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8-29 10:11 来源: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统计调查和数据加工,为地方党政领导机关和统计局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收支调查、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生猪调出及主要畜禽监测、农业中间消耗、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4.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依法查处本地区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6.与地方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7.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8.受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委托,组织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9.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10.开展生猪、粮食、蔬菜、农民工等农村相关情况监测;建立覆盖全县的农业监测网络信息库。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测量顺利完成。为高质高效完成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遥感面积测量工作,南江队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实施,战酷暑、抢雨天、白天电子采集、晚上纸质台账,全面完成南江秋冬播、春播、夏播遥感测量工作。

2.常规调查业务稳扎稳打。一是建立“包片连点”和调查网点 “结对帮扶”机制,帮扶措施有力。二是推行“星级评定”。今年,获得“优”、“良”等次的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0%40%,获得奖励补贴的调查户达到6成,账表质量明显提高,实现记账质量稳定提升。三是抓数据抓管控。建立基础信息台账,采集装订涉农调查、住户调查基础信息集,每月更新,年度完善。为业务工作薄弱环节再列“清单”、再打“补丁”,真正实现了重要收支数据和记账户基础信息真实准确。按时、按质顺利完成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3.尽心尽力实施挂联帮扶。挂联帮扶一个贫困村,成立了驻村帮扶工作队,派驻工作队队长,选派了一名熟悉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到挂联村担任“第一书记”,结合村情制定五年扶贫规划,对该村58227人贫困户建档立卡因地制宜的拟定脱贫计划。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 “六有信息系统”信息比对、审核、录入。

二、构设置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下设办公室、城乡居民收支调查股、农业农村调查股、社会调查股、南江县“三农”监测中心。全部纳入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南江调查队2022年度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73.9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83万元,增加7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增加劳动力调查项目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励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7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二: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7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1万元,占44%;项目支出97.33万元,占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三: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9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83万元,增加70.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劳动力调查项目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励金。

(图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1.83万元,增加70.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劳动力调查项目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励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78万元,占9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元,占2.1%;卫生健康支出1.94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占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决算为97.3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21年减少20%,主要原因为“三公”经费压减。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4人次,共计支出0.1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办公桌椅购置。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1231日,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良好,支付率较高。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

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是由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垂直管理的政府统计机构。下设“三农”监测中心。

(二)机构职能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1.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3.完成四川调查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4.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5.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6.负责调查队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7.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四川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公务员编制7个,2022年实有人员7名;县级事业编制3个,2022年实有人员3名;2022年实有聘用人员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7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94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7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1万元,占44.04%;项目支出97.33万元,占55.9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工作、纪律制度建立情况。建立健全了《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2、财务制度建设情况。为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了《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该制度,在资金拨付、审批、支付等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3、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了《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涵盖了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五个方面的业务范畴。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南江调查队严格预算编审要求,严把“总量控制、计划管理”要求,从严控制机关经费,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业务费,精细编制项目支出和确定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建立和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资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公平、合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支付及时。资金的支付均通过对公账户,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切实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情况。2022年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无政府采购支出。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

4、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部录入,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务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2022年度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绩效目标等内容。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派驻纪检监督,按时上报各类资料。

(四)综合绩效情况

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合理运用起来,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全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了全县本地及外地农民工共60户务工、经营等从业情况的调查,全县15个点150户调查户的居民收支状况,家庭基本情况、投资生产情况及非农生产情况;全县4个村级调查点共计768户调查户,劳动力就业与失业状况;收集全县13个乡镇23个调查点1374户散户及20户规模大户猪、牛、羊、禽等储存量数据;全县19个乡镇20个村60个样方,播种面积及小麦、玉米、水稻产量的实测等。

四、评价结论

我队严格按照要求整体绩效自评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逗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内控机制,压严支出、厉行节约,全年收支平衡,无新增债务。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不够;二是绩效评价应用不够;三是科技创新不足。

(二)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完善各项制度,将各项预算绩效目标精细化,每一笔资金严格按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执行。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按时按质完成。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附件2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

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按照《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37号)要求,2012年,四川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开展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调字[2012]81号)。在我省建立了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该制度实施以来,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全省粮食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空间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必须改革传统的粮食产量对户调查方法,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体系。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

粮食产量、生猪调出及主要畜禽监测,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印发了《关于粮食和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实行归口管理的通知》(川调字[2019]122号),全国、全省、全市先后召开了粮食和畜牧业统计调查归口管理专题会,2020年1月1日起,原有各级统计局管理的粮食和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统一归口到各级调查队管理。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经费“分级负担”原则,南江调查队新增粮食和畜牧业全面统计项目经费由地方财政足额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城乡居民收入是国家长期开展的制度性统计调查项目。经县委财经委员会2019年第3次会议和县政府十八届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调查队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劳动力调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1]4号)精神,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对全面反映我省就业失业状况,动态监测就业形势变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66号)县财政应将劳动力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县级调查队负责本地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选配和培训实地调查人员,组织实施好样本地块实地调查和实割实测,整理、录入、审核调查资料,完成相关报表,搞好网点基础建设。

粮食产量、生猪调出及主要畜禽监测,各级调查队及时提供粮食和畜牧业生产数据和分析,满足各级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和统计核算需要。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本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生产并发布以居民收入和生活支出为核心的数据产品,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提供基础数据。

劳动力调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牵头,会同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市、县级调查队具体实施辖区内的调查任务,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由地方统计局承担,并接受调查总队和市级调查队的业务指导。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地方各级人民要确保本级财政应当承担的经费足额落实。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根据调查任务量科学测算经费需求,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22]1号文件)。批复我队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经费10万元,粮食产量、生猪调出及主要畜禽监测经费1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经费54万元,劳动力调查经费25万元,年度内无预算调整等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预算安排我队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经费10万元,粮食产量、生猪调出及主要畜禽监测经费1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经费54万元,劳动力调查经费25万元。

2.资金到位。

县财政局通过大平台下达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经费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率100%;下达粮食产量、生猪调出及主要畜禽监测经费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率100%;下达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经费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4万元,到位率100%;下达劳动力调查经费2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主要用于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粮食产量、生猪调出及主要畜禽监测、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劳动力调查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支付依据合理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按照全县统一安排,编报2022年县级专项资金预算,经“二上二下”过程,由县财政局审核,报县人大批准,下发预算批复。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严格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的经费均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有项目任务已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项目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预算,同时在项目执行中采取节约成本的措施,未有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

(二)项目效益情况

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粮食产量数据质量,准确掌握粮食产量生产能力,洞悉变化趋势,巩固四川粮食生产地位;有利于国家制定粮食政策和对粮食生产的分级管理,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利于持续加大粮食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粮食政策落实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有效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粮食产量、生猪调出及主要畜禽监测,主要为县域经济实施调查,及时提供了粮食和畜牧业生产数据和分析,满足各级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和统计核算需要。

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生产并发布以居民收入和生活支出为核心的数据产品,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提供基础数据。

劳动力调查,劳动力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就业失业数据是研判经济形势的重要核心指标。搞好劳动力调查,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体系,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及动态分析监测系统,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省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及结构,对准确判断就业形势、正确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改善经济调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南江调查队严格执行调查制度、做好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五、评价结论

我单位高度重视该项评价工作,对具体工作做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评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合理控制成本、使用资金。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的复杂性,项目部分具体事项的计划编制不够精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工作量超出预算。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规定落实到位;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以拓展工作思路。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