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工商联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8 15:3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

4.促进行业协会 商会改革发展。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述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分片负责,深入非公企业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引领全县非公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增强“四个意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非公经济领域的贯彻落实,为新时代工商联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2.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让民营企业家深刻理解、全面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重要论述,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念,引导民营企业家讲正气、走正道,倡导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四个典范”。

3.加强教育培训和政治安排工作。建立多元化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参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企业发展培训班,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觉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政商关系的典范。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党建工作抓得实的标准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使用,引导他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4.全力为非公经济人士搞好服务。力争全方位、多形式地为广大非公企业服好务,当好非公经济人士的“娘家人”。一是深化同友好工商联、异地商会的交流合作,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农博会、西博会、渝洽会等活动,鼓励会员加强与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产品对接寻求合作商机,推动非公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通过《工商联简报》、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等方面服务,解决企业信息不畅、融资困难等发展难题。三是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一道,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导非公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是主动协调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和提供必要的帮助,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五是广泛组织开展座谈会、交流会、轮值会,激发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参与热情,促进企业信息互通、管理互鉴、成果互享,共同感受工商联的温馨服务。

5.持续开展“进百企解千难”行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为民情怀,按照“清上加亲,近中求进”的目标要求,积极走访企业,应民营企业之所想、办民营企业之所急、解民营企业之所难,着力解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反映的突出问题。

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工商联组织优势,动员引导友好商会和知名企业来南考察了解相关项目,扩大对外开放的影响力;充分利用异地商会平台优势,动员引导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并利用他们的人脉优势、商圈优势,带动身边的企业家来南投资兴业,扩大开放合作。

7.切实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全年力争新发展会员50名,重点围绕新行业、新产业、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兴代表人士做好工商联会员发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非公有制优秀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优秀人士吸收到工商联组织中来,不断壮大工商联会员队伍。

8.切实做好商会发展工作。加强对已建成的商会进行指导和管理,规范商会工作制度,确保商会正常有序运转,推动商会在服务会员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按照“既重数量又重质量”的发展思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发展原则,加大异地商会、行业商会、乡镇商会的建设力度。

9.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工作。继续引导全县广大非公企业积极主动投入到“万企帮万村”“乡村振兴”工作中,通过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智力扶贫、商贸扶贫、爱心捐赠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群众早日脱贫。同时做好“万企帮万村”资料收集和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10.继续巩固挂联村脱贫成效。选派驻村人员继续脱产到帮扶工作一线,协助白果树村两委搞好产业发展规划,努力发展村级支柱产业,激活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各帮扶干部要精心开展帮扶工作,对标“一超六有”补齐短板;千方百计解决部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确保全村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1.扎实抓好党建工作。认真落实议事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完善商(协)会党建指导覆盖面,探索建立工商联党建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和落实党在非公经济中的领导,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

12.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奋力推动工商联在政治表率上、团结和谐上、服务大局上、创新作为上、勤政为民上走在前列,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维护良好的“亲清”政商关系,保持“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形象。

13.切实加强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县改进作风系列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机关干部新形象;切实抓好综治、维稳、信访、统战、工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密、档案、安全生产、计生及其它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增强工商联(商会)的吸引力,不断开创工商联(商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部门概况

县工商联是经县委编办核定的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及会员经济科。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8人。

1、在职人数4人。其中:行政公务员3人、行政工人1人。

2、退休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98197元,比上年增加1867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8197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98197元,比上年增加186744元,其中:基本支出380197元,占总支出76.32%,项目支出118000万元,占总支出23.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8197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6744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全额供给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8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218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392元、医疗卫生支出24293元、住房保障支出2729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8197元,比上年增加186744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全额供给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380197元,其中:

1.人员支318918元,其中:基本工资123840元,津贴补贴9766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639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92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83元,奖金10320元,住房公积金27294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58140元,其中:办公费5165元,电费5000元,差旅费12000元,工会经费4549元,福利费6586元,其他交通费用24840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9元,其中:医疗费补助3024元。

(二)项目支出118000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18000元,主要用于民营经济调研和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2300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18000元。

十二、名称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南江县工商联2020年预算表

工商联2020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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