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3 17:43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转、批办的信访事项;承担县委、县政府领导批阅的信访案件;做好县领导接待群众日的有关准备工作和领导交办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县长信箱和县长热线电话工作;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交办、督办、参与协调处理、通报信访案件;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信访分析,从群众信访中筛选综合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参考;做好信访宣传调研工作,积极宣传报道信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组织专题调研和综合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做好信访督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就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交办件及信访工作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履行追究地方和单位领导责任建议权;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缓解、消化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促进人民内部团结,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从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批评、建议、举报、投诉的问题,帮助信访群众实施民主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注重源头预防和初信初访办理。2020年我们重点将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按照“触角向基层延伸、力量向基层加强、网络向基层覆盖”的原则,调配力量,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网络体系。严格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县每月、乡镇和县级部门每旬、村(社区)每周、村(居)民小组每天”开展常态排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县级部门、乡镇每周和村(社区)、组(村民小组)每天的动态排查。规范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台账,逐案梳理登记归档,逐件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和化解时限。二是做好初信初访等工作,做到来访必登,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创建不少于6个“无越级访乡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逐一落实防范化解责任,做到事要明、底要清、招要实、劲要足。同时,做好预测预警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信息的跟踪分析,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2.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持续深化“ 互联网+信访”平台建设和推广,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全覆盖工作,推动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问题网上督、结果网上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积极探索“最多跑一次”南江实践机制,将信访事项办理“三率一度”评价结果纳入乡镇、县级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着力规范基层信访业务办理流程,厘清信访受理范围,精准甄别诉求,突出受理、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各个环节,大力整治登记不全、信息不准、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压实首接首办责任,深入推进“三见面”制度,不断提高来信来访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推进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对不服答复意见的引导进入复查(复核)程序,通过第三方评估、群众评议、专业评价、媒体公示等方式,推动一批违法闹访、缠访、重信重访案件有序退出。

3.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三百行动”。县信访联席办充分利用“信访信息系统”对全县信访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全面梳理,结合信访干部走基层活动,从全县信访干部中筛选100名经验丰富信访工作“行家里手”,对梳理排查问题突出的100个村(社区)进行联系指导督促,着力强化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制度创新,进一步树牢“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点穴式解决100件突出信访事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事件,阻碍农村事业发展事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

4.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四个当天”信访诉求甄别、受理、交办、反馈机制,确保群众信访诉求责任单位、责任人第一时间响应到位 ,严格按照“六个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持续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接待窗口作用,切实提升来访接待能力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把案件审核关,严格落实“五不结案”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意见不明确、材料不规范不结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到位、困难帮扶救助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

5.强化制度落实,推动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工作机制,一是县级领导坚持每周轮流到县信访局群众接待中心,乡镇(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每周轮流派一名班子成员在指定场所接待来访群众,各地各部门要将接访领导、时间、地点进行“三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切实提高接访质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不定时到基层一线下访,实地查看、化解矛盾,了解民情、帮扶民困。三是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挂联、谁负责”的原则和“五定五包”工作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分管领域信访问题研判化解,落实包案解决信访积案制度。四是强化集中研判制度。县委常委会每月听取1次信访工作汇报,督查信访事项化解情况,逗硬问责追究;县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1次信访形势汇报、查找工作差距、落实化解责任;县信访局每季度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1次信访工作联席会或信访工作专题会,研究化解1批重点信访突出问题;乡镇、县级部门坚持定期召开班子会和专题会,分析辖区(行业)信访形势、研究化解信访事项,确保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6.集中攻坚一批重点突出领域涉众信访问题。坚持把推进事要解决作为衡量信访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作为检验政府诚信和干部作风的重要参考,深入贯彻国家信访局“矛盾攻坚战”决策部署,结合全县实际,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化解时限、落实专人,持续深入推进重点突出领域遗留问题清理、化解工作。聚焦风险防控、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和重大项目建设、四大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着重排查梳理住房建设、征地拆迁、投资融资理财、非法集资、民工工资、民政救助、教育卫生和交通运输等涉众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化解,建立台账,限期销号。

7.持续疏导一批特殊利益诉求群体情绪。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缠访闹访人员”“重访越访人员”“投资理财受损人员”“90年代未分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邮政代办员”“银行协解员”“老放映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甄别、分类处置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相关群体的诉求梳理、政策研究、形势研判和精准施策,时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倾向苗头问题,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政策明、重点人员稳控有方,思想疏导到位,达到“引导有方、困难有助、情绪可控、总体和谐”的目标。

8.扎实做好重要时段信访维稳工作。在“元旦”“春节”、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红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对梳理排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点人员,按照“一名重点人员、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包联领导、一套稳控班子、一个稳控预案”的工作要求,落实“党政领导、社区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稳控责任体系,切实把人员吸附在当地,问题消化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信访上行,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9.加大重复来信来访事项化解力度。县联席办对全县范围重复来信来访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其合理性进行研判,分类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合理又合法的诉求解决到位,不合法但合理诉求要解释救助到位,既不合法又不合理诉求教育转化到位的要求,县联席办限时交办各责任主体单位,作为重点化解对象,全年实现重复走访息访率达50%,重点重复写信(含网上信访)息访率达80%的目标。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信访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职能机构:综合协调室、效能督查室、群众接待中心、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信访网络室。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3人,其中:公务员13人(3月份已调出1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长赡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82.38万元,比上年减少2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8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82.38万元,比上年减少2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68万元,占总支出87%,项目支出36.70万元,占总支出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3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压缩减少所致。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3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38万元,比上年减少2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压缩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245.6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00.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9.27万元,津贴补贴50.31,资金5.05万元,绩效工资11.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2.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5万元,住房公积金16.89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42.02万元,其中:办公费7.65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6.3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工会经费2.81万元,福利费3.67万元,其他效能费用11.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0万元。

(二)项目支出36.7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6.7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省、市”两会、重要特殊时段、驻京到市期间信访维稳支出 ,网上投诉平台、视频接访系统运行护费支出,开展驻村工作补助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原因是信访工作系较特殊工作部门,主要用于上级来南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办结及县级领导包案化解情况等接待工作。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6.19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即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台桌类、柜类、复印纸、硒鼓、粉盒等设施);2020年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9.19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6.7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四)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五)基本工资:反映单位开支在职职工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等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十六)津贴补贴:反映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岗位津贴等。

(十七)奖金:是指机关工作人员第十三个月奖金。

(十八)绩效工资: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十九)办公费:是指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水费:是指单位水费开支。

(二十一)电费:是指单位电费开支。

(二十二)邮电费:是指单位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邮寄及森林防火及其它工作电话费等开支。

(二十三)物业管理费:是指单位开支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管理费。

(二十四)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公杂费等。

(二十五)会议费:是指单位 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印刷费等。

(二十六)培训费:是指单位在培训期间发的生住宿、伙食、培训资料、交通费等支出。

350信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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