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07 15:57

南江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管理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研究提出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县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统计数据监测与考核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印发《统计局2022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二)当好决策参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注重统计产品开发创新。提升《南江统计月报》《南江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质量,运用南江政府网、掌上南江APP、学习强国APP、今日要情、巴中信息内网等做好统计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经济数据解读,有效引导社会公众合理预期。持续防范化解统计风险。

(三)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常态推进统计改革。主动向市统计局对接沟通,持续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工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测评价,不断改进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评价。

(四)着力普查调查,力促统计服务提档升位。做好国情国力调查工作。筹备南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工作规划编制、经费预算等前期筹备工作。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评估、发布、总结和资料开发等相关工作。抓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扎实做好常规统计、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牵头做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公众满意度调查和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安排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五)坚持依法统计,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同省、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双随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持续强化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统筹谋划基层统计工作人员评优争先等思路举措。组织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推动统计法规“进党校”活动,全年开展“进党校”活动至少1次。强化统计法治监督。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协同做好对“一把手”的统计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宏观政策实施、微观统计主体、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监督,认真落实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等相关制度,着力提升统计监督的有效性。

(六)夯实统计基础,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抓好统计规范化建设。持续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实统计基础工作,健全统计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推动部门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全流程工作规范和统计数据与行政记录资源共享,深化与部门会商、研判经济形势机制。开展部门统计业务培训,依法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加快构建形成统计工作大格局。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统计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大数据中心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4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9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南江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含安保股)、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环境能源统计股、普查中心、大数据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执法监督局。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计局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 299.9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11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查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29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29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7万元,占94%;项目支出18万元,占6%。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9.9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11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查经费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2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9万元。

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9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11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查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281.9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51.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0.58万元,绩效工资47.55万元,津贴补贴31.9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43万元,奖金35.63万元,住房公积金22.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5.56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印刷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2.81元,公务交通补贴8.6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8万元。

(二)项目支出18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开展中培训、印刷、差旅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统计局下属南江县统计局机关 1 家行政单位以及南江县普查中心、南江县统计大数据中心、南江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4家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统计局无所属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8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5万元。


附件:南江县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公开表.xlsx
          南江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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