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5 16:5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

1.向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街接;

7.办理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启动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对县人民医院等1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实现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的100%。根据工作实际,视情对8个左右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2.认真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编制《十四届南江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年—2025年)》,适时启动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
    3.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专题开展回访督查,确保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二、部门概况

中共南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其中涵盖县委5个巡察组和1个巡察保障服务中心的全部工作保障。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6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28.0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0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28.0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18万元,占总支出69%,项目支出102.9万元,占总支出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8.0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1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2021年度目标奖励性绩效。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4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0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2021年度目标奖励性绩效。

(一)基本支出225.1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8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万元,绩效工资9.57万元,津贴补贴4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3万元,其它社会保险2.72万元,奖金23.32万元,住房公积金13.7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42.48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差旅费6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7万元,维修费1.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3.79万元,福利费2.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10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02.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4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是:未计划购买办公设备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暂无此项需求。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总额32.54万元,无形资产0.35万元,无公务车辆及房屋。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行政运转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运转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02.9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县委巡察办2021年年初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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