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3 11:21

一、部门职能职责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1.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3.完成四川调查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4.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5.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6.负责调查队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7.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四川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2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对国家调查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学习资源,组织开展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及早谋划,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

(二)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调查队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建制度体系。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规划,稳步推进。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活动载体创新,注重工作实绩,优化党员干部积分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争当先锋、争做表率,激发活力增强动力。以“党建+基层基础网点”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实现“融合共进”。

(三)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对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党建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持续纠正“四风”,认真执行国家局“八个不得”纪律要求。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盯紧“关键少数”尤其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严守纪律规矩、执行制度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定期汇报、定期督导、随时发现问题、即时解决问题的机制,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把效果层层反馈上来。纪检组要充分发挥“探头”“哨兵”作用,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部门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四)严格执行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制度执行不走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推动基层统计调查机构建立数据采集审核报送、调查资料管理、质量责任追究、业务岗位责任、调查员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质量核查和审核评估,加强质量追溯环节的追责问责。

(五)配齐管好调查人员。每个基层调查点至少配备1名辅助调查员,负责调查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建立健全各专业调查网点、辅助调查员、记账户等基本信息库,编印基层基础信息台账。务必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辅助调查员队伍的稳定。严格落实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规范辅助调查员管理,优化辅助调查员选聘、使用、培训、奖惩、补贴发放、监督检查等环节,根据聘用形式和专业领域强化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

(六)全面提升业务技能。各专业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线上与线下”“长期与短期”“重点与全面”“检查与指导”“周期与节点”等“六结合”培训方式,加强对调查人员技能技术培训。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精准措施、分级负责”原则,灵活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努力提升调查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调查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采取“把党员培养成能人、能人培养成党员”的“双培养”措施,以其过硬的政治素质、优良的工作作风来不断推动和提升调查工作质量。同时,通过“专业技能大比拼”“模拟调查”“现场测试”“星级管理”“最美基层调查员”,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突出榜样示范、践行调查初心,不断提升调查水平。

(七)打造标准调查网点。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完善“1+N”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调查数据源头治理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持续推动改革创新,推进“双基”建设,建强基层夯实基础。坚持“党建引领、统一标准、突出特色、亮点纷呈”的原则,打破各专业各自为战、单打独斗、不成体系的现象,统筹一体推进、夯实制度基础、培育示范典型、开展片区交流、总结全域推广。持续推动“455343”标准模式广泛创建,达到所有调查网点基本实现阵地建设“四有”,完善资料管理“五有”,推进日常工作“五有”,明确网点建设“三有”,确保运行管控“四到位”,解决创新突破“三着力”的标准。努力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粮食和住户样本轮换工作,开展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年度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和漏洞,夯实国家调查根基。

(八)狠抓执法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夯实制度根基,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加快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健全完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决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法定职权,建立健全数据质量防控体系,切实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双随机”执法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开展执法工作。积极拓展执法检查覆盖面,统筹兼顾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对县级统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争取三年内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案件涉及的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积极做好案件移交,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切实引导和增强调查对象和统计调查人员的诚信统计意识。

(九)壮大执法力量,筑牢统计法治的人才基础。建立统计监督人才库制度,强化人才的跟踪培养、实践锻炼、选拔任用。鼓励干部参加全省、全市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实战能力。本着“应考尽考、能考都考”的原则,积极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进一步充实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为加强执法监督提供坚实的组织人才保障。加强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会前培训等形式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每年组织召开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

(十)加大普法力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一是紧盯普法对象。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住户”等活动。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促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使各级党政领导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成为常态化,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注重普法时点。利用好“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积极开展多形式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以《宪法》《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全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促使人民群众成为依法调查、依法治统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坚持以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大力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运用“智慧普法”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普法宣传小视频,对法定义务和违法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重点宣讲,提升普法实效。坚持既向身边的优秀典型学习,也要用好违反统计法的警示案例,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效果,做到精准普法。

(十一)完善“两套机制”。健全齐抓共管机制,明晰信息分析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进度安排,把任务分解到岗到人,按月制作“明细表”、通报“成绩单”。引入调研竞争机制:根据调研选题的思路、完成调研任务的质量,择优选择约稿调研承办股室、人员,倒逼信息分析骨干通上情、知外情、熟下情,提高调研工作效能和信息分析质量。信息分析完成情况将纳入个人积分管理。

(十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编印《政务管理制度汇编》和《业务管理制度汇编》,严格制度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数的良好机制,提高机关运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开展督促检查,提高督促检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和保密档案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将“过紧日子”的思想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分配和预算执行全过程,优化财务资源配置,确保把钱用在刀刃上。探索预算推进工作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增强网络的可控性和安全性,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健全网络安全制度,加大系统信息化技术力量培训整合力度,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统计调查机构,设办公室、农业农村股、居民收支调查股、社会事业调查股4个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三农监测中心。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90.48万元,比 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2022年收入预算9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2022年支出预算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8万元,占51.59%;项目支出43.80万元,占48.4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0.4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15万元。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4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2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查项目。

(一)基本支出45.0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2.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08万元,绩效工资18.31万元,津贴补贴1.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18万元,住房公积金3.7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运行经费)2.7万元,其中办公费0.2万元,差旅费0.3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印刷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

(二)项目支出43.8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3.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0万元。主要与用于统计调查业务开展中的办公费、培训费、调查补贴、差旅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厅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 2021 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无公务用车经费预算。

八、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万元,与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无车辆编制。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43.8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0万元。


附件: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国家统计局南江调查队部门预算绩效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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