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3 17:5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南江、法治南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决策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南江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政法姓党”的政法工作根本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在政法意识形态上的绝对主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坚决执行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县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委政法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每月至少分析研判1次本地区平安稳定形势。2.强化政法队伍素质提升。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让主题教育精神实质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对照市委政法委“六大工程”,进一步强化政法铁军建设,对全县政法干警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专题培训,确保《条例》及《细则》的学习下沉到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网格员等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各项要求,持续开展廉政教育、案件评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队伍纯洁性。3.落实从优待警各项保障。加快落实政法干警职业保障措施,建立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和维权机制,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袭警辱警、诬告陷害等行为。从待遇落实上激励,关心干警身心健康,严格落实职业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带薪年休假、值班补休、定期体检、心理咨询服务等制度,完善职业荣誉制度和执行重大安保等任务特殊保障。从人文关怀上激励,建立健全体检普查、工作轮休、定期家访等制度,进一步关爱边远艰苦地区政法干警。4.围绕重点任务攻坚克难。全面梳理全县线索情况,对已收线索、已核查线索、未核查线索、已核查未作结论线索等,全部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尚未核查回复的举报线索,相关乡镇和部门要落实专班专人,确保应查尽查、应回尽回,务必在6月底前所有线索清仓见底。加大“打伞破网”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加强政法机关办案专业化团队建设,强化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着力攻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加大“打财断血”查办,建立完善公安机关牵头,人民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参与的黑恶财产查控平台,健全查控一体运行模式,深挖细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组织转变涉案财产性质的关联犯罪。5.狠抓乱象治理力求成效。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将乱点乱象治理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内容,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乱象治理,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乱象开展集中整治。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深入人口聚集地、重要路段河段、市场、沙石场等地方排查线索,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行业场所排查线索,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完善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坚持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切实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经济土壤。6.建立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及时对本辖区本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提炼总结,特别是对在工作中采取的一些制度机制性措施办法进行深度思考。县扫黑办综合协调、宣传教育、打击整治、案件协调、组织建设、“打伞问责”、乱象整治、督查督办等8个专项工组牵头,开展工作调研,对制度机制性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探索建立完善打击防范、乱象治理、综合治理等长效机制,在部门间、行业间、重点领域间建立专门联系,确保完成长效常治目标。7.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清醒和强烈的政治自觉,坚持和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保卫国家安全尤其是政治安全,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保证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引导全县干部群众任何时候忠诚于党、忠心于民、忠实于法,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8.着力排查防控稳定风险。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延伸排查触角,扩大排查面,做到涉稳因素排查的多层次和全覆盖,对全县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坚持研判不留空档,落实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乡镇部门三级研判制度,分别对重大性、区域性、苗头性涉稳问题进行及时研判。密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守护,加强对重要涉稳群体和高危对象的疏导稳控,对涉稳及重大舆情的及时处置,对重大活动、主要节庆及重要敏感时段的安保维稳。按照“了事治本、稳控治标”的要求,切实做好对辖区内、系统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并及时录入到“四川省维稳平台”。9.强化防范打击邪教斗争。把防范控制工作纳入创新社会治理内容,对重点防范人员实行“一人一策”的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到单位、到人头。坚特网上网下联动、联防、联打、切断邪教组织勾连渠道,加大涉邪排查力度,全面封堵涉邪有害信息,有效抵制反宣渗透。公安、文化、民宗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全,加大对邪教案件的侦办力度,做到现案必破,快侦快破,重拳出击,始终保持对邪教组织及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严格按照“五条标准”衡量转化效果,确保教转质量。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工地、进寺庙“七进”活动,实现警示教育无盲区、无死角、无空白。10.加快推进综治“三项建设”。完成“雪亮工程”四期建设,实现“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全覆盖,完成老旧点位补点升级,乡镇(街道)雪亮平台与辖区派出所联网应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红袖标队伍全部安装使用“雪亮工程”手机APP,提升“雪亮工程”入户率,让群众能熟练使用机顶盒和手机APP。完成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实体化运行,达到“六有”(即有牌子、有平台、有阵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效果)规范。完成天网升级改造,督促相关部门完成行业系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汇聚联网,突出特殊人群管理、社会治安预警、雪亮社区等功能应用,建成全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实现“四全”(即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目标。11.健全综治督导机制体系。落实好综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综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责成相关部门落实。逗硬执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实施细则,解剖1个乡镇、1个部门。针对年度综治重点目标任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同县委目督办开展1至2次全面督查。针对综治工作常规目标任务,汇同主体责任部门开展1至2次专项整治。制发督查通报,抄送单位一把手,抄送县级相关领导,做到不回复不罢手,不整改到位不罢手。12.提升平安南江创建水平。深入开展“无黑恶、无毒害、无邪教、无命案、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创建活动,推行“六无乡镇”、“六无单位”、“六无村(社区)”创建示范点,不断延伸平安建设触角,拓宽平安建设覆盖面,以小安促大安,积大安创平安。加强消防、交通、寄递物流、民爆、危化物品、食品药品等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加强特殊人群管理,以“六类特殊人群”为重点,以底数清、动态明、管得住、服务好为目标,注重民生保障和教育管理相衔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抓好见义勇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铁路护路、公路水路安全联防等工作。1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加强智能化建设,推动“枫桥经验”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注重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围绕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利用村(社区)一级调解力量和网格化管理服务,加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思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整体防控体系,努力使矛盾风险不累积、不扩散、不升级。14.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多元化”调解,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对跨行业、跨区域不稳定问题进行联合协作化解,进一步形成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调整完善“片区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片区机制建立。大力发挥“7+N”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作用,加强部门、片区联动,重大疑难矛盾及突发事件分层级上交,由多解办牵头,联动法、检、公安、司法、信访及法学会共同化解。建立矛盾纠纷应急联动调处模式,对突发性紧急、重大矛盾纠纷,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探索建立应急调处模式。15.深入推进全面依法依法治县。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持续深化“法律七进”。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资源,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法律交给人民群众、让法治走进百姓心田,为推动实现“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16.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公平正义。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办案取证程序、细化类案取证、审查标准,健全执法司法信息公开平台,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办事办证大厅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司法公开日”、“向人民报告工作”等司法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执法公正度和司法公信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以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不捕不诉工作、公安局接处警工作、司法局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工作等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7.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援助,明确司法救助范围和条件,规范司法救助报批程序,严格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严惩司法救助乱作为的人和事。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对困难弱势群体,要主动对接,提供司法援助。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内重大改革事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健全诉讼和非诉讼有机衔接机制,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运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让群众共享政法改革红利。

二、部门概况

政法委机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3人(包括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3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政法委下设事业单位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指挥中心(简称网格化监管中心)1个,政法委代管群团组织南江县法学会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29.09万元,比上年增加49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09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29.09万元,比上年增加49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99万元,占总支出33%,项目支出624.1万元,占总支出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9.0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3.91万元,主要原因是智慧工程、雪亮工程、司法救助等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8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9.09万元,比上年增加493.91万元,主要原因是智慧工程、雪亮工程、司法救助等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304.9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45.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8.39万元,绩效工资16.24万元,津贴补贴71.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6.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2万元,奖金5.50万元,住房公积金19.56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9.89万元,其中:办公费7.48万元,水费1.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福利费4.07万元,其他交通费14.0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624.1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624.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天网、智慧工程、雪亮工程、司法救助、重症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0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逐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7.16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46.91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7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624.1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

中共南江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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