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8 15:0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医疗救助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医疗保障行政职责。具体职能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二是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稳健运行;三是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四是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五是承担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六是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七是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是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九是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十是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统计和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一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面推进医保治理体系现代化。牢牢把握“十四五”关键“窗口期”,以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为根本动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持续推进医保治理创新,着力优化医保专业机构设置、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引入医学专业人才、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治理,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管新格局。

2)持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持续健全完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医保政策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多层次高质量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提高医疗保障质量和绩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

3)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参保缴费政策,合理设定参保扩面目标、做好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等 5 项重点任务,注重将新经济组织、新业态从业人员、新个体户等一个不落地纳入法定医保制度范围,推进全民医保制度由“覆盖全民”走向“惠及全民”转变,进一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4)扎实抓好医保扶贫工作。严格落实医保扶贫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顶梁柱保险四重保障范围。加强医疗救助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衔接,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医疗扶助保障水平。积极探索研究针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的支持措施,防止已脱贫人口或边缘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5)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建立健全总控付费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付费、床日付费、人头付费管理,稳步推进 DRG 付费试点改革,不断提升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加快形成透明、公开、规范高效的招采制度体系,扎实抓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探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支持家庭医生为签约群众提供健康管理、慢病跟踪、用药服务指导,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更多医疗服务。

6)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细化完善医保服务协议标准,建立健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自查与抽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先告知与突击检查相互补充的多维度监管措施,用好举报奖励办法、现代信息技术、社会第三方力量,采取例行检查、专项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使用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深挖问题线索,严打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医保职工参与各类骗保行为,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全力维护基金安全。

7)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抓好疫情防控,对救治医院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严格落实先救治后结算政策,及时拨付专项应急预付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要加强防疫相关商品价格及存量情况跟踪监测,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加速拓展异地就医服务,确保全县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100%、乡镇医院机构(基卫平台)80%要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主动申请接入,让群众异地就医更加便捷。持续优化医保“四办”流程,严格落实医保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全面推广“国家电子医保凭证”“四川医保”APP 和“村医通”服务,将更多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村社一线,努力让群众办事全程不跑路或最多“跑一次”。

8)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权威和统一领导,坚决反对和防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不良现象,坚决防止罔顾事实妄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务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医保局落地见效。始终把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作为主责主业来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推动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向每名班子成员、向局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延伸,推动党建工作和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始终把激浊扬清、反腐倡廉作为政治使命,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一通知四规定”精神,以“以案四说(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以案四改(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为载体,用身边案例透视身边漏洞,从制度上扎紧笼子,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保障,着力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扛牢意识形态第一责任,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一岗双责”,扣实拉紧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链条,紧扣抓党建促医保、助推全县建设和发展的各项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强化理论武装,补齐短板弱项。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0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21.53万元,比上年增加3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53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21.53万元,比上年增加3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23万元,占总支出89.02%,项目支出46.30万元,占总支出10.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1.5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南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将原隶属于县人社局下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局以及其他单位的职责职能合并,组建县医疗保障局,增加了职能职责;二是强化基金监管,优化服务,不断健全医保体系,增加了费用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1.53万元,比上年增加37.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南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将原隶属于县人社局下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局以及其他单位的职责职能合并,组建县医疗保障局,增加了职能职责;二是强化基金监管,优化服务,不断健全医保体系,增加了费用支出。

(一)基本支出375.2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17.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6.7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89万元,津贴补贴86.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2.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07万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3.33万元,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0.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8万元,失业保险缴费0.09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05万元,生育保险缴费1.21万元,目标奖36.00万元,住房公积金24.1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6.22万元,其中:办公费4.0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0.80万元,差旅费9.0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工会经费4.02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23.76万元,福利费5.02万元,退休活动费0.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1.50万元。

(二)项目支出46.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6.3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为完成基金相关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5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1.84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采购。购买办公设备21.84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68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5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6.30万元。主要是基金管理专项经费19.40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印刷费4.10万元,印刷发放参保人员政策宣传手册及参保手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医保政策落到实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4.00万元,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经费5.00万元,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医保政策落到实处;驻村工作经费3.80万元,按时发放八庙镇双庙村驻村第一书记李晓和驻村队员李佳峰2人日常工作经费,推进驻村工作有序进行,确保驻村工作有序展开。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南江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表.xls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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