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妇女联合会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9 17:0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人才分类储备。

2、创业方向引导。

3、助力弱势群体。

4、强化维护合法权益意识。

(二)2020年重点工作

加强思想引领:一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开展家风巡讲10场次;二要继续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传播正能量,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稳步开展。三要结合“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活动推进巾帼志愿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反家暴、妇女儿童维权等知识。

促推妇女发展:一要加强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开展家政、电商等技能培训3次;二要开展巾帼建功行动,积极培树妇女创业致富的典型,引领更多妇女脱贫致富;三要做好“两纲”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四要继续推进男女基本国策宣传贯彻落实。

关注社会民生:一要做好贫困妇女全国两癌救助申报工作。二要携手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困难妇女、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三要抓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建设法治南江•巾帼在行动”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维权服务和宣传活动,着力抓好妇女来信来访和综治维稳、禁毒禁赌、防邪防艾、扫黄打非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对会改联和区域化建设改革以及“两新组织”新建的妇联组织中新进入妇女工作队伍的广大干部和爱心人士,采取多种渠道和载体,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要继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扎实有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8人。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6.51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1万元,占总收入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6.51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万元,占总支出83%,项目支出19.7万元,占总支出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5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8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51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

(一)基本支出76.5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65.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23万元,绩效工资13.5万元,津贴补贴20万元,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9万元,奖金1.54万元,住房公积金5.6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1.35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0.3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0.93万元,福利费1.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1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贫困村驻村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无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3.4万元。无车辆和房屋资产。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9.7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妇联查询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