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大办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8 09:4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根据监委会主任提名,任免监委会副主任、委员;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是通过依法决定,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二是通过依法任免,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效。三是通过依法监督,形成协作共进工作合力。四是紧扣中心大局,认真做好县委中心工作。

2.强化依法监督,努力提升监督实效。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二是加强财政运行监督。三是加强司法公正监督。四是加强法律实施监督。五是加强备案审查监督

3.发挥代表作用,维护代表主体地位。一是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二是强化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三是强化代表建议意见督办。

4.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三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四是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建设。五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一)行政机构1个:南江县人大办。

(二)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40人。
  1.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公务员30人、行政工勤8人、事业人员2人。
  2.长赡人员4人。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12.32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1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52万元,占总支出68%,项目支出261.8万元,占总支出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2.3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9.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综合目标绩效奖励资金未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4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2.32万元,比上年减少149.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综合目标绩效奖励资金未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550.5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67.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2.6万元,绩效工资4.95万元,津贴补贴12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3.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0.01万元,奖金15.47万元,住房公积金40.2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1.1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0.46万元,工会经费6.7万元,福利费8.3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5.17万元,退休活动费0.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全部为生活补助。

(二)项目支出261.8万元,其中:行政事务类项目261.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人大代表选举,十八届五次人大会、常委会及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7.9万元,与2019年8.74万元相比减少0.8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0.25万元相比,减少0.2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7.9万元,较上年减少0.5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22.08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总额238.67万元,无形资产3.59万元,房屋及构筑物63.51万元(已折旧完毕)。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8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61.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人大办2020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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