党外代表人人士,为组织选用党外干部储备充足后备人才。

3.抓实践创新,促进基层统战提质增效。一是改变基层统战工作方式方法。始终坚持党委(党组)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开门搞统战,交各界朋友、聚各方精英、纳各地贤达,变自娱自乐为搭台唱戏,坚持主动作为,变被动为主动,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整合统战资源,挖掘统战潜力,用活统战法宝;二是打造基层统战实践基地。围绕“基层统战工作质量年”要求,补齐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在“五有”目标建设上存在的短板,巩固提升“四区一企”建设成果,在重点乡镇(街道)、部门、村(社区)、园区、学校等统战资源聚集区域规划建设一批统战示范基地,打造基层统战特色品牌;三是融入统战大宣传格局。充实统战宣传力量,组建以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县级部门统战分管领导或统战联络员为主的基层统战宣传队伍,强化统战宣传文化工作。

4.抓组织保障,提升基层统战服务发展大局能力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作用。适应机构改革后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领导和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建立高效运行制度机制,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二是全面提升统战干部能力素质。畅通教育培训渠道,加强统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统战理论知识培训、工作实践能力提升,增强善做统战工作的综合素质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县委政治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二、部门概况

县委统战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2人,无供给车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18.8216万元,比上年减少40.5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8216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18.8216万元,比上年增加40.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8216万元,占总支出83.09%,项目支出37万元,占总支出16.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8216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551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项目支出为预拨资金,未纳入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82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067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2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7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8216万元,比上年增加40.551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项目支出为预拨资金,未纳入预算。

(一)基本支出181.821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53.54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7072万元,津贴补贴39.528万元,奖金18.87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43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5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7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27万元,住房公积金11.5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2.8万元等。

2.日常公用经费28.272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9296万元,福利费2.4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4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统一战线培训、市县统一战线流动现场会和宗教团体管理支出以及统战活动开支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万元,相比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我部政府采购未单独预算经费,但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采购经费从统战部办公经费中列支。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9257万元,无公务车辆和房屋资产。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7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中共南江县委统战部2021年预算批复表

 2021年财政预算查询表(统战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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