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预算公开的情况说明

2021-07-05 10:11

一、基本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3、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集中保留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为县级公务用车参改单位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4、负责党政中心办公区内公共区域、光雾山广场及党政中心后坡的日常管理;负责党政中心水、电、通信等方面的保障,加强办公区内电梯、照明系统、通信系统、供水系统以及相关公共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负责对机关办公用电、用水及设施设备维修的成本核算及任务分摊。 
  5、负责党政中心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市容市貌等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会议中心,并为会议提供服务。 
  7、负责入驻朝阳新区办公的各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统一的餐饮、健身等服务。 
  8、指导和督促入驻朝阳新区办公的各单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2、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突出抓好日常管理这个关键环节,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确保全年节能目标完成。 
  3、加强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严把购置审批关、处置审批关、使用管理关,确保公务用车调配使用合规。
  4、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根据中央、省、市、县要求,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将腾退的办公用房统一调配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加快推进制度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制定公务接待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标准。。 
  6、加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做好维修、绿化、会议、卫生等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党政中心水电气供应和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设办公室、财务股、综合管理股、公共节能管理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并设下属事业单位南江县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我单位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人数25人,(其中:参公5人,机关工勤11人,事业9人);退休人员1人。纳入年初预算临聘驾驶员39人。管理集中保留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用车69辆。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433.17万元,比上年增加6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0.67万元,占总收入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2.5万元,占总收入3%。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433.17万元,比上年增加6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17万元,占总支出44%,项目支出800万元,占总支出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3.1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目标绩效考核奖等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9.3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8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0.67万元,比上年增加22.81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考核奖纳入预算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42.5万元,比上年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所致。

(一)基本支出633.1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63.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3.75万元,绩效工资21.06万元,津贴补贴*旅费52.22万元,工会经费3.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3.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32元,奖金5.47万元,住房公积金20.62万元,其他工资性支出127.68万元(临聘驾驶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12.02万元,福利费4.3万元,目标奖30万元,其他社保缴费5.25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66.68万元,其中:办公费6.46万元,差旅费158.84万元(含机关差旅费9.8万元,车保中心驾驶员差旅费149.04万元)、邮电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5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4万元。

(二)项目支出8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机关食堂运行维护、党政中心办公楼日常运行维护、保洁花工人员经费、党政中心电梯及消防设施维护费、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租赁费、广场及党政中心公共区域水电费(含光亮工程)、广场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广场及党政中心公共区域绿化园艺维护费、驻村工作队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83.4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9.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3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减少9.6万元,原因是财政预算压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车辆房屋等说明情况,如未占有的也应说明)

截至2020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925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9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80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302503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初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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