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东榆工业园区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8 16:1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机构性质及管理体制

南江县东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统一负责东榆工业园区、乐坝中小企业集中区和坪河新材料产业园管理。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园区的方针、政策。

(2)、拟定园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制度、准入制度和有关政策措施,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问题,为进入园区项目(企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4)、负责园区项目的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统计等相关工和。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市县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为抓手,用足用活投资促进优惠政策,招大引强一批入园企业,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和年度固投入库任务。二是以创优发展软环境为抓手,积极协调县级相关单位,破解入园企业发展难题,实现建筑装饰石材精深加工项目、矿山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泰通LNG/CNG加气站项目、生态透水砖加工项目、投产见效;配合经信、住建等部门完成南威水泥搬迁工作。三是着力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全力加强从严管党治党工作,持续深化非公企业党建组织、工作全覆盖,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四个纳入”“四个一同”工作,助力脱贫摘帽,融入乡村振兴,以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园区党建工作质量。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概况

工业园区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本级)。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9人,供给车辆0辆(有编制无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76.30万元,比上年增加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30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76.30万元,比上年增加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0万元,占总支出97.84,项目支出3.8万元,占总支出2.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6.30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和扶贫驻村工作经费预算口径变动。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2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30万元,比上年增加6.99万元,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和扶贫驻村工作经费预算口径变动。

(一)基本支出172.5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55.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9.27万元,绩效工资45.94万元,津贴补贴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7.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万元,住房公积金13.3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7.1万元,其中:办公费0.5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2.23万元,福利费2.79万元,其他交通费4万元。

(二)项目支出3.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驻村工作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产业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原因是县级部门不再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位固定资产总额7313.47万元。

其中:房物43384.65平方米、7207.85万元,办公通用设备81.05万元,洒水车24.57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行政事业类项目(扶贫驻村工作经费),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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